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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中荒漠(51)

他的声音闷闷的:“如果你想救我,必须日日跟我做——如果我这么说,你会答应吗?”

其实我知道,患者产生情欲,说明他在逐渐好转,是个好事。但我真的不能答应。

还没等我拒绝,他便放开了我。他盯着我无名指上的戒指,轻笑一声:“放心,我会顺利度过这365天,让你安安心心地回去。比我更爱你、更适合你的家伙……需要你。”

第35章

吴成槿站在漆黑的世界里,浑浊的湿气从肮脏的大地蒸腾而上。他身上的零件在热气中融化了,无法维持在恰当的位置上。眼睛掉在鼻子的位置,鼻子扭曲到耳朵的位置,嘴巴坠落在了肚子上。他的身体在四分五裂。

在袅绕的臭气里,他看见一棵枯树,高度正好,位置正好。那上面,正好挂着一条结实的绳索,他想,那条绳索一定能正好捆住他的脖子。

他缓缓朝前。

他太懒了,对他而言,行动是多么困难。

毕竟,他已经是肮脏的烂泥了。

真想现在就躺下去。

一点一点混入泥土中,下陷。

就连死去,都好麻烦。

有个多事的人,在喊他的名字。

好麻烦。

她牵住了他的手。

好烦。

她抱住了他。

好烦。

不要。

他好脏。

她的身体,带着一股香气,凉凉的。

他在融化的身体,接触到她以后,又快速恢复了。

啊,她可真干净、真好看。无论见几次,他都会被她吸引。

她的眼睛里,好像装着最美的宝石。

她的头发,犹如最柔软的蝉丝。

她的身上,似乎披着银河。

她的一切,都过于美好。

美好到让他想要扮演一个王子,毕竟,只有王子才配获得公主的爱。

美好得让他暂时忘记了那棵枯树、那诱人的绳索。

他因为失控,不小心弄丢了她。

现在他失而复得了!

他听到她说,她想照顾他。

啊,他好想被她照顾!好想被她注视!好想嗅她的味道!

他好想,用疾病、用痛苦编织成一条美丽的绳索,拴在她的脖子上,让她再也无法想起那位山主,让她洗去与那家伙所有的记忆,让她只记得与他的一切,让她永远留在他的身边!

他本就是扭曲的、肮脏的怪物,是她自己选择待在他身边的,他凭什么要放手?!

——吴成槿本来是这么想的。

当他回到过去,他很快就想起了一切。

他后悔曾经的他,丢下了爱人一个人去山崖自杀。

他后悔自己亲手将最爱的人推给了别人。

他知晓他们的那些日日夜夜,听到了她从未在他面前发出的声音,看见了她性感到极致的模样。他的灵魂站在他们姣缠的肢体跟前,嫉妒得无法自拔。

……

他想,千山和他一般偏执,如果他是千山,无论如何都不会放走堂棉——他可能会将她关起来,让她永生永世无法接触人类社会,这样,她便彻底属于他了。

可是他没有想到,愚蠢的千山不仅放走了堂棉,还给了他这个情敌生的希望——他竟然甘愿献出自己的内核!他本来位于千山的身体中,他便知道,被夺走内核意味着什么!当时,他亲眼目睹红色眼球中的那棵大树在顷刻中倒塌,所有魂魄都逃了出来,本来如大山一般坚不可摧的生命,竟然就这般坍塌;

他没有想到,她愚蠢又可爱的恋人,明明已经爱上了千山,依然全心全意地救他——她明明可以选择忘记他,将他留在牢笼中,可是,她为他伤害了所爱之人。回到过去后,她更是为了他辞职,全心全意地拯救他。明明,这些根本就不是她的责任。

他蹲在地上,凝望着睡在榻榻米上的女人,自嘲地笑了。

愚蠢?

恐怕,最愚蠢的,是他自己吧。

他明明拥有最名贵的珍宝,是他亲手把珍宝弄丢了。再也找不回来了。

与他们相比,他的爱简直不值一提。

隔着干净的毛巾,他将干净的女孩抱起来,小心翼翼地将她放在柔软的大床上。床单和被套刚换,毕竟他太脏了。

俯下身,有些艰难地给了她最后一个亲昵的吻。毕竟,他身上的零件破碎了,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把嘴巴挪到合适的位置。

“对不起,棉棉。”他喃喃道。

——对不起,我如此破败、肮脏,连控制自己都如此艰难。

——对不起,我如此懦弱、无能,又怎么能像他那般保护你。

——对不起,这样的我,竟然深深地爱着你。

最后,他在她的额头上,留下一个肮脏的印记。

从此以后,他会是她的病患,是她的朋友,是她的亲人。

唯独,他不再是她的恋人。

九月,正值秋季,离约定时间还剩五个月。如阿槿所说,他的情况在快速好转。我需要做一件大事——要不阻止他母亲自杀,要不封锁他母亲的消息。

在我思考之时,阿槿坦然地跟我说:“我已经想起了一切,我知道当初自杀受到了母亲死讯的刺激。我们一起去看她吧,顺便,旅行。”

他的母亲在隔壁城镇的疗养院,我租了一辆车,开车带他去,带了小金毛——这家伙迅速成长,一开始跟个小玩偶似的,现在五个多月大,正在换牙,有四十多斤,怎么都吃不饱,天天跟饿鬼似的,身上肥肥的,我们叫他“金猪”。平时阿槿负责训金猪,狗子在他面前可听话了,在我面前调皮捣蛋无恶不作。

阿槿现在按时作息、吃药、锻炼,脸上的阴郁少了很多,人也渐渐养回来了,没有之前那般瘦削,胳膊越来越结实,力气也越发大,对付一只小狗不在话下。而我,完全抱不起金猪,猪儿还总以为自己是个宝宝,总是不停往我怀里钻。

此刻,金猪坐在后座露出招牌微笑,阿槿坐在副驾侧头看窗外的风景。

街道两侧皆为密密麻麻的红枫,阿槿一身橘红毛衣,茶色发丝毛茸茸的随风飘舞,看起来像一只慵懒的橘猫。我顿时感觉自己过上了猫狗双全的生活。

除了精神状态,阿槿还有一些变化。他开始戴手套,只有洗漱的时候才会取。他不会再去吃我吃过的东西,喝我喝过的水。不会再来牵我的手,不会再拥抱我,不会再对着我撒娇。

我问过他为什么要戴手套。

他笑着说,感觉很酷。黑皮手套确实把他的手指衬得漂亮修长。

阿槿是一个很适合丰收时节的人,当他漫步在稻穗之中,会感觉他整个人都融入了金灿灿的油彩。他的皮肤白皙透明,头发和睫毛都带着金色。

一开始,对于他和他母亲相见这件事,我十分担忧。

而事实上,他们就像朋友那般交谈着。

他妈妈看到我,精神状态再不好,也牵着儿子的手问:“女朋友?”

阿槿微笑着摇摇头:“普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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