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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恋真言(129)

作者: 八分饱 阅读记录

程问音拖着个带轮的篮子,围着深色围巾,挡住下半张脸,看上去和其他来进货的餐馆老板没什么两样。

他买了条鱼,准备回去给宝宝熬鱼汤喝,小孩子正在长身体,再难也要补充营养。

付钱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背后响起。

那是个卖菜的摊位,程问音刚才本来想在那买点土豆洋葱之类的,发现不怎么新鲜,便转头先买鱼了。

“老婆,我们还差洋葱没买,可不能忘了,”那个声音说,“买一袋够不够啊?”

“一袋够了,”另一个陌生的声音答道,“就在这家买吧,看着还不错。”

接下来这句应该是对摊位老板说的:“我们是第一次开小吃店,没什么经验,以后会常来这里进货的,麻烦您多多关照了。”

“好嘞,没问题。”

老板很爽快地说:“就给十块钱吧。蔬菜容易颠坏,你们路上小心啊。”

听到这里,程问音皱了皱眉,侧过身,用余光悄悄打量着那两个人。

是白译鸣没错,虽然他的装扮和印象中大相径庭,但程问音不可能认错。

过去在剧院,他们通宵排练,给对方搭台词,提建议,彼此之间太熟悉了,多年磨出来的默契不是空壳,程问音甚至不用侧头去看,只听声音就能认出是白译鸣。

至于站在他身边,被他叫做“老婆”的那个人,程问音从来没见过。

程问音不禁感到困惑,白译鸣这么久不跟自己联系也就算了,连结婚都没告诉自己,现在还说在开小吃店,难道是出什么事了?

联想到年初在市中心的面包店里看到他匆匆走过,明明和自己对视上了,却好像不认识自己一样,程问音越发觉得不对劲。

两人将一麻袋洋葱放到板车上,上面还有许多七七八八的蔬菜和肉,看样子真是小吃店老板在进货。

眼看两人就要拉着车离开,程问音终于忍不住,走上前叫住白译鸣。

“小白。”

对方怔了一下,他旁边的那个人表情也有波动。

“你不认得我了?”程问音将围巾往下拉了拉,和他对视。

谁知对方竟摆出了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说:“你是……我那个中学同学?姓赵是吧,咱们好多年没见了!”

“这是我老婆,我们刚开了家小吃店,来这儿进货呢。”

他旁边那个人也笑着打了声招呼。

程问音一头雾水,刚想问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刚才的摊位老板忽然开始哼唱一段旧折子戏里的唱段。

这原本倒没有什么,可白译鸣和他的“老婆”,脸色却齐刷刷地变了。

两人对视一眼,而后白译鸣满脸笑容地看向程问音,揽上他的肩膀,一边说着要请老同学去店里吃饭的客套话,一边带着他往市场外走。

程问音心里咯噔一下,意识到事情已经超出了自己的控制。

他想挣扎,但揽在自己肩上的手倏地加紧了力度,他几乎是被钳制住了,想叫喊,白译鸣却在他耳边压低声音,像在警告他一般:“别动,跟着我走。”

他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被“邀请”上了他们的车。

程问音以为自己被绑架了,上车之后一直奋力拍打车窗求救,车子已经发动了,他还在不顾一切地拽车门。

“白译鸣你疯了!”

“我孩子还在家里等我,你不能这样!”

“程问音你才是疯了!别犯蠢,赶紧闭嘴!”白译鸣一手制住他,一手捂住他的嘴,示意坐在前座的他“老婆”开车。

面包车快速驶离农贸市场,朝市中心的方向驶去。

白译鸣松开程问音,拳头砸向车顶,“你怎么在那种地方,结婚后不是过得很好吗?我他妈真是没想到能碰见你……”

他一时间语无伦次,看了看一脸惊吓的程问音,又偏过视线,懊恼不已地捶了一下自己的头,而后埋着头,拇指焦躁地搓动。

程问音又是害怕又是不解,极力保持冷静,再次试探着问:“小白,你到底怎么了?”

前排的人始终没有说话,面无表情地开着车。

半晌,白译鸣按了按鼻根,用一种程问音熟悉又陌生的语气,哑着嗓子说:“音音,很危险。”

熟悉,像他们演过的某场戏,某场悲情戏,白译鸣贴切角色的演绎。

陌生,这不属于私底下他所熟识的白译鸣。

但他却用这种语气继续说:“离我远点,假装不认识我。”

“……算我求你。”

第八十二章

第六天。

大概傍晚五点。

手表停转后,齐砚行一度难以计算日子,只能靠感知来判断时间的流逝。

他已经在这片林子里兜了两天的圈,转眼间,天又快黑了,他发现自己又回到了这座守林人住过的茅屋,昨晚生火的痕迹被他用泥土掩盖过,今晚又要重演一次。

残阳如血,映着他狼狈落拓的身影。

他用生锈的旧铁桶打了水,随意洗了把脸,而后卸了力气,靠坐在茅屋门口,静静等待天黑。

林子里连个野兔的影子都没有,似乎是嗅到了这附近硝烟的气味,都已经四散奔逃了。为了小心起见,齐砚行还是警惕着四周的风吹草动,身旁放着一把镰刀。

夜色漫上来,断断续续的鸟鸣声来向不明,诡异、空灵、不甚真实。

偌大的林子里,仿佛只有一个人在呼吸。

齐砚行疲惫地合上眼睛,精神却无法放松哪怕一秒。

联盟中部被大面积的林区覆盖,想北上,就不得不穿过它们。然而这里四面八方都长得差不多,齐砚行没有任何可以借助的工具,要想走出去,走到正确的路上,全靠本就混沌成一片的感官和意识。

好在正直金秋时节,山林里不缺野果,溪水也还算干净,足以用来果腹。

至于其他的生活条件,则完全是天方夜谭。

齐砚行已经十多天没有刮过胡子,身上穿的是进入林子前,在一个废弃农庄里捡到的夹克衫。

他不能再穿着自己的那身军装,因为它不再代表着荣耀,而是危急的通缉令。

军装,和它的主人,联盟国防军上校齐砚行,被一起留在了河边。

那附近刚刚交战过不久,倒插在土里的榴弹片还是热的,冲上河岸的都是血水,四处可见被炸得面目全非,内脏流了一地,连肢体都拼不全的尸体。

他捡起一只敌军步枪,对着自己的军装开了数枪,将它沾上自己的血,扔在几具尸体旁边。这样等打扫战场的人来了,兴许会认为“齐砚行”已经死了,死在敌军的枪下。

这其实是在冒险,因为他无法预测到事情之后会如何发展,例如中央军和背后势力是否会就此放弃追捕自己,他逃回首都后,能不能换个身份生活。

但他不可能再三权衡了,为了给自己争取到更多的时间,他只能选择冒险。

然后他走了,他带着不完整、但又仿佛因此轻省了数倍的自己,踏上了逃亡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