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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天才笨蛋女友(11)+番外

作者: 如汝不动 阅读记录

“以后你就跟着我,我保护你。”

“你请假,我也跟着请假吗?”

“嗯,一起请假。你一个人回家太危险了。”叶然说得一本正经。

本来她还有一丝感动,哪曾想下一秒就听到叶然说“上天给了你聪明的脑袋,却让你死活辨不清方向,还挺有趣的”。

这话就有点不合时宜了。再加上叶然呵呵笑了两声,她便认为她大晚上跑来她家根本不是来安慰她的,而是来当面表达嘲讽。

她很生气,当即开门送客。

时间不早了,叶然说了声“拜拜”就走了,进电梯前又不知死活地说:“你真的太逊了,那条路咱俩又不是没走过......”

电梯要关闭时聒噪声还没结束,那时她头一次觉得叶然挺招人烦的,还是当个哑巴比较好。

哑巴果然信守承诺,从此每天陪她回家,风雨无阻。最开始她还生着气,故意下课后磨磨叽叽不出教室,哑巴有耐心,捧着单词书边背边等,后来她觉得这样闹下去很没意思,就和哑巴冰释前嫌了。

坏的方面是,杨佩对交警千恩万谢,还特意做了一面锦旗送过去。本来事情应该朝着积极阳光的方向发展,可偏偏没过几天就有女人在杨佩的花店里“闹事”,说杨佩和那交警不清不楚。

风波不小,很多同学都知道了。因此,从初一开始,尽管她每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尽管她每次表彰大会都会拿下很多奖项,但她总觉得自己挺不直腰杆。

“他们是在羡慕你成绩好,你别想歪了。”叶然说。

“不要用这种善意的谎言安慰我,我耳朵好得很,我听得到他们在议论什么。”

她饱受流言蜚语的困扰,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发泄途径,就一口咬住叶然的手臂。

最初叶然还很抗拒,瞪着眼睛说她有病,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就甘之如饴了。

每当她把自己蜷成很小的一团缩在角落里,叶然就把手臂伸过来:“喏,给你咬。”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

她也不客气,张开“血盆大口”,一下就咬住那纤细的手臂。咬完了,还要边摩挲上面的牙印边说:“你大概是有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这些细枝末节都是在叶然离开A市后她才想起来的。当年经历这些时并不觉得有什么特别,后来回想起来,才发现叶然待她实在好得没话说,甚至比杨佩和白佳仁都有耐心。

“我何德何能拥有这样的朋友啊。”那时她趴在窗前自言自语,脑海里叶然的面孔挥之不去,就做出了要离开A市的决定。

既然这座城市里没有一束能够温暖我的光,那我就去寻找那束曾经温暖过我的光好了。

把白浔送到单元楼下,叶然刚准备转身离开,就被拽住了手腕。

“你不打算抱抱我吗?”

“嗯?什么?”她后退了一步,和白浔拉开一段距离,“大晚上你发什么神经?”

她想,但她不敢。有些界线,一旦踩中,就得做好粉身碎骨的准备,她怕得要命。在她的判断里,可以没有爱情,但不能失去白浔。即便对她的父母充满厌恶,即便心里藏着不能言说的恨意,但对她横眉冷目,她做不到。

白天她见白浔跟在辛琥的身后走进了教室,只咬牙切齿了几秒,就做好了丢盔弃甲的准备。

“你一来,我难得的风平浪静就消失了。”她在心里暗暗说。

见叶然还在犹豫,白浔眉头紧皱:“一个抱抱而已,咱俩关系这么好,真不知道你在扭捏什么。”

她边说边往前一步,像以前一样,张开双臂,紧紧抱住了眼前这束足以温暖她严寒冬日的光。

“不要再一声不吭就跑掉了。”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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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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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09

叶然一进家门,就见宋鑫又在作死。

他趁舅舅今晚要上夜班,找了一身辣眼睛的行头把自己拾掇成了一副不伦不类的样子。

具体表现为:脖子里挂一条铁链子,上身一件胸前画着红色大裤衩的黑体恤,下身一条破烂牛仔裤。不是市面上流行的破洞,是深蓝色牛仔裤随便剪坏了几处,碎步还松散地耷拉着。除此以外,他还把头发抹得油光锃亮,发尖上竖,像一从黑色的杂草。

事出反常必有妖。叶然随手拎起了立在墙角的扫把。

“你在干嘛?”她问。

“这不是明摆着嘛,你又不瞎。”宋鑫头都没抬继续拨弄琴弦,语气极不和善。

“大晚上别扰民。”

“要是有人嫌吵,把耳机戴上好了。”宋鑫一脸不屑,见叶然把扫把高高举起,“哐”地放下吉他,“打吧,你年纪大你有理,老子要是反抗一下,就TM不是你爸爸。”

才“修理”完三天,这货又疯了。叶然迟疑了一下,没把扫把落在宋鑫的身上,而是走去他身旁问了句“怎么了”。

“没怎么。”宋鑫用力拨了一下琴弦,“砰——”一声,弦断了一根,“质量真TM垃圾,这么不给力,废物。”他把吉他丢到沙发上,往后一躺,四仰八叉。

“没考好?”叶然问完就知道不是这个原因。

据她了解,宋鑫的成绩一直在他们班垫底,姥姥很着急,舅舅很焦虑,但他自己却悠哉悠哉,经常嘴欠说“皇帝不急太监急”。

见一向没心没肺、动如脱兔的表弟居然把自己窝在沙发里一动不动,她稍微猜测了一下原因,便问他:“沈云不理你了?”

果不其然,提到沈云,宋鑫有了反应。

“她嫌我成绩太差。”他说着,白了叶然一眼,“最讨厌你们这群书呆子,大好的青春不用来造作,整天把自己埋在书本堆里,真没劲。”

叶然笑了笑:“别自欺欺人。”

对于这个表弟,虽然平时并不怎么关注他,但她多少有过了解。

姥姥说宋鑫小时候特别用功,每天放学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写作业,有时候看书看到深夜还不肯休息,她担心他睡眠不足,就把灯关掉,他又自己打开,没办法,她只好把电闸关掉,本以为这样他就会乖乖去睡觉,哪知道他竟然用零花钱买了两个小手电,常常躲在被子里一读就读到天亮。

不光好学,宋鑫的脑子也不笨。四年级时参加数学竞赛,还拿过国家级的奖项。

“可自从他爸出了事,他就懒散掉了,变成扶不起来的阿斗了。”说这话时,姥姥语气里尽是惋惜。

叶然理解宋鑫的改变。

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孩子在人生的最初阶段都会把自己的父母看作标杆式的存在,反正她是这样。

从小她就崇拜叶盛川和宋樱,觉得她的父母是天底下最厉害的父母,尤其是在叶盛川被评选为A市的优秀企业家代表被电视台采访、宋樱的作品被送到文化馆展览时,她就自然而然把他们当作了神一般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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