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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爱人(18)+番外

作者: 月昼 阅读记录

见我不说话,宋禹川开始教训我:“你再这么熬夜酗酒,早晚要出问题。”

我不客气地回击:“关你屁事。”

宋禹川又生气了,目光一暗,舔了舔后槽牙说:“说得对,不关我事。”

说完他绕开我头也不回地离开,还不忘砰一声摔上我的门。我莫名其妙,自言自语嘁了一声:“小肚鸡肠。”

走到窗边往下看,宋禹川的身影很快出现在视线里,坐上那台库里南绝尘而去。我打了个哈欠回到客厅,开始收拾地上的垃圾。

收到一半忽然想到一件事——我明明可以让宋禹川把这些东西直接送到买手店,现在我却要自己再搬一趟。

……我好蠢。

第二天下午,我联系店主把陶瓷和画送过去,出来时间还早,想起林雾秋之前发过的课表,我打了一辆车直奔A大,一路摸到林雾秋上课的教室。

理工科的课堂出乎我想象,一整间教室座无虚席,甚至还有几个学生坐在过道里听,这让我想起自己大学时自由散漫的生活,同时不禁产生怀疑,这间教室里吸引人的究竟是知识还是林雾秋本人?

听了一会儿觉得,多半二者都有。

涉及到自己的专业领域,林雾秋不再像平时那样寡言少语。讲台上的他戴着一副银边半框眼镜,条理清晰地侃侃而谈,就算是我这种完全的门外汉,听起来也不觉得乏味。

那一刻我脑海里冒出一句很久以前看到过的话,——Smart is the new sexy。

很快一堂课结束,学生鱼贯而出,我抱臂倚在大教室门边,看林雾秋收好电脑和教案,转身正要离开,看到我的瞬间脚步一顿,脸上浮现出浅浅的笑意。

我逆着人流走到林雾秋面前,说:“林老师,我来接你下课了。”

“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林雾秋眼角含笑,镜片后的目光如同此刻窗外的夕阳般温柔。

他站在讲台上,我站在讲台下,我仰头看着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靠出卖色相,一路问了八个女同学,航天学院大二工程力学专业林雾秋老师在哪里上课。”

林雾秋扑哧一声,揉了揉我的发顶说:“我等着你出现在校园寻人墙上。”

我装作没听懂,问:“是这样么:哪位老师丢了一条迷路的小狗,找不到主人在校园里急得汪汪哭,请速来认领。”

林雾秋脸一热,说:“胡说八道。”

我左右看看,趁没有人注意,踮脚凑近林雾秋,说:“汪。”

这下林雾秋脸红得更明显,一把抬手捂住我的嘴,比了一个噤声的动作,说:“不许再闹。”

我用最真诚的目光看着他,然后认真地吻了一下他的掌心。

林雾秋倏地松手,还是被我捕捉到那一瞬间指尖的颤动,我顺势握住他的手,转过来亲吻了一下他的手背,用只有我们两个能听到的声音说:“林老师,你讲课的样子好迷人。”

“好了,”林雾秋又无奈又不好意思,说:“这些话留着以后慢慢说。”

我对他眨眨眼睛:“知道了,林老师。”

今天宋禹川不在,林雾秋问我要不要回家吃饭,自从我搬走还没有回去过。

我佯装认真思考,问:“邀请我回家……是我想的那个意思吗?”

林雾秋用钢笔敲了一下我的脑袋,说:“不是。”

“好吧,”我失望地叹了口气,“让小狗乖,却不让小狗吃肉,好过分啊。”

林雾秋不知道是被气笑还是被逗笑,说:“你是什么小狗,你是小狐狸才对。”

宋禹川不在,我心情舒畅,也不在乎什么狗什么狐狸,凑上去飞快地偷亲了一下林雾秋的脸,说:“你喜欢什么我就是什么。”

第16章

晚上林雾秋亲自下厨给我包馄饨,他换下白衬衫穿上围裙,一双用来执笔的手灵巧地揉捏面皮,很快,一个个浑圆的小馄饨整整齐齐码在盘子里。

我被勾起兴趣,缠着他让他教我,于是我们两个一边玩一边包,半小时能完成的事情足足做了一个多小时。

“学长,你怎么什么都会?”等待馄饨出锅的时候,我问林雾秋。

林雾秋和我开玩笑,说:“为了有朝一日把你养胖点。”

“唉——”我长长叹了一口气,说:“到头来还不是便宜宋禹川。”

林雾秋笑笑,漫不经意地说:“我们不常一起吃饭。”

因为我的捣乱,我和林雾秋吃到晚饭已经快要九点了。我在饭桌上打哈欠,林雾秋看到了,问我昨晚是不是没有睡好。

“一个朋友给我打电话,多聊了一会儿。”我老实交代。

林雾秋淡淡看我一眼,问:“什么朋友?”

“大学同学。最近研究生开学,她说她去上课才发现课表里有解剖课,昨天第一次去医院解剖尸体,差点留下心理阴影,跟我吐槽了一晚上。”我解释完,想了想又补充:“女同学。”

林雾秋无奈地笑了:“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知道,我怕你误会嘛。”我举起三根手指,说:“我发誓,我不喜欢女生。”

林雾秋笑着摇摇头,随口问:“艺术专业为什么会有解剖课?”

“不知道。我以为有的学校学编程已经够奇怪了。”我说。

我们两个一边吃饭一边聊天,没有宋禹川那座冰山杵在一旁,气氛温馨轻松许多。

有些人年轻时也许不那么惊艳,但当他们经历过岁月的沉淀和打磨,会逐渐散发出玉一样温润剔透的光泽,林雾秋就是这样的人。

他眼睛里盛着笑意,认真地听我讲那些无聊的事。头顶的暖色灯光柔柔映照在他脸上,某一刻我好像跨越过横亘在我们之间的四年时光,看到过去的他和现在的他渐渐重合,不变的是他依然温柔淡漠,而更多了一种令人安宁的沉静。

说到兴起我擅自开了一瓶宋禹川私藏的红酒,给自己和林雾秋一人倒了一杯,边喝边讲我大学时干过的傻事,比如做水泥装置被砸到脚,打了一个月石膏,再比如扔下半干的雕塑跑出去玩,半夜下大雨才想起窗户没关……

“还有一次去电音节,手机被偷了,我坐在马路牙子上等朋友来接,一抬头看见一轮又圆又大的月亮……”

我捏着酒杯,脑袋枕在胳膊上,慢慢悠悠地说。

“月光照在我身上,我好像浮起来了。我向月亮漂过去,可是靠不了岸。”

“然后我想起来,原来是因为我没有家,我回不了家……”

酒精让我的思维变得迟缓,意识也渐渐混沌,我喃喃说着一些自己也听不清的话,不知不觉闭上眼睛。

半睡半醒中我好像被人抱起来,身体靠在一副温暖的胸膛上。有淡淡的皂角香味钻进鼻腔,让我在混沌中也觉得妥帖和安心。

那人把我抱回卧室放在床上,我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看见一张熟悉的好看的脸。

“睡吧。”林雾秋温声说。

“嗯……”我翻了个身,落地窗外一轮明月,如同记忆照进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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