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烽火蔷薇(43)

作者: 公子煌 阅读记录

基于此,凌淮不想解释,也不能解释。

晚上,裴世修还是进了房。看到凌淮脸上的印子,裴世修一阵懊悔。

“对不起,是我下手太重了,我给你拿毛巾敷敷。”说着裴世修就去拿毛巾给凌淮敷脸。

“还疼嘛?”裴世修问,语气难得的温柔,至少从撤退开始,这是裴世修第一次好好地和凌淮说话。

凌淮不说话,不抗拒,不献媚,不委蛇,叫裴世修尴尬的下不来台。

“好吧,你好好休息,我去书房睡。”裴世修说。

回到书房的裴世修哪里睡得着,他本以为在这样的混乱里,他最放心不下的会是黎书,可是这次,黎书竟然没有出现在他的脑海里,取而代之的是凌淮。他竟然开始关心凌淮的喜怒哀乐和安全。路上有几次遇到小股部队的突袭,他也是尽全力地保护着凌淮的安全。即便早上将凌淮打得那么狠,但此刻裴世修的心里也有着同样的悔恨和懊恼。

不可置否,裴世修已经真真切切地爱上了凌淮。也许裴世修还不愿意承认,但是事实就是如此,从他内心散发出来的感觉便是这样的,怎么逃也逃不掉。

第四十六章 相见时难16

四月的天气还很清冷,风吹在身上,有些彻骨。

黎书在床上躺了十来天,身体才慢慢恢复过来。黎书亏了身体,有太阳的时候还不觉得,这太阳刚被云遮住一会,黎书就哆哆嗦嗦起来。

“我们回屋吧。”刘邵卿说。

“什么时候让我回去?”黎书问,漠然中带着些许怨怼。

黎书想要去寻找失踪的沈聿潇,可是先不说茫茫人海,去哪里能找到音讯全无的人,即便是黎书的身体,现在也是不能支撑这样的行动的。所以刘邵卿一直阻止着黎书返回徽城。

“什么都别想,等你身体好了,你爱去哪里去哪里,你也不想想,你现在这副样子,别说去荒山野岭找沈聿潇,就是院子里的那条石子路你又能走完吗?”

刘邵卿也怒了,对于黎书选择沈聿潇,刘邵卿无话可说,毕竟人家两情相悦,自己只有大方祝福。可是黎书现在变成这样,还一味地想要寻人,就不怕自己死掉吗?再者说,真的死了,那么即便沈聿潇还活着,对于他来说又会有什么意义呢?

不过细细一想,说到底也就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所以在看向病歪歪的黎书时,刘邵卿的怒气已经消了大半。

黎书的几步路在没有刘邵卿的搀扶下走的颤颤巍巍,踉踉跄跄,稍微一阵风就能把他吹倒在地。于是刘邵卿叹了口气,上前两步扶起了他的胳膊。黎书还在置气,想推开刘邵卿的手,可是哪里还有半点力气,只能任由刘邵卿将自己扶进了屋。

“你出去吧,我想睡会。”黎书说,头却背了过去。

刘邵卿当然知道黎书还在跟他置气,也不计较。冷冷地说道:“好,你赶紧躺下,躺好了我自然出去。”说着将被子往黎书身上拉了拉。

“行,你睡会吧。我出去。”刘邵卿叹了口气道。心中却在默念:“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傻瓜,一群傻瓜。”

房间的门在克制与无法克制间关上,发出不大不小的响声。出了屋子,刘邵卿一拳头捶在楼道的墙壁上,墙壁发出一声沉闷的声音,继而跟着共振起来。

黎书的房间,没有关好的窗户透进来从远处吹来的风,仿佛带着沈聿潇的消息。

黎书不会知道,那天夜里,沈聿潇九死一生,若不是凯明帮沈聿潇挡了一枪,黎书恐怕再也不会见到他的少爷,他的爱人,他的沈聿潇了。

“快,一起丢手liu弹,然后赶紧后撤。”沈聿潇在一片光天血地里嘶吼着,杀疯了的人,已经失去了最基本的判断。很多人甚至没能把手中的手liu弹投掷出去,就被远处射来的子弹打穿了身体,永远的长眠于这块冰冷,坚硬的战壕里了。

说时迟,那时快,凯明不知怎的,像是神明有了预感一样,将身边的沈聿潇扑倒在地。而他的后背,则结结实实地挨了一枪。

沈聿潇再也无心恋战,背起凯明就跑,一连跑了数十里才敢停下。

“凯明,别睡,只是打在背上,不会有生命危险。”沈聿潇放下凯明,拍了拍凯明的脸颊说。

沈聿潇抬头望了望四周,黑黢黢的一片,看不出任何方向来。不过不远处似乎有个山洞,于是沈聿潇背起凯明朝山洞走去。

沈聿潇放下凯明,借着寒冷的月色,打开小巧的军yong手电,往洞里面晃了晃。洞不深,很干燥,适合在里面休憩。于是沈聿潇捡来一堆柴火,生了火之后便不在那么冷了。

沈聿潇找来一些枯草,铺排后将凯明放在上面,然后拿出绑在腿上的军刀,在火堆上烤起来。

“凯明,忍着。”说着,沈聿潇撕开凯明的伤口处的衣服,左手用手电筒照着,右手则紧紧握住军刀。随着沈聿潇再次说道“忍住”的时候,刀尖无情地嵌进伤口中,手柄一转,将弹头给挖了出来。而凯明,也在一声惊叫中彻底昏了过去。

凯明脱离了生命危险,这让沈聿潇感到一丝欣慰。而远处密集的枪炮声也渐渐没了声音,这再一次让沈聿潇纠结起来。他知道,这并不是一个好兆头,恐怕,剩余的士兵已经全军覆没了。

“这帮gou杂种。”沈聿潇拍了一把大腿,骂道。

不过此刻,另外一个叫他担心的事情涌上心头。下一步,他们肯定要捉拿自己,那么,这个地方就不能久留了。

果然,这个念头刚产生,就马上被事实印证了。

可能是爬上了半山腰,所以沈聿潇看到很远的地方有一堆光在移动。虽然远,但是只要他们找,就一定能找到这里。不过那片光移动的速度远远地超出了沈聿潇的想象,他们似乎已经掌握了方向似的,直逼过来。

“怎么回事,他们为什么行进地这么快?”沈聿潇疑惑起来。按照军队搜查的习惯,如果在不确定搜查对象的藏身地点时,是不可能将一队人马集中在一起的,至少会分两到三队,而且也不可能行走得这么快,况且现在还是晚上。

忽然,沈聿潇在眼前的一片叶子上看到了一滴血迹,再往前看,稀稀落落的还有。

“糟了,肯定是凯明的血迹,帮助他们开了路。”沈聿潇懊悔道。

沈聿潇转头看向凯明,此刻凯明还在昏睡,而自己也已经耗费了很多体力,所以再背着凯明逃走显然是不现实的。所以为了保住两个人的命,只剩下一种办法,那就是留下凯明,自己去吸引火力。

沈聿潇知道,这么做,自己极有可能被追到,但是凯明已经为自己做了那么多,甚至差一点付出生命,他又怎么能不管他。于是沈聿潇找来更多的柴草,将凯明围了起来,又将火堆熄灭,然后四散开来。这样,借着黑夜,基本上是看不出来山洞里有人活动过的迹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