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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日常慢热文(69)

作者: MISS河豚 阅读记录

“你能撑这么久真的很厉害。”于映由衷的说。

李志远有些愣怔,过后冷哼一声:“讲的什么蠢话,如果不是你们多管闲事,我早就死了解脱了,根本不用受这些罪,活着就是罪!”

“或许吧。”于映轻轻捏自己的膝盖,像在捏那种软软的塑胶人一样,没有任何感觉:“我是刚出生没多久,腿部神经就被东西给压坏了,不知道走路是什么样的滋味儿。”

“……”李志远颇为诧异地看他。

于映笑笑:“之前听我哥说,你来这以前一直在各地流转,你去过的地方,见过的风景,应该很多吧?”

可能是没想到这个小孩是这样长大的,也可能是从没有人跟他提起过以前的事,李志远神色有些不自然,别扭:“流浪是讨生活,哪里能活命能睡觉,就去哪里,谁有闲心管什么地方风景。”

“那不是很苦?”

“苦也比现在强。”

那会苦,是苦没有住的地方,填不饱肚子,但人至少是自由的,想去哪就去哪。现在有住的地方,不愁吃喝,可人动不了了,还时不时要忍受莫名其妙的痛苦,比之前还要造孽。

“不同阶段有不同的活法嘛,生活都是越过越好的。”于映说:“我年纪小,想到的事情也少,所以我就觉得只要今天比昨天好,就是好的。”

他把马勺往李志远那推推,李志远看看他,迟疑地伸出手握住马勺柄。

窗台旁,空调外机的嗡嗡声盖住了盛夏的蝉鸣,麻雀飞到水泥板上觉得烫爪,又扑扑飞到树枝上。

岁月在李志远的手上留下斑驳痕迹,和光滑洁白的马勺形成强烈对比,他用力耸耸鼻子,头一次认同了这个,比自己小了不知道多少岁的小屁孩。

*

高二已经正式文理分班,除开平时的主科目,于映他们有更多时间放在自己的事上。

魏允可出息了,开学没多久,柴思元和王岳川就帮忙搭了省队的线,人现在已经开始跟着省队训练,比赛了。

于映也多了一个小徒弟——戚夏。

他们是在学校组织的美术集训课上“认识”的。

据戚夏说,他们一家都是高知,尤其他的母亲,在大学担任美术老师一职,从小就热衷于培养他的艺术细胞兴趣爱好。

喜欢吉他,就给他报吉他班,喜欢轮滑,就报轮滑班,什么都学什么都尝试,高中这么重要的阶段,他说想走艺考,也是眼睛都没眨,就同意了。

但他没学过美术,集训第一堂课就出了洋相,把水灌到丙烯颜料,画纸被水糊成一条一条的,根本不能用。

边上的同学都在看热闹,戚夏抖抖裤子上的颜料,可怜巴巴跟老师求助,那老师能有什么办法,帮他收拾了烂摊子后,立马在班上找人来带戚夏。

“你基础差,平时除了上课,课后也要记得练习,我记得于映基础很好,之前还参加过比赛,你就跟他搭档吧。”

老师一拍定板,于映和另一个当事人都傻眼了。

于映没想跟戚夏有什么交集,甚至可以说是很讨厌这个人了。而戚夏是怕他们,只要一看到于映,他就会想起当初自己干的那些蠢事,简直是无地自容。

“这……”戚夏有些为难:“我不然还是自己课后找个美术班上上吧,麻烦同学怪不好意思。”

老师却说:“你以后要艺考,美术班当然要找,难不成你还指望,跟你一样大的同学当老师啊?”

“让你们搭档只是在学校,学生嘛,一天有一半的时间都在学校里,你们又在高二,一分一秒都不能浪费的。”

于是乎,他们再不情愿,也没有办法了。

第56章 听风的孩子

于映心里烦戚夏。

以前是烦这个人坏, 和张天浩一起,以欺负弱势群体为乐子,吊儿郎当没点人样, 而现在就是很单纯的觉得他烦。

也不是于映主观代入了之前不好的印象, 而是自从他们被老师凑成了搭档后, 戚夏似乎就真的把于映当成了一个小老师,每天都会在手机上请教有关画画的问题。

然而用于映平时跟魏允抱怨的话来说, 戚夏真的一点艺术细胞都没有。不会构图,不会审美, 教他也不会。总是笔点到什么颜色就涂什么颜色,线条乱七八糟到处飞,画出来的那些作品已经糟糕到, 于映都不敢相信这能是人画出来的‘东西’。

偏偏戚夏又特别认真,每次都会记下于映提出的问题,讲的基础点,以至于,于映再不愿意,也说不出什么重话来。

下午放学到校门口这段距离,是戚夏交作业的时间, 于映听到消息提示音后, 看都没看直接食指一挥,划掉。

接他们的司机早就等着了, 看到他们出来, 忙下车打开后备箱帮忙搬轮椅。

于映被魏允抱上后座时, 手机又连续响了好几声, 不用看也知道是谁, 于映很是烦躁, 把手机塞进书包,扔到前面副驾驶座上。

“他好烦啊!!!”于映气鼓着脸。

这两天一高校门口在修路,地上石子泥沙很多,魏允注意到于映裤脚沾了脏东西,从书包里翻出纸巾,帮他擦干净:“既然烦,别搭理他就是。”

等他擦完,于映自己也伸手摸摸被弄脏的那块,继续说:“没搭理,我才不想跟他说话。”

司机发动车子驶出梧桐路,于映抱住魏允的胳膊,脾气还没下去,魏允牵住他的手,拇指在虎口处轻轻摩挲。

自从魏允进了省队,他们就不用再像以前那样,天天都去柴思元那上课,改成了一周去一次。

也是那个时候,赵婆婆退休了。她年纪实在太大,就算于映他们有意照顾,不让她干太多活,保姆这项工作对她来说,也还是有些勉强,索性就答应跟她儿子回老家养老。

然而习惯是印在人的血液里的,赵婆婆一走,回到家,再也没有可口的饭菜等着他们,也没有人笑着问他们,今天在学校过得怎么样,发没发生有趣的事。

有的只是空荡的,没有温度的房子。

一开始周曼是打算再雇个保姆的,但被魏允拒绝了,他说:“没必要雇全职保姆,雇个打扫卫生的钟点工就行,我们都长大了,能自己顾好自己。”

当妈的哪能不了解自己儿子,做不到的事魏允不会说出口,听他这样讲,周曼也没多想什么,随他们去了。

因此现在他们回到家,魏允都会先带于映冲个清清凉凉的澡,然后两个人再在厨房窝一个多钟头,研究怎么做晚饭。

于映口味偏甜,魏允随便不挑,所以菜式都是按于映的喜好来做的。

今天于映左求右求,让魏允做了道红烧排骨,中途魏允夹了一块出来,本意是让他试试咸淡,结果这个人嘴馋,也不知道吹吹,直接一口下去给嘴巴干出个大血泡。

魏允给他涂药膏的时候,疼得眼泪都出来了,不停拍魏允手臂:“你轻点啊,疼!”

“你就是活该!”魏允狠狠捏一下于映的脸,让他别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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