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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爱人(4)+番外

作者: 月昼 阅读记录

林雾秋不好意思地笑笑,说:“有一点。”

“我带了毯子,等我。”

我起身回到帐篷,从箱子里找出两件外套和两张薄毯,拿出去给林雾秋之前,往外套内侧喷了一点点自己常用的古龙水,然后抖一抖,确保气味似有若无。

林雾秋看见我又拿外套又拿毯子,终于恍然大悟:“原来你箱子里装的是这些。”

“当然了。”我冲他一笑,“我总要给自己制造一些献殷勤的机会。”

一般来说,长得好看的人只要自己不瞎,都能通过身边人的态度得知自己样貌出众,并判断自己怎样的表情怎样的动作更好看。

从林雾秋看我的眼神我知道,他喜欢我这样笑。

他接过我的外套穿上,拢了拢,说:“暖和多了。谢谢。”

我一哂:“和我客气什么。”

我们前面不远处有人放露天电影,几个小孩子在草坪上跑来跑去,大人们则围坐在一起边看电影边聊天。再往远是一排小餐车,每一辆都被彩灯装点,连在一起像一条闪烁的光河。

我和林雾秋一瓶酒喝了很久,久别重逢其实没那么多话好聊,大部分时候只是静静坐着,看头顶的夜空和热气球。

林雾秋性格沉静,沉静到让人觉得他无欲无求,这在宋禹川身边那群二世祖朋友里显得格格不入。

记得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宋禹川的生日宴会上,那时我十五岁,林雾秋和宋禹川二十二岁,和我现在一样,刚刚大学毕业。

宋禹川的生日宴会像一场孔雀选美大赛,男男女女争奇斗艳,个顶个的光鲜亮丽。我懒得看他们,一个人蹲在宴会厅角落玩手机。

那时的我确实没有什么高贵气质,哪怕混进上流社会,举手投足也像个小流氓。如果不是身上穿的衣服一看就很贵,我都怀疑会有人投诉管家说这里有个服务生偷懒不干活。

就在我玩得上头,顺手扯松领结解开两粒纽扣,准备撸起袖子大干一场的时候,身前一道人影挡住光线,然后传来一个温柔的声音:“祁翎?”

我抬起头,看见林雾秋那张水墨画一样清雅的脸。

他微微一笑:“你哥哥找你。”

看了一整天俊男靓女,林雾秋那张脸对我来说并没有杀伤力,我收回目光继续玩手机,随口问:“找我干嘛?”

林雾秋不为我的恶劣态度生气,好脾气地说:“准备切蛋糕了。”

“……”

我心里默默翻了个白眼,站起来拍拍屁股,把手机揣进裤兜,说:“知道了。”

“等一下。”林雾秋叫住我,目光落在我敞开的领口,说:“衣服。”

我低头看了一眼被自己穿得皱皱巴巴的六位数高定,干脆把领结也扯下来揉成一团装进裤兜,顺便拉了拉衬衫下摆,让它看起来稍微平整一点,说:“好了,走吧。”

林雾秋面露无奈,但没有再要求我什么。

走出几步我没话找话,问林雾秋:“你是宋禹川的朋友吗,你叫什么?”

“林雾秋。”他淡淡回答,“晨雾的雾,秋天的秋。”

“哦。”我点点头,没往心里去。

后来见到宋禹川,他看到我这副样子果然很不高兴,皱着眉头冷冷地说:“这家里没有椅子给你坐吗,为什么要像乞丐一样蹲在地上?”

“你怎么知道我蹲着?”我嘴硬反问。

宋禹川目光微落,看了一眼我的腿,说:“因为你裤子上的褶皱。”

天知道那一刻我头顶飘过多少省略号,有时候不能怪我对上流社会有偏见,实在是他们过于变态。

“这你就不懂了。”我咧嘴一笑,凑近宋禹川的耳朵,故意恶心他,“蹲着视野好,看屁.股更翘。”

第4章

很长一段时间里,林雾秋给我的印象都是:皮肤白,腿长,不讨厌。后来见面多了才发现,他和宋禹川那种名利场里长大的冷血动物根本不是一路人,他温和、谦逊、有涵养,比宋禹川那个名义上的“哥哥”更像一位兄长。

我没有叫过宋禹川哥,他应该也不想听,在他看来,我每多跟他说一句话都是在折辱他。

后来某次我受邀去巴黎观看一场概念艺术展,终于明白宋禹川第一次看我的眼神像什么——像自命不凡的old money看大学本科生用废弃塑料做的环保时装。

无论主题多么尖锐,形式多么特别,在一些人看来,它就是一团废弃塑料。

我躺在单人帐篷里,透过小小的透明塑料窗户,看着头顶被灯光和火光映照的漆黑夜空,不自觉轻声笑了笑。

我不认为宋禹川有什么错,如果我成长在和他同样的环境,我可能会比他还要冷漠。

但这也不妨碍我看他不顺眼。

我打了个哈欠,翻身闭上眼睛。

不知道隔壁的林雾秋睡着没有……他看不到我,听不到我,却穿着我的衣服,盖着我的毯子,清楚地知道我在他不到半米之隔的身侧,想必应该没那么容易入睡吧。

我自然是无辜的,甚至为了保持礼貌的距离,我特意带了两个帐篷,他睡不睡得好,都不关我事。

想着我安然入睡,一觉睡到早上五点闹钟铃响,起来先把自己收拾好,然后去叫林雾秋。

营地海拔高,清晨又湿又冷,山风一吹冻得人哆嗦。我拢紧外套,蹲在林雾秋的帐篷外,说:“学长,起床了。”

叫了几声,里面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然后林雾秋拉开帐篷,身上披着毯子,睡眼惺忪地说:“嗯,来了……”

他头发乱糟糟的,我摘了自己的帽子给他扣上,说:“穿好衣服哦,外面冷。”

林雾秋愣了一下,揉揉眼睛,慢半拍地说:“哦……谢谢。”

天边晨光熹微,远处的工作人员正在准备点燃热气球。等我和林雾秋收拾好过去,时间刚好六点。

我们两个上了一只粉白相间的热气球,林雾秋走到最里面,回头问我:“你之前来过吗?”

“没有,这是第一次。”我回答。

这次没有说谎,我身体不太好,一般不愿意风吹日晒地折腾自己,山上气温这么低,来一趟回去不感冒我都要谢天谢地了。

我走到林雾秋身边,和他一起望向远处。

热气球缓缓上升的同时,一轮红色的太阳也从云层中跳跃着升起。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热烈的红,像一团火,不,就是一团火,烧红整片天空和云彩。

很奇怪,我的皮肤是冷的,但血液在沸腾叫嚣。

“好美。”耳畔林雾秋轻声赞叹。

在绝对的自然的力量面前,人类是没有分歧的。除了美,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此刻的辉煌盛景。

我时常怀疑人类降生于冰冷长夜,否则为什么会向往燃尽一切的炽热,比如火,比如太阳,再比如奋不顾身的爱情。

在2500米的高空,我难得思考了一次爱情。

后来太阳升起,热气球仍然飘在云端。整个飞行时间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期间有人专门拍照,于是我花10磅买了一张和林雾秋的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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