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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如参商不须别(179)

作者: 叶秀 阅读记录

……他胸膛缓缓起伏了一阵,九歌终究回了鞘,撞出一声金属的尖啸。

陆鸣萧低声道:“依你。”

作者有话说:

寻时雨阻止陆鸣萧杀时起光,可能会有读者老爷觉得是不是恋爱脑了,为什么不杀他呢?

第一是出于现实考虑,陆鸣萧杀了时家长老,与时宗为敌的话,那么一场恶战后,陆鸣萧遁走江湖,与寻时雨来说是没有好处的。寻时雨不可能跟陆鸣萧走(一是顾不了她的安危,二是寻时雨是要报仇,也不可能跟着陆鸣萧远走高飞),她只会少去一个强大的盟友。

第二是出于寻时雨的私情考虑,她不会让陆鸣萧为了她,得罪整个时家。这也是后面寻时雨拒绝陆鸣萧的占有欲,所持的底气:

——拿什么情,承什么恩。

今日陆鸣萧不为她付出太多,来日她也不必为陆鸣萧付出太多。

我始终认为,一个女孩的正直和天真,只是她的人格魅力,是锦上添花的东西,并不会影响她的聪明和强干。温柔善良不一定是白莲圣母,杀伐果断也不一定是黑化病娇。

寻时雨是,云雀也是。我笔下的女孩子们,基本上都是。

第108章 、说第一百零二:追凶•狂澜孤城(四)

若干年后, 炎虎城内。

天阴雨欲,寒鸦厉鸣。

云雀眼中眸光暗沉, 杀意森森:“我就该让陆叔一刀剁了你。”

“……小阿寻, 你不觉得很莫名其妙吗?”

时起光像是意识到了什么极其好笑的事情,笑得格外开怀、格外放肆:

“你不过是陆鸣萧床上的玩意,有什么资格跟我叫板?如今离了他, 你还敢这么猖狂?”

云雀眼中厉色骤闪:

“毕竟我打狗,从不看主人脸色。”

哗——!

秦广王的身影应念而动, 三柄春秋大刀荡卷开金属的风暴, 尖声厉啸着向时起光旋切而来!

时起光眉毛都没动,向着秦广王挥指一掸。

上一次时起光一掸指,当场洞穿了年幼的云雀, 几乎花去了她半条命;如今时起光旧招再现,威力压根不减当年, 空气宛如一面平湖, 骤然激起朵朵涟漪——

砰!!!

每一朵透明涟漪倏然炸开,那是对灵子精准至恐怖的操纵,这一炸的威力堪比黑/火/药贴脸爆破!秦广王被炸得犹如一面糠筛,时起光唇边笑意深深, 看来失传已久的傀儡派压轴绝技,在寻时雨的手上也不过如此!

……时起光瞳孔一缩。

发生了什么?

两柄春秋大刀贯穿了时起光的身体!

在秦广王被炸的瞬间, 傀儡的臂膀模块顺势脱离, 借着爆炸的冲击凌厉锐进、去势无前, 汹汹贯越了时起光的淬体法身,直接捅穿了时起光的肉/体凡躯!

云雀咬着一绺乱发, 清冷的眉眼攒出一声笑:

“嗤。”

——你活了这么大岁数, 居然搞不清修为和实战经验的区别?

秦广王此等应对, 无关修为阶等,只关乎战场上生死一瞬时,经验、意识、技巧的燃烧。

一个闭门清修的深山修士,永远敌不过身经百战的战场屠夫。这是方偃行内不可撼动的铁律,只不过贪生怕死的、走邪魔外道的、妄图一步飞天的太多,还偏偏混得不错,歪理甚嚣,真理失声。

也是。

毕竟时起光的修为根本就不是自己苦修得来,不过是个靠歪门邪道上位的下/流货色。

云雀沉声顿喝:“楚江王!”

十六小狱第三:五叉!

楚江王喉咙里发出机关咯咯的狂响,像是一连串嘶哑又诡异的冷笑。楚江王玉笏一扫,时起光脚下异光骤现,几道疾影破空而出,凛凛的金属巨叉刺破了凝重的夜露,曝露在了空气里!

电光石火间时起光抽身连退,贯穿他的春秋大刀分解成几抔轻烟;但是楚江王的玉笏随之横扫,金属巨叉急追直上,速度快得不可思议,当即割断了时起光的几根睫毛!时起光这一退退得更加狼狈,仓皇一打响指,全身骤然亮起一道焊烈的强光!

云雀心里陡然一惊:“燕安楠,闭眼!!!”

十六小狱第十五•孤狼!

楚江王玉笏往掌心一顿,咣然荡开一环漆黑的尘浪;一层灵子壁障在云雀身周猝然构成,强光撞上了这层屏障后自动拆解为无数细小的光线,一时间防御障上光怪陆离、云谲波诡,缀成一片目不暇接的乱霞飞霓。

这道强光是时起光的命械,“蓝桥春雪”的起始技能,“一瞬光耀”。

偃师不比方师,方师的命械来来去去都是那几项玩意,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再花也花不到哪儿去。但是偃师就不一样了,偃师的命械何止五花八门,简直比路边乘凉老头的裤/衩花色还更有看头,比如云雀的“罗雀门”是一盏八角宫灯,危纪分的“绯红海棠”就更奇葩了,人家直接是一朵大奇葩。

而时起光的命械,是一把刀。

刀身修狭微弯,装饰古意雍容,气态雄浑威武,武夫的粗犷和王侯的华贵,同时呈现在一把刀上。刀柄末端为方棱锤,制式已不可考,刀身上的纹络怪异而华美,整把刀像是一尊杀气腾腾的艺术作品。

看起来确实挺漂亮,名字也取得很文雅,“蓝桥春雪”。

——但这玩意根本名不副实,和艺术绝对沾不上边。此刀是绝对的凶兵,就算时起光根本不是用刀的料,发挥出的威力也能胜过世上大多的凶/器:

比如“一瞬光耀”,这就是“蓝桥春雪”自带的技能,只要使用者祭出,那一瞬间的强光不仅可以烧瞎对手的双目,其威势更是催城拔寨。

三人原本在鱼鳞瓦上对峙,脚下是一片空置的民居,“一瞬光耀”直接扫平了整条长街的房屋,留下了十几丈长的漆黑焦痕。

若不是楚江王的十六小地狱中的“孤狼”也足够霸道,她和燕安楠怕是怎么死的都反应不过来。

“蓝桥春雪”几近怪异的威力,也是为什么时起光全然驾驭不了“蓝桥春雪”,也要削足适履,强行将它收为自己命械的理由。

“蓝桥春雪”一开锋,直接抹平了云雀起手造成的胜机:在蓝桥春雪的锋芒下,根本没有什么斩不断的东西,她压根不能再放出秦广王去。

云雀眼下还在思索怎么破开蓝桥春雪、弄死时起光的方法,结果一旁的燕安楠猝然开口,惊了云雀一跳:

“……你是不是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儿子?”

云雀浑身一震,她之前从未把两人联系在一处,如今燕安楠这么一提,她倒觉得……

……时云起和时起光,是不是模样相仿?

时起光的腮帮子,突然抽了一下。

“时云起跟我说过,他家里清苦,过年都不一定有新衣服穿。天下姓时的多了去,我也没把他和天机变时这种高门大户联系在一起。”

燕安楠压着飞凤似的眉峰,嗓子磨着一口的沙哑:

“但我也听说过,他老爹不是个东西,一天去田里务农,坐上了进城赶集的牛车,从此再也没回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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