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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案传奇(302)

作者: 激萌的喵呜 阅读记录

寇天明瞄了一眼1号学员,随后说道:“告诉我,他的左右裤子口袋装的是什么?”

“报告!他右口袋装的是手机,左口袋装的是皮夹。”

“你做出这个判断的依据是什么?”寇天明紧接着问道。

“学校允许学生随身携带手机。但是为了不影响制服外观,手机不允许放在上衣口袋里,所以只能放在裤子口袋里。现代人不带手机的可能性很低。所以他的裤子口袋里,一定有一处是放手机的。而根据我对这位同学的认知,他是右撇子,所有右手持手机的可能性较大,那手机在右侧口袋的可能性也更大。同时,学校有小卖部,我们都会带一些零钱在身上。同时也需要随身携带饭卡和相关证件。所以另一侧口袋里应该是皮夹,里面至少会有一张学员证和饭卡。”

寇天明看了一眼1号学员:“结论正确吗?”

“结论正确!”1号学员大声答道。

寇天明笑了……

第590章 590

寇天明让答题的学员下去,又换了个人上来。但是作为样板的1号学员仍然站在台上。寇天明继续问道:“刚才是level1,接下来我们要升级难度了。”随即寇天明又瞄了一眼1号学员说道,“他早饭吃了什么?”

第二个上来的学员想也没想就说道:“粥,馒头和豆浆。”

“还有吗?”寇天明追问。

“没有了!”学员大声应道。

“你做出这个答案的依据是什么?”寇天明继续追问。

“因为警校早餐统一供应,每个人、每个班,包括指导员和警校老师都是统一的菜单,没有特殊、没有例外。今天的早餐是粥、馒头和豆浆。”

“那他有没有可能三样之中只吃两样?”寇天明问道。

学员犹豫了一下,说道:“我们都是排队打饭,所有人都是吃一样的东西。如果吃少了,一天的训练量下来一定会饿。所以正常来讲,不会少吃。”学员再次答道。

“嗯,这就是你所有的答案的了吗?”寇天明最后一次追问。

“确定!”学员的每一次回答都铿锵有力。

然而这次寇天明却失望地摇摇头:“你的推断完全根据于经验推断,理论出于惯性,而不是实际。推理最忌讳的就是自以为是。带着先入为主的概念去判断,在还没有观察之前就已经得出结论。然后用自己假象的结论去反推过程,不能说你的结论完全是错的,但是至少该忽略的你都忽略了。”寇天明指着1号学员,“你靠近他的嘴角,闻一闻有什么味道?”

那个学员靠上去闻了闻,疑惑地说道:“有一股,香辛料的味道……”

“早上的粥、馒头和豆浆里,有放这种东西吗?”

学员摇摇头。此时的他已经知道自己疏忽了,甚至不敢说话,只是闭着嘴摇了摇头。

寇天明说道:“仔细看他的嘴角。嘴角有橘黄色的粉末。这种粉末不会出现在警校的早餐里。而吃完早饭后,他的嘴角依然留有这个粉末,说明他在吃过早餐后,还吃过了别的东西。这种东西带有这种粉末。警校的早餐不存在吃不饱的问题。所以排除他是因为肚子饿而去吃别的东西的可能。那么我推断,这很有可能是类似于干脆面、或是辣条一类的零食。他吃这个只是为了解嘴馋而已。我推测的对不对?”

1号学员点了点头。

寇天明又看了看答题的学员,他已经完全没有了自信。

寇天明说道:“50个俯卧撑,然后回去座位上。”

“50个?那么多啊!平时我们受罚也就20个俯卧撑。”未毕业的学员还带着一丝稚气,并没有像老警员那样绝对服从命令。

“你可以选择现在做50个。或者,我花5分钟给你解释一下原因。但是解释完之后,你要做60个。你选哪个?”

“反正做也是做了,50个和60个也没有什么区别。但是至少也要知道自己怎么死的。”学员心里这么想,于是说道,“我要听原因。”

“好。”寇天明顿了顿,说道,“在课上,应该有跟你们讲过。在遇到歹徒,和遇到精神不正常的歹徒的时候,采取的应对措施是截然不同的。如果是普通歹徒,那是不以伤害为第一前提,以制伏歹徒为目标。采取的第一行动原则是压制、卸除武器,使其丧失行动和还手能力。但是要尽可能地不使其受到伤害,保护他身为一个‘人’的基础尊严。”

紧接着,寇天明继续说道,“但是,如果遇到有精神问题的歹徒,是以保护警员自身安全为第一前提。在警员自身不受伤害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对歹徒进行劝解、限制。如果不能缓解眼前的情况,在警员自身或周围无辜群众受到安全威胁的情况下,允许警员进行反击。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优先攻击大腿等非致命、但能令其丧失行动能力的部位。在情况极其恶劣的前提下,可以对歹徒进行击毙。”

第591章 591

“可以看到,在面对不同精神状况的歹徒时,警方所赋予的权利是不一样的。那么,如何判定这个歹徒的精神状况有问题呢?”寇天明又随即roll出了一个学号。

这个学员答道:“酗酒、吸毒,或是精神受到严重刺激。”

“很好。”寇天明赞道,“你的书背的很不错。那我继续问你,如果判断一个人是否酗酒?”

这个学员想了一下,说道:“神志恍惚,语无伦次,身上有明显酒味。无法辨别方向,思维逻辑混乱等等。”

“那如何判别对方吸毒呢?”寇天明继续问道。

“神志恍惚,语无伦次,无法辨别方向,思维逻辑混乱,有致幻或者异视觉等等。”

“那精神受到刺激呢?”

“神志恍惚,语无伦次,思维偏激,语言冲动等等。”

“也就是说,酗酒和吸毒的判别就差一个身上是否有酒味。除此之外,你很难主观地判断这个人到底是酗酒还是吸毒。而如果这个人身上没有酒味,你单凭肉眼,无法判定这个人是主观精神崩溃,还是因药物引起的精神不正常,是吗?”

“额……是的……”

寇天明继续说道:“如果是因滥用药物引起的过激举动,最严重的处置方式是什么?”

“因为对方处在药物控制下,自我精神不受自我约束,很容易做出不受常理和思维控制的过激举动。所以在极度危险的情况下,可以对其进行击毙。”

“那如果只是单纯的精神崩溃呢?”

“在不让对方受伤的情况下,限制对方的行为能力,对其进行劝导。如果对方性格执拗,可以对其进行关押,待其冷静之后,再对其进行劝导。”

寇天明笑了:“那么问题来了,你既然没有办法判定对方是滥用药物,还是单纯的精神崩溃,那在这种情况下,你该如何处置?”

学员毫不犹豫地答道:“在状况没有判明的情况下,一律采取较轻的处置方式,尽可能保证对方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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