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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院子弟俏媳妇[年代](191)

作者: 恭安 阅读记录

那个时候,他大概能从容调动面孔,应付所有人,周到周全。

可那样的人,不是他想成为的人。

如果他要成为的那样的人,跟着他父亲在厂里好好做事就行,何必要去外面的世界闯荡。

才入职几个月,归希文已经开始审视自己的职业生涯。

“你是讨厌虚伪的人,还是害怕自己也成为虚伪的人?”顾樱看着他的眼睛,接话道。

归希文从回忆中抽离,抬眸静静看着顾樱,笑道:“讨厌,也害怕。”

说完这些,归希文才发觉自己心里舒坦很多。

果然,任何事情,只要说出来,对于心理造成的负担就会减小。

归希文依旧环抱着顾樱,抵着她的下巴,追问:“我先问的你,你还没有回答我呢,你讨厌什么?”

“我不告诉你。”顾樱轻轻摇头。

“那我亏了,我都告诉你了,你却不告诉我。”归希文眉头一皱,作势要上手挠她痒痒。

顾樱眼疾手快地抓住他的手,轻笑:“我现在不说,等你下次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再告诉你。”

归希文动作顿住,喉咙一紧,眼里酸涩。

他重新将脑袋埋进顾樱的颈间,不安分的脑袋逐渐往下,再往下。

眼看就要控制不住,顾樱咳了一声,飞快从他大腿上跳离,随手抓过身边的羽毛球拍,“咱们去大院里外面打球吧,这羽毛球拍买回来还没用过呢。”

归希文看着跳出一米之外的顾樱,轻笑着朝她招手,“过来。”

“我不。”顾樱盯着他,没动。

“你大白天乱来,待会儿就要吃饭,被爸妈看到折腾后的样子,多不好。”

归希文无奈地笑笑,“好了,我不乱来,你让我抱一下。”

顾樱这才慢慢走过去。

归希文抱着她的腰,果然守信用,只抱了一下就松开,只是这一下足足抱了十分钟。

十分钟后,归希文心满意足地牵着顾樱去大院里打羽毛球。

大院不像家属院那样做了严格的规划,大院里空旷的地方很多,随便找一块空地就可以打羽毛球,方便且不妨碍路人。

只是天公不作美,稍稍刮起西北风。

归希文让着顾樱,站在逆风处接球,顾樱顺着风故意用力将羽毛球拍得老远,两人的距离也越拉越远,最后连说话交流也从正常的声音变成喊叫。

两人似乎觉得这样很好笑,打一阵子就要笑一阵子。

这笑声随着风飘到路过的明雪耳中,惹得明雪不悦地皱起眉头。

明雪这些日子过得并不舒坦,她母亲杨永梅如今对她愈发刻薄,每次回娘家都要埋怨她当初和归希文毁婚约的事情,唠叨起来没完没了。

她忍不住和杨永梅发了脾气,杨永梅扬言让她永远别回娘家。

和娘家闹僵了关系还不是最糟糕的事情,最糟糕的是和张阔的关系也在日渐恶化。

明雪不是没想过好好忍住脾气,就算发现顾樱和张阔的事情之后,她都忍着没把事情闹大,可在娘家受了气之后,忍不住回家抱怨几句,张阔竟然毫不放在心上。

张阔无视她情绪这种行为,让处在愤怒中的她情绪失控,忍不住和张阔吵了起来。

说到底,这些事情不都是张阔引起的吗?杨永梅不满意她和归希文毁婚约,不满意她嫁给张阔,这才是她和杨永梅起争执的原因啊,作为罪魁祸首,张阔不安慰她也就算了,怎么能表现得像个身外人一样?

张阔这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实在令人心寒,就算她提起杨永梅对他的抱怨,张阔也都全然不在意,怎么会有如此淡漠的人?

在一次次的争吵之中,明雪心里的忍耐力逐渐减低,最近一次失控,是在她建议张阔从商之后,张阔想也不想地拒绝了她,并且责怪她异想天开。

明雪当场就懵了。

如果张阔没有从商,那张阔以后是怎么成为首富的呢?

她还要等多久?她难道要一直熬下去?

在这些激愤又担心害怕的情绪中,明雪忍不住骂了张阔好几回,最近大院里总有人传言她半夜和张阔吵架,其实不是,她只是在给张阔做思想工作,希望张阔接触商业上的东西。

张阔不听她的建议,她才会歇斯底里地叫喊叫骂。

如果大院里怎么传扬她和张阔之间的关系,她已经不在意了,她只希望张阔能早点走上从商的道路。

就在这样的时刻,明雪听说顾樱和归希文搬回大院了。

不仅搬回大院,两人看起来似乎比以前更加恩爱。

明雪看着眼前悠闲打羽毛球的两人,脑海中莫名回荡起杨永梅对她说过的话。

杨永梅对她说,她本该跟着归希文过好日子,不应该跟着张阔过这样的苦日子。是她自己任性,活该受苦。

明雪一直不赞成杨永梅的话,此刻看到归希文带着顾樱,轻松又有爱地在大院里打羽毛球,心里难得松动片刻。

片刻之后又很快清醒,望向面前两人的眼神格外怨毒。

就秀吧,努力秀恩爱吧。

算算时间,归希文出意外的日子也不远了。

第72章 时装

◎命运的转机在时装秀◎

外面的东北风越吹越大,大院里空旷没有遮拦物,羽毛球随着风越飘越远。

再加上张冬玲已经站在门口呼唤两人回家吃饭,归希文只得收了球拍,拉着顾樱回家吃饭。

吃饭的时候,归希文谈起顾樱的时装展览会,“是在明天吗?”

顾樱以为归希文还惦记着请假去看时装秀的事情,连忙摇头,避而不谈。

归希文只笑笑,“放心吧,我不去,我明天去上班,我只是想确认一下。”

顾樱这才应了一声:“是。”

归希文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饭后,归希文在家翻箱倒柜,终于从犄角旮旯不知道哪个箱子里翻出一部照相机,递给顾樱,“带上吧,明天说不定能用上。”

去时装展览会,如果有照相机能拍下来,带回家慢慢研究,比单纯只去看一看效果要好很多。

顾樱有些高兴,接过照相机左右翻看,语气有些惊讶:“你怎么还有照相机啊?也从来没见你用过。”

事实上,这照相机是归希文在大学里买的,那阵子大学校园里流行一股用艺术标榜自己的风气。

作为一个大学生,总得有点自己的追求。有些人乐于谈诗歌、谈哲学,把自己搞成文青范,仿佛这样就成了大诗人。

有些更新潮的人玩起摇滚,端着架子鼓半夜在校园操场里鬼吼鬼叫,视作特立独行。

还有像归希文这样,捧着一台相机,抓拍校园里瞬间的美好,觉得这样俨然有摄影师的风范。

现在想想,多少有点造作。

所以还没毕业,这台相机就被归希文放进柜子里吃灰。

顾樱捧着照相机看了半天,有些无奈,“这个怎么用?”

归希文拿出两卷胶卷,耐心地告诉顾樱怎么放胶卷,怎么调焦,哪里是快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