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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金鸾(77)

作者: 青草糕 阅读记录

第40章

偌大的太极宫,静悄悄的夜。

奚存不喜奢华,把上一任皇帝喜爱的、中看不中用的繁复装饰都撤走了,于是金碧辉煌的宫殿愈发显得空旷起来。

平日里侍候在侧的宫人们早已退下,此时此刻,只有父子二人。

“儿臣……从贺家带出来了一个人。”

“哦,是谁?”

“是儿臣的母亲。”短短几个字,却仿佛重逾千钧,奚旷说来,舌尖都似乎缠绕着一股苦涩之味,“儿臣给她安了个身份,是清鸾公主的‘奶娘’。这也是儿臣要清鸾公主在身边的原因,若无清鸾公主,则无清鸾公主的‘奶娘’。”

奚存道:“为何不提前报与朕知晓?是觉得朕心胸狭窄,容不下贺府,也容不下你母亲?”

他容不下贺府是真,但想起他的这位“发妻”,到底还有几分情分在,他也不想赶尽杀绝。

“儿臣不敢。”奚旷道,“只是有些话,儿臣不知如何向父皇开口。若父皇见到了母亲,想必就能理解儿臣所言。”

满殿烛火辉映,奚存抬手,轻轻叩了叩圈椅的扶手,道:“你既然都如此说了,想必是早有打算——罢了,母子人伦,朕不与你计较。让她进来罢。”

“谢父皇体恤。”奚旷退后几步,打开紧闭的殿门,对外说了什么。

奚存遥坐上首,晦暗不明地望着门口长身玉立的长子。

他们之间,其实很少提到虞二夫人的事情,就仿佛这个人根本不存在,就仿佛从一开始,只有他们父与子。

但是奚存不会忘记,三年前,自己还是北炎的大将军时,那个当街拦下自己马车的落魄青年。

长安城内,谁不知他奚大将军的威名,又有谁敢当街拦这尊杀神的马车?

当听车夫说外面有个人拦车时,奚存还不以为意,略看了一眼,见是一个蓬头垢面、平平无奇的流民,便要让人斥退——他是个武将,又不是青天父母官,有冤情找他有什么用?

然而他想错了,这个青年不是来拦车伸冤的流民。他虽然衣衫褴褛,但脊背笔直,眼神亮得惊人,只用一句话,就让奚存决定要带走他。

他说的是:“我有南邬贺府之机密,要报与将军听。”

等到了奚府,奚存正欲旁敲侧击地问问他的来头,谁知他竟抢先一步跪下,朝他磕了个头,肃然道:“父亲。”

奚存顿时愣住。

饶是他见惯了大风大浪,这一刻,也差点控制不住脸上的表情。

就在他要发作的时候,奚旷却从怀里摸出了一方棉帕。这方棉帕显然跟了他许久了,原本白色的棉布已经泛黄,上面绣的花草图纹也磨损得厉害,但是奚存的目光,却不禁长久地停在了角落里那一个小小的绣字上。

存。

这是一块几乎要被他遗忘了的棉帕,没想到会在这里再次见到它。

那时他还年轻,刚当细作不久,却被委以重任,要远赴南邬,去南邬的百年世家贺家盗取机密。按理说,当了细作,换了名姓,就该割舍掉过去的一切,可那年他父母刚去世,死因是瘟病,没等他给他们挣来军功,就死在了瘟病横行的村庄。而他身上,除了这一块母亲留给他的手帕,别无他物。

于是他违了规矩,带着这么一块帕子上了路。

他心存侥幸地想,上面只有一个字,还是常见字,就算要查,也查不出什么名头来的。更何况,此手帕他从来不用,只贴身收藏,又怎么会遗落?

然而他万万没有料到,在前往建康的路上,会遇到贺家夫人的妹妹。

简直是天赐良机,再也不会有比这更好的机会了。

新妇温柔体贴,是最标准的贤妻,每日都会提前为他备好早膳,并服侍他更衣——即使从出身上讲,他更像是入赘的那个,但新婚燕尔、满心甜蜜的女子,哪里会在意这些呢?

奚存推脱不过,终于有一天,没找着自己贴身的棉帕。

他状似无意地问妻子,有没有见到一块手帕,妻子说有啊,然后拿出一块锦帕,问他是不是这个。这时候的奚存已经不是穷小子了,身边当然不会只有一块手帕,他默了默,说是。

于是妻子笑得十分开心,又絮絮叨叨地揶揄他,连个手帕都找不到,真是粗心大意。

奚存找遍了可能丢的地方,都没有再找到过那块父母留下的帕子。他也疑心过是妻子藏起来了,但问题是,她藏起来做什么呢?难不成是对他起了疑心?可他这妻子,要是真有这样的脑子,那当初就根本不会不顾劝阻,傻乎乎地非要下嫁给他。

帕子的事不了了之。

但他终归落下了一块心病,不久后,得到了想要的东西,便急流勇退、不告而别了。

这么多年过去,草莽出身的他,升至校尉、升至将军、最后走向九五之尊之位,早已淡忘了这块帕子。

没想到,多年之后,它会再次出现在自己眼前,安安静静,躺在自称是自己儿子的青年手中。

再看向奚旷时,奚存的目光已经变得幽深,仿佛是在通过他脏兮兮的脸,看着别的什么人。

“你叫什么名字?”

“原本随母姓虞,单名一个旷字。”顿了顿,奚旷道,“母亲说,父亲曾对她说,大丈夫当志在天下,胸怀日月,若有儿,当起名为‘旷’。”

旷者,明也。

奚存的思绪被拉远。

仿佛又回到了新婚燕尔的时候,她在廊下走,他跟在她身后,默默地想心事,结果她却突然停下脚步,面若红霞,似喜似羞地问:“夫君,若我们有了孩子……你有想过起什么名字吗?”

奚存一愣,竟然没反应过来:“何故有此问?”

妻子脸上红霞更甚,背着手,显出些微忸怩的情态来,嘴上却说:“姐姐家的暄哥儿又要过生辰了,她昨日还打趣我……问我若是有了孩子,想起什么名字。”

若是有了孩子……

他没有想过这个可能。或者说,他对未来的计划,根本不包括她和孩子。

但此时此刻,阳光正好,年轻的妻子温柔可爱,令他不忍拂了她的心意。于是他说:“若是儿子,不如叫‘旷’。大丈夫当志在天下,胸怀日月。”

“若是女儿呢?”

“若是女儿……”他微微一笑,“交由你来想。她一定会很像你。”

妻子笑着啐了他一口,道:“可人家都说儿肖母,女肖爹!”

“女儿肖我可不好,还是肖你好。”他轻轻握住了她的手。

妻子满面羞红,再也说不出半个字。

……都是很远很远的事了。

“你的眼睛,像她。”良久,奚存才说了这么一句。

而如今,倏忽三载过去,当年手捧棉帕的瘦削青年已经又长大了一些,身量更高,肩膀更厚,眉眼更阔,已经有些脱离他母亲那种富贵人家才能生出来的精致相,倒是有些往他老子的方向靠去了。

平心而论,奚旷是他的长子,也是最像他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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