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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真绝色(4)

作者: 玖宝 阅读记录

埋入地下等于暗无天日,不超脱。

“哥哥!”

谢湘顶着两个丸子头,穿着纯绿色的百褶裙健步跑来。

后面跟着的侍从纷纷跪地,自愧难当:“让公子身陷险境,是我等无能!”

谢明烛余光轻瞥,容色未动,素白的裙边轻轻荡漾。

侍从抬起脑袋:“小姐您忘记了吗,在公子满十二岁之前,您要唤他姐姐。”

“对哦。”谢湘恍然,歉疚的捂住嘴唇。

天机谷嘱咐过的,哥哥这个孩子来之不易,先天元气不足差点夭折,往后也要细心护着,在十二岁之前必须当女孩子来养,可保天寿。

“姐姐出门拜个师也能遇到妖怪,姐姐没事吧?”谢湘忧心忡忡,谢明烛朝她摇头以示安慰。

天亮了。

谢明烛攥着红药瓶,将它揣进了袖中。

*

年仅十二岁便诛杀了百年女妖。

这一骇人听闻的战绩,短短三日传遍了修仙界,人人皆知,离镜出了个英勇无畏的天才少年。

一时之间,林尽染成了四海十三州的风靡人物。

有传言说他天生神力,说他手持灵武,说他把女妖吊起来打,说他长了三只眼,说他青面獠牙可止小儿夜啼。

前面那些全忍了,最后一个是什么鬼?

林尽染端坐镜前,欣赏着自己逐渐妖孽的尊容,行吧,确实能止小儿夜啼。

因为小儿都被美晕了。

林尽染还挺惦记谢湘的,她一个女孩子孤身一人,突然失踪,可别是被拐跑了吧?

林尽染把这事一说,林芳年立即命人去寻,虽说没找到谢湘,却打听到了谢湘跟随从前往扶摇门拜师的消息。

他们平平安安的在路上,无需牵挂。

整个四海十三州,仙门无数,其中以扶摇门最为拔尖儿,天下修士早就默许了扶摇门是仙道第一。

紧接着便是云舟仙渺,离镜等四个门派,愣是分不出个第二。

反正大家同气连枝,何必排名,多伤感情呀!

一晃这么多年,各大门派之间和和气气的,称兄道弟的。

三天一过,天机谷的大师也可以干活了。

第3章 画枫

林尽染忧愁的很,实话说他对谢湘印象不错,虽然沉默寡言了点,但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云舟仙渺从上到下都清冷,习惯就好。

你说都是一个爷爷奶奶生的,差距咋就那么大呢?当妹的惹他怜惜,当哥的惹他生厌。

大师又是一波操作猛如虎,端着星盘,慢条斯理的说道:“福兮祸所依,纠缠一世。”

林芳年和妻子面面相觑。

这话乍一听似乎不错,可又非常的模棱两可。

一世两个字说明了长长久久,本是好事,可那个“纠缠”二字有些耐人寻味。

纠缠和相伴,完全两个感觉。

不吉利。

离镜这边寻思一晚上,不妥不妥。

云舟仙渺那边也考虑一白天,不好不好。

于是这事儿就这么黄了。

林尽染狠狠松口气,心腹大患解决了,他又可以愉快的炸厨房了。

林夫人看儿子是真的要走医修这条路,便做主给他请了些医药大能做师父。

小公子名声在外,师傅们特别乐意教,有几个更是拍着胸脯保证,要将毕生所学倾囊相授。

“老夫纵横十三州五十余年,救人无数,这身本事若后继无人,那就太遗憾了。幸好,林小公子天赋卓绝,一点就透,老夫很是欣慰啊!”

老夫确实很开心,只是这开心只维持了七天不到。

七天后,老夫气的浑身哆嗦,指着林尽染痛斥道:“荒唐,荒唐啊!七叶花岂能同枯萎兰一起炼制?你,你居然还往里放鹿血!”

“为师不是怕你糟蹋好东西——虽然天山梅鹿一滴血价值百斤灵石……”

“是你不按照老祖宗留下来的药方做,就鼓捣些旁门左道,终有一日害人害己!”

“气煞我也,老夫教不了此等顽童,另请高明吧!”

一个月后,所有请来的医修大能全被气跑了。

林尽染撇撇嘴:“循规蹈矩有什么意思,我是要创造奇迹的。”

林芳年吹胡子瞪眼:“我也想创造奇迹,把你塞回你娘肚子里,别出生了!”

林尽染充满怜悯:“迂腐,愚昧呀!”

“公子别生气,天才都是不被人理解的。”灵芝这马屁拍对了,把林尽染哄得无法无天。

等到林尽染十三岁,灵芝开始深深的后悔,早知就跟掌门一起反对了——虽然没用。

小公子简直是医药狂人,逐渐疯魔,奇葩的丹药越炼越多,这药炼出来总得有人试吧?

于是林尽染开始没完没了的以身试药——美其名曰,这么好的东西,必须我先尝尝鲜!

今天吐血,明天抽风,后天全身瘫痪只有眼皮能动。

林掌门愁啊,林夫人愁啊,灵芝也愁啊。

只有林尽染自己欢天喜地。

直到有一天,那个“老夫”回来了。

他练功不慎走火入魔,又遭妖修落井下石,身负重伤,普天之下,唯有七叶花加上枯萎兰再放入天山梅鹿的血炼制而成的七枯鹿血丹可以救命。

林尽染独家,四海十三州再无分号。

这不巧了么!

“师父呀,幸亏您命中有我呀!”林尽染拿出救命药,老夫吃的那叫一个津津有味,老泪纵横。

林尽染十五岁生辰那天,林芳年给他取了表字:画枫。

而林尽染已成长为一个翩翩少年郎。

灵芝私底下称之为祸国殃民的大妖孽。

不怪灵芝没大没小,因为事实如此。

大妖孽生的瑰丽而明艳,身骨风度完美复刻了林芳年,芝兰玉树,高雅矜贵;眉眼则完美继承了他母亲,有过之而无不及,一双凤眸妖异魅惑,随便一瞥就是风华绝代,直把人迷得神魂颠倒七窍生烟。

他妖,他魅,他欲,他邪里邪气。

这不是贬义,而是褒义的“邪”。

且这大妖孽一点都不含蓄,少年心性颇爱出风头,就喜欢往人堆里扎,就享受万人艳羡的感觉。

“公子,咱啥时候回家啊?”今日林尽染心情不爽,灵芝伺候的小心翼翼。

只因七天前,林尽染救了个德高望重的前辈,本想这事儿传出去收获一波夸夸,结果就听到众人茶余饭后,说的全是谢明烛后生可畏,拯救了被妖修盯上的一家五口。

三天前,林尽染途经村落,里面瘟疫横行,他妙手回春。同一时间,谢明烛又诛杀十多个魔修,拯救了一座城。

林尽染治病救人不是为了显摆什么,但做都做了,炫耀一下,被广为流传夸一夸也是可以的吧?

结果呢,全被那王八蛋给搅和了。

不是说谢明烛行侠仗义不对,关键是,你就不能换一天行侠仗义?屡屡撞上我,故意的还是成心的?

“抢我风头,我跟他不共戴天!”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想起小时候那句“你看看人家明烛,你再看看你”,林尽染想呕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