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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龙套不简单(28)

作者: 林今墨 阅读记录

盲人分有多重情况,主角是先天性全盲患者,他的眼球是空洞的,接收不到任何色彩。

黑色也是一种色彩,而他没有见过黑色,心里没有黑色的概念,所看到的世界,什么颜色都没有,更别说黑色。

主角自小被抛弃,后来是个孤寡的老人心生怜惜,将他捡回去,靠着捡垃圾抚养,主角慢慢长大。

对底层的人而言,光是活着就艰难,主角没能去读书,他自小就跟着老人捡垃圾。

虽然盲,但是对自小就过这样的生活来说,他不知道看见是什么感觉,苦楚也没那么大,对生活的摸索,靠着一双手捡垃圾,也能活下来。

那年代捡垃圾是能挣钱的,相依为命的两人渐渐的有积蓄租了间房子,生活好过起来。

然而苦难总是喜欢寻找被生活折磨却不甘放弃的人玩游戏,似乎想要欣赏他们爬起来又被打倒的狼狈。

他们的废品都是攒多才拿去卖,老人有天出去卖垃圾,可是到了晚上还不见回来,主角等啊等,等到了半夜,担心下,拿着盲人棍出去寻找。

那天下了很大的雨,他将老人会去的地方都找了遍,不断的喊名字,就是没人回应。

后来他在偏僻的小巷子里盲人棍碰到了具身体,他蹲下来,双手摸索着,确定了是老人。

老人没有了呼吸,身体冰冷,主角却不愿接受这个事实,背起老人,很艰难的前去医院。

可是他不懂医院在哪里,像他们这种人是不敢进医院的,他又眼盲,跌跌撞撞的走,一身狼狈,半夜有人起来上厕所看不过去,搭把手。

老人早就死了,医生说是摔了一跤,后脑袋砸到地面,脑出血死的,年轻人脑袋着地都有危险,更别说老人年纪大。

可主角却摸不相信,因为老人身上没有一分卖掉废品的钱,这足够证明不简单,他报警了,想给老人一个公道。

但是混乱落后的年代,摄像头并不普及,这片地区又是有名的贫民窟,住的什么人都有,鱼龙混杂,调取信息查也难,警方调查无果也只是用意外死亡来告知主角。

主角不甘心,可他一个盲人,连出门都不容易,谈何找到凶手报仇。

公道,公道,对他们这种人来说,没有公道可言的。

生活里哪有那么多像影视剧里的主角,前期面对不公受屈辱,后期有机遇能够奋起反抗,现实里对底层人而言,多的是浑浑噩噩熬日子,舍不得死又看不到希望,穷极一生都没有什么改变。

主角怀着对老人的思念,开始磕磕碰碰的自己生活,后来他碰见了一个女子,很正常的人,是逃跑出来的,饥肠辘辘,主角救回了她。

这也是个苦命的人,逃出了“吃人”的地方只想活着,两人此后相依为命的过日子,到也是很温馨。

女人勤劳能干,慢慢的将小家拉扯起来,辛苦是辛苦,可夫妻一股劲往前使,生活有奔头,隔年他们有了孩子。

然而命运就是这般无情,让你尝点甜头,面对磨难的时候不至于会崩溃,能够坚持下去,继续完成命运的捉弄游戏。

他们挣的每一分钱都是血汗钱,更没有怀孕就能休息的说法,那是不忧愁生活才能过的日子,他们也想在孩子出生前多挣点钱备用,努力给孩子一个好生活。

怀胎七个多月的妻子在送货去卖的时候因为有个孩子贪玩冲出来,她为了躲开踩到坑摔了一跤。

被送去医院的时候妻子难产,面临一尸两命的局面,妻子放弃自己的性命,女儿是被紧急剖腹拿出来的早产儿,刚建起来的生活突然间崩溃,悲痛几乎压垮了主角。

可他不能死,他还有个女儿需要照顾,但他是一个盲人,女儿体弱需要住保温箱,每天都是烧钱,他即便想要不吃不喝的埋头苦干,一个残疾人,一个盲人也没有路子挣钱。

住了几天,再也熬不住,他只能将孩子带回去,看命的养,别无选择。

苦,是主角小半生尝过最多的味道,他问过命运的不公,却也只是自我呻.吟,生活依旧没有改变,面对现实,咬牙活下去,是他能做的事。

可太苦了,主角曾经抱着孩子站在河边,有想过跳下去,一了百了,死了,什么苦都尝不到了。

孩子的哭声,将他拉了回来,主角到底还是舍不得孩子刚出生,还没有看一眼这个世界是什么色彩,就这样死去,还是妻子用命换回来的孩子,他们两个期待很久的女儿。

主角没有再寻死,咬牙根的坚持,磕磕碰碰的照顾孩子,唯一欣慰的是病殃殃,只有巴掌大的孩子生命力顽强,真的养活了,除了体弱也没有继承其他疾病,像她的妈妈。

孩子就是所有精神支柱,主角继续靠捡垃圾生活,春去秋来,孩子就在他的背上渐渐长大,五岁了,是个很可爱也很懂事的孩子。

然而这次,却是他要死了,命运已经失去了捉弄的耐心,五年的日日夜夜,没有任何停歇的操劳,一天吃不到一顿饭,只为了剩给孩子,为了有钱拿药,命运彻底摧毁了他的残躯,累死的。

他早就知道自己病了,病都很严重,可舍不得去医院,攒的每分钱都是要留给女儿拿药养身体的。

他不怕死,可还有年幼的女儿无法照顾,却到死亡那一刻,他也说不出一句话,干枯的身体无法挣扎着起来,到最后,眼睛瞪得很大,死相有些狰狞,不甘心的断气了。

孩子很懂事,隐约知道了什么是死亡,她在哭,可哭不醒爸爸。

她跌跌撞撞跑去对门求助,开门的是个穿红裙子,头发大波浪,涂着红指甲,夹着烟,很是风情万种的女郎,散着淡淡香水味。

人只是站着哪儿,眼睛一勾,就是一场活色生香很糜乱的夜生活。

她是一年前来这贫民窟租房子住的,但晚上几乎不在家,白天也是偶尔回来,每次出现都是高跟鞋,小裙子和包包,打扮得很艳丽。

谁都知道她是在会所做“服务”生意,还是有名的头牌,传闻带她入场的还是亲戚,也是被骗出来的可怜人。

但没人会去在意这些,住在贫民窟的人,谁说起来没有段沉痛的过往,他们更乐意踩在别人的伤疤上欢舞,寻求片刻高高在上的感觉。

导致贫民窟的不少男人都盯上了俏女郎,可凋零的红玫瑰也不是他们这些烂叶能够肖想的,只敢看着,不敢靠近。

俏女郎偶尔回来的时候,看见瘦小懂事的小女孩喊着大姐姐,都会递给零食吃,或者一点零花钱钱,出手大方。

小女孩很幸运,这天女郎正好在家,她被吵醒,头发乱糟糟,吊带睡衣披着件长衫也遮挡不住白皙皮肤,和脖子上留下的红印子,亦如她整个人颓靡又暧昧的气质。

见小女孩哭得脸憋红,俏女郎还是跟着去看了,站在床边,看着主角的尸体很久,她弯下腰,合起了主角的眼睛,帮忙处理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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