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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姑娘她只想挣钱(89)

作者: 云朵酥 阅读记录

裴敬之语出惊人,江杳杳差点把嘴里的一口茶水喷了出去。

江杳杳艰难咽下这口水,抬头看着裴敬之,裴敬之起身系好了披风,俯身在江杳杳耳边轻轻说道:“我爹给我回信了,不日便会动身回长安。”

*

裴敬之走后,江杳杳坐着发了好一会的呆,才把自己的神思拉了回来。

双手按了按自己的脸颊,她强迫自己不要去回想之前的,呃,意外事故,决定做个甜食来分泌一下多巴胺。

食肆角落里放着几个竹篓,里头是山楂果落完之前,采来的最后一批新鲜果子。

山楂蜜饯已经做了好多次,还有山楂丸、山楂糕、山楂棒棒糖之类的,江杳杳一拍脑门,最经典的山楂吃法却还没做过呢。

说干就干,江杳杳一骨碌爬起来,去洗山楂。

山楂果洗净之后,沥干水分,又用干净的纱布把表面的水滴仔细擦干,再把山楂的蒂都给摘去。

用竹签将山楂穿过串起,每根竹签上串五六个山楂果,尽量挑选大小差不多的串在同一串上,显得好看些。

锅中放入冰糖和水,水的量要刚好盖过冰糖。先用中火把水煮开,待糖全部融化在水中之后,转用小火继续熬煮。

锅中的水分慢慢蒸发,糖浆开始咕噜咕噜冒起泡泡,刚开始气泡略大,慢慢地滚上来的泡泡就越来越小,糖浆的颜色也渐渐有些变黄。

江杳杳用筷子蘸了些糖浆,在冷水中浸泡几秒钟,糖浆在筷子表面立马凝结成一层又脆又硬的糖壳,这糖便是熬好了,赶紧从火上撤下。

往锅中撒入一把提前炒熟的芝麻,迅速将芝麻均匀地搅拌在糖浆里。

接来下就是看手速的环节,江杳杳拎起一串山楂串,用大勺将糖浆舀起,从山楂串上淋下,让每一颗山楂都均匀地裹上一层糖浆,再小心放到铺了油纸的案板上,让山楂串上的糖冷却变硬,凝成一层脆脆的糖壳。

