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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途同追(66)

作者: Grenada 阅读记录

原来在他不曾留意的时候,心里已经开始习惯那小孩儿的存在了。

这还要托老林、老祁的福,毕竟他们几个人整日里在他面前念叨着秦殊,他不想念……才怪。

不过,在几个月前,他在酒吧后门遇到秦殊的那一晚,他就已然做了和以往不同的决定。

他允这份感情任凭于心,不做任何徒劳的纠结与停留。

陆追将电话拨给了秦殊。

他没想别的,此时此刻只是想听听秦殊的声音。

秦殊的声音很好听,第一次在“云顶”见面时他就注意到了,当时也没想到秦殊是个会写词作曲的歌手,只觉得他说话的嗓音柔软又平和,面对着人的疑问,不疾不徐,娓娓道来。

男孩儿抱着一个布包站在他面前,身姿挺直如临风玉树,目光看过来时像是和煦的微风拂过冷清的山岗,天真又包容,引人动心。

而他怕是早已动心。

第51章 择日不如撞日

秦殊回想起和陆追的第一次见面,“云顶”的那一夜,两人基本没说几句话,后来在林哥的火锅店里又偶然遇到,对方的表现也称不上热情……所以,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逐渐变得些许熟稔了呢?

或许是傍着晚间微风,一同吃完的那顿夜宵。

或许是临睡前的“惊喜”,那份送上家门的桂花冰粉。

又或许是短短几日浮生,他们在红湖山庄时的朝夕相对,每当他转过身时,总有人停驻在他身侧,也总有一束目光望向他。

如今想来,秦殊觉得自己像是做了个三天两夜的梦,以前没经历过的、也不敢想的,都让他美梦成真了。

梦该醒时,竟还得了个“来日方长”的承诺。

实在是说不出,有谁还能比他更珍惜。

此刻此刻,秦殊听着电话另一端的声音,无意间将手机听筒贴得离耳朵更近。

陆老板那边挺安静的,但是又有些微的动静,不像是在家里的样子,于是他问:“哥,你在做什么?”

“刚从‘云顶’出来,”看着前方堵得一塌糊涂的路,陆追本来是有些心烦意乱的,听到电话里秦殊的声音,竟奇迹般地平静了一些,“这会儿准备回家。”

哦,那就是正在开车了。

秦殊想问他,他是准备回爸妈家还是回自己家,但这话里的意味太明显,他还在犹豫之时,陆追已经开了口:

“这个点了,你怎么还没睡?”

顿了顿,陆追再次开口,语气中带着一丝明显的笑意:“难道还在洗衣服?”

“怎么会!”秦殊一愣,很快想起了自己晚间跟陆追发过的消息,随即笑得眉眼都弯了起来,“我洗衣服很快的,早都洗完了。”

虽然这几日度假完,该换洗的衣服确实很多就是了。

不过,家务对他来说从来都不算难题,说是擅长也不为过。

“哦,”陆追有意拖长了声音,好像知道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似的,随即又夸赞道,“真棒。”

末了的两字,他的语气中带着些不正经的调侃意味,说的人不经心,听的人也实在没理由当真。

陆老板往往是心情好的时候才会这样说话,和他相处了这些时日,这也算是秦殊的一点儿心得体会了。

察言观色他并不是太会,但感受心上人的情绪变化,以及他的喜欢或是厌烦,这是每个人都拥有的天赋,秦殊自然也不例外,且因为他对于陆追的格外在意,他的感觉还会更加的明显些。

情绪仿佛是会传染的,就像你追我赶的两只风筝,在感觉到陆追的心情很好之后,他的心情也不自觉地高高扬起了。

而人在心情好的时候,就会容易说出一些平时不太会说的话,做出一些平时不太会做的事情,这些略微“出格”的言行举止,在“心情好”的这样的情境之下,偏偏会显得自然平常。

就像有许多人喜欢喝酒,他们并不是热衷于醉酒,只是贪图着酒后微醺时的那份轻飘飘的愉悦,再为自己的“出格”,找一个顺理成章的理由。

也许是毓文给他熬了一整晚爱情鸡汤的缘故,即便是再木头的一颗心,也快要被她炖熟了。此刻,毓文的一番“谆谆教诲”正盘旋在秦殊的脑中,堪称无孔不入,但又驱之不去:

“要勇敢……”

“喜欢了就要去争取……”

“要让别人感觉到你的心意……”

“你不说别人又怎么会知道……”

当然,还有那句稳稳当当地正中了他心思的话:

“没有爱情是站在那儿等着你撞上去的。”

秦殊正把下巴搁在膝盖上听电话,想到这些,不觉地叹了口气。

他侧过了脸,刚好对上了床边书桌上的圆镜,于是情不自禁地打量起了镜子里的人:

一双并不算大、只能说是寻常的眼睛,眼尾细长往上勾去,他一直觉得双眼皮比较好看,然而他却是个内双。

头发说是要剪但一直没剪成,碎发长得过了眉,甚至有些扎眼睛了,发质也很一般,大多数时候头发都是软塌塌的,看上去没什么精神。

鼻尖是微微翘起的,山根也算不上挺拔,嘴唇的形状过分柔和了些,整张脸都和“英气”二字沾不上边儿。

怎么看,都不是他喜欢的那类相貌。

细细数来,除了相貌普通以外,他的性格也算不上有趣。

他不善言辞,从小到大都没什么表现欲,也不太会开玩笑,在聚会中总是最镶边儿的存在。

因为没什么特点,上学时也并不受人重视,班级里男生组织的“活动”,一向不爱叫他。

有些女孩子觉得他性格温柔,愿意多和他说几句话,但也仅限于教室方圆之间,而且这样一来,跟他接触的男生就更少了。

他独来独往惯了,也并没有遭受过集体的排斥,只是没什么人在意他罢了。

多年下来,原本他已经接受了这样的生活,但和陆老板以及他的朋友们在一起时,看着他们谈笑风生怡然自得的样子,他还是不觉地生出了羡意。

卢晟为人直率,说话跳脱,表情生动,总被人拿来开玩笑,却一点儿也不会生气。

林予慈脾气最好,面上总是带着温和的笑意,心思细腻,总会照顾到每个人的感受。

祁阳说话没个正形,插科打诨,妙语连珠,实际上却极会看人脸色。

……

而他喜欢的那个人就在其间,游刃有余,好整以暇,他一眼望去,便再也挪不开眼了。

他很喜欢和他们待在一起,只是两相对比之下,难免会觉得有些黯然。

但……即便如此,他也不想放弃。

他第一次这样喜欢一个人,喜欢到满心满眼都是他,怎么看都觉得他很好,甚至,还产生了为他写一首歌的念头。

他从来没有为一个人去写一首歌,但这回却想为对方尝试一次,如果要他来想一个歌名的话……

那就叫《殊途同追》吧。

即便两人之间有再多的差异,即便在外人眼里他们不像是同路人,即便他觉得自己实在逊色,他也想努力地和他同路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