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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童话]森林里的女巫小姐(84)

作者: 荫辛 阅读记录

差不多了吧外婆,她现在好饿,快放她下去吃饭啊!

阿吉女巫笑眯眯道:“她还小,哪里就到了挑大梁的时候了,还得多历练学习……对了,听说托马斯先生在南部还有不少生意啊……不是不是,我最近在忙南部税收的事情,以前也没接触过,一时半会还真理不出头绪,心里正虚的慌,就想来找您学习点经验……”

托马斯老先生乐了,有所求就好啊,最怕就是你无所求,那才让人无从下手呢,只要有需求,那就没什么不能谈的,谈生意嘛,他最在行了!

阿吉女巫和托马斯先生就这样相携着去到一边详谈去了,而作为开启话题的工具人,艾瑞儿也总算可以下场了。

她瘫在休息室的小沙发上,像只幼雀一样张开嘴巴:“啊——”

白露就把切好的牛排往她嘴里丢。

两块牛排下肚,艾瑞儿也缓过劲来了,但她懒癌发作,仍旧不想动,就瞅着白露,虚弱的喊她:“我好渴哦。”

白露立马心疼了。

连忙端来一瓶果汁,还配上吸管,直接送到她嘴边:“来,快喝点。”

艾瑞儿用力吸了一大口,完了后长长吁了一口气,仿佛终于活了过来,像毛毛虫般挪动身体,抱着白露的手臂说:“你知道我不信奉光明神的,但是你真的好像传说故事里,抱着竖琴守在光明神身后的白色翅膀的小天使哦。”

“不对,你就是我的小天使!”

“我好喜欢你哦!你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了!”

她的小嘴实在甜,很少有人能不被她哄到,起码白露就被她哄得很高兴,二话不说,就去帮她揉起肩膀来。

“我们什么时候回翡翠森林啊?”

白露小声问着,她有点不太想待在康斯城了,诚然这里很繁华,有最华丽的建筑和什么都能买到的井下商城。

但她就是很想念翡翠森林,想念每天在森林中、小溪边、花丛里和珍妮、杰西爷爷、矮人大叔们,还有野兔、麋鹿们一起嬉笑玩耍的日子,多自在啊。

“你想回去了?”艾瑞儿偏头,仰着脖子去看她,银光闪闪的耳环碰撞出清脆动人的声响,“那我们就回去吧。”

正好她在康斯城也有点待腻了。

白露精神一震:“什么时候?”

艾瑞儿笑了笑:“后天怎么样?今天去买船票,让彭科管家去,他铁定能帮我们买到船票,再问问看乔娜,如果她也打算回阿里卡镇的话,就把她的票也一起买了,她最会讲故事了,只要她有在,咱们这一路都不会无聊了。”

“不过我感觉她应该不会这么早回去。”以后都不回去了也不一定。

好不容易感情正渐入佳境……

凯斯那个大傻蛋,别的不行,粘人的功力堪称世界第一。

只是这次艾瑞儿猜错了。

两日后,康斯城的码头。

艾瑞儿看着提着两个大行李箱,屁颠屁颠跟在罗宾森小姐身后傻笑着的凯斯,唏嘘道:“我还是小瞧你了。”

这不挺会谈恋爱的嘛?

瞧瞧这话说的——

“我想去看看乔娜以前生活和长大的地方,也想去乔娜父母的墓碑前祭拜一下,以示我这小辈的尊敬和诚意。”

就算他未来岳父岳母能从墓碑下面坐起来,也挑不出什么刺来了。

再去看看罗宾森小姐的面色,艾瑞儿更是对凯斯刮目相看,好家伙,第一次见到“柔情似水”这四个字具象化。

活该你能追到女朋友!

船帆拉了起来,艾瑞儿没空再去围观凯斯的狗腿模样,在甲板上和其他乘客一起用力的朝岸边的家人挥手告别。

码头上,阿吉女巫大声说:“回森林了,记得写信报平安啊!”

她喊得太用力,嗓子劈了,闷闷的咳嗽了几声,彭科管家见状,连忙一边扶着她的手臂,一边拍后背给她顺气。

白露都准备回船舱了,见到这场景,又折了回来,对艾瑞隐晦小声道:“彭科管家和阿吉外婆关系很亲近啊。”

她早有这感觉,就是不好明说。

艾瑞儿斜了她一眼,扑哧笑了:“彭科管家想当我外公很多年了啊!”

当年,要不是对阿吉女巫一见钟情,已经在生意场上小有成就的彭科管家,也不至于家产都折现,关了两家铺子,背起行囊就来尼兰公爵府自荐了。

这一晃,都十多年了。

阿吉外婆嘴上不说,但实际上早就已经习惯了彭科管家的存在。

反正就艾瑞儿看来,外婆早就心动了,只是还有点莫名的小矜持。

等着吧,新外公上位指日可待!

白露被冲击到了,所以,她以为的忠心耿耿大管家的职业操守,其实只不过是彭科管家提前透支的外公爱?

她属实被这份中年狗粮噎到了。

半晌,白露面无表情道:“要是哪一天我能回家,我肯定也要写一本小说,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论我在异界吃得那些狗粮》,绝对能爆火。”

这个世界能不能对单身狗友善点?

哼!

……

莫里森是一位被放逐的狼人。

自从因为偷偷吃了两个人类,被新上任的首领逐出领地之后,他日子过得潦倒极了,几乎没有一天是安生的。

人类王国的警官和圣骑士都在通缉和要追杀他,没有同族的合作,他根本不是那群疯子一样的圣骑士的对手,无奈之下,他只能东躲西藏的生活。

饥一顿,饱一顿,只能在丛林野地里捉些兔子、小鹿、狍子来充饥。

因为不能在人类的城镇露面,他已经很久没有吃过人类了。

他,馋了。

而就在他面前不远处,一个穿布裙子,戴着红色帽子的小姑娘正背对着他在林间采|花,桀桀,好|嫩的脖颈啊!

莫里森本来是打算直接将她扑杀的,但临到头他却改变注意了,他要好好折磨这个小人类,然后在她最恐惧的时候一口吞下,那滋味肯定美味极了。

从前,莫里森只是喜欢吃人类。

但在他被逐出狼人族群之后,他就憎恨上这个物种了,凭什么!凭什么!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弱肉强食的不是吗?

人类本来就在狼的食谱上,他只不过顺从本性吃了两个人类而已,那些混账竟然就不顾同族之情,把他逐出来!

还说他违反了两百年前大陆各族首领一起签订的停战协议,破坏了狼人族与人族这么多年来互不侵犯的和平!

呵呵,笑话!

狼吃人,就像人吃兔子、兔子吃草一样天理自然,怎么不见那些家伙为兔子伸张?只不过是看着这几百年人类日益兴盛,所以才刻意讨好罢了!

他们才是狼人族真正的耻辱!

莫里森睁着猩红色的眼睛,小心把属于狼的那一部分形态掩去,只从外表上来看,倒像是个穷困的人类猎户。

他还没来及出声,红帽子的小姑娘就先发现他了,小姑娘名叫达茜,今年十岁,家就住在阿里卡镇上,是个人见人爱的小女孩,有礼貌又不怕生,此刻见了莫里森,发现他身上破破烂烂的,也不嫌弃,只乖乖巧巧的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