如此,一串通红鲜亮的冰糖葫芦就做好了。剩下的山楂串也如法炮制,裹上一层撒满芝麻的糖衣。

等糖壳彻底凝固,这冰糖葫芦就可以吃了。若是想要冰糖葫芦更好看,还可以在表层再裹一层银丝。

糖浆继续加热沸腾,离火冷却,用勺子舀起少量糖浆往下流,待流下的糖浆呈线性拉丝状时,将糖浆甩到糖葫芦上,同时不停转动竹签,使糖丝在糖葫芦串上绕圈圈。

糖丝冷却凝固后,冰糖葫芦上就裹上了一层细细密密的银丝,颜值更佳。

不过这拉丝的技术含量颇高,江杳杳只拉了十来串银丝糖葫芦,剩下的冰糖葫芦就保持着最经典的样子,山楂红艳艳的,糖衣薄而脆,一口咬下去,还能听到糖衣破裂的清脆声。

山楂的酸味被糖衣的甜蜜包裹,酸甜脆爽,还冰冰凉凉的,在这大冬天里咬下一颗,冷得一哆嗦,却分外带劲。

当然,要是能边烤着火炉边吃上一串,更是十足的享受。

江杳杳自己先拿了一串,一咬下去,牙齿就被酸得激灵了一下,但舌尖立马尝到了糖壳的甜味,咔嚓一口,露出山楂里头黄色的果肉来。

她最喜欢嚼脆脆的糖衣,且这糖衣中还加了芝麻,嚼起来脆硬酥香,分外过瘾。

其余的糖葫芦,留下几串,剩下的拿个大白萝卜去头尾,立在桌上,将冰糖葫芦的竹签尾部插在萝卜上,远远看来,像是萝卜上结了串串红果,颜色鲜艳。

这造型别致的冰糖葫芦立刻吸引了很多食客的目光,江杳杳也不客气,十文钱一串,拉了银丝的再加五文钱。

有食客立马就掏钱买了,就站在食肆门口,直接吃了起来,嘴角沾上了糖碎和芝麻,还浑然不觉。

江杳杳也捏着竹签,又从上面咬下一整颗山楂来。

一时间,食肆里,店门口,都是手中拿着一串红果子啃的食客。

碰到买给小娃娃吃的,江杳杳还会特意提醒客人注意里面尖头的竹签子,小心不要扎伤了孩子,可以将冰糖葫芦上的山楂一颗颗取下来,再喂给娃娃们吃。

头上扎了个冲天鬏的小男孩急了,嚷嚷着非要拿着竹签吃,他阿娘摘下一颗糖山楂来拿到他嘴前,他还嘟囔着嘴,但实在抵不过眼前红果子的诱惑,凑上去吃了一口,顿时眼睛睁得大大的,也不闹了,乖乖捧过糖葫芦果,吃得津津有味。

“等你长得和那个炉子一样高,就可以和哥哥姐姐们一样,拿着竹签啃着吃啦!”江杳杳记得这位客人提起过她的孩子经常不肯乖乖吃饭来着,“吃了山楂,就可以大口吃饭,这样才能长高!”

冰糖葫芦卖得很快,最后还剩下一串银丝糖葫芦,江杳杳见自己提前留下的几串都是普通造型的冰糖葫芦,便伸手把这串银丝糖葫芦摘了下来。

算啦,少卖一串吧,这串的银丝这么好看,还是留给裴敬之吧,毕竟,得对他负责啊。

作者有话说:

①出自《诗经·国风·桃夭》。

江杳杳:我真的不是故意要摸的嘛qaq

第70章 烫饭

这天江杳杳是被眼前白茫茫的一片光给亮醒的, 她睁开眼,看到屋外的光穿过窗纸透了进来。

她披上衣服起身,支起窗一看, 屋外已是白茫茫的一片, 下雪了。

雪应当是从夜里很早就开始下起来的, 已在院中地面上结起了一层,大黄和五十的小木窝外也落满了雪。院中的桂花树四季常青, 枝叶上落满了雪, 被压得微微弯曲。

目之所及, 周围的屋顶上也都白茫茫的, 上面的雪积得更加厚实。

不远处的街上传来打更人敲梆子的声音,江杳杳侧耳听了听, 已是四更天了,打更人渐渐走远,“天寒地冻——”,口中喊着的声音拖着长长的尾巴, 随着他的走远而渐渐微弱。

四更天, 其实转换成现代的时间,也才凌晨一点,是以前的江杳杳刚入睡的时候。人们常说的“三更半夜”, 在古人的时间里, 也才一点不到,不过古时人们睡得也早, 往往一更天二更天便已躺下休憩了,特别是在冬天, 睡得更早。

夜猫子江杳杳刚穿越过来时颇不习惯, 生物钟迟迟调整不过来, 大晚上的躺在床上睡不着觉,经常起来找点事做,捣鼓点吃的或练练字。

大益朝的字体她虽没学过,但是因为继承了原身本来的记忆,而原身是识过字的,虽不像有专门请来女先生的贵女们那般精通诗词歌赋,博学多才,但除了很生僻的字眼,平日里所接触到的文字,她都认得。

不过认得,不代表就能写得好。江杳杳穿越过来所继承的只有这具身体和记忆,而至于会的技能,则是来源于她自身。

因此,这惯用毛笔的朝代,只会写硬笔的江杳杳,刚开始写出来的字便七扭八歪的。靠着晚上睡不着时的练习,才慢慢成了型。

江杳杳昨晚入睡早,此时虽比往常更早醒来,却并不太困,干脆便换好衣服起了床,去前面铺子里烧点热水洗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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