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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万人迷儿子是什么体验?(231)+番外

作者: 竹浅 阅读记录

话音未落,狗窝里突然响起一阵撞击声。

狗窝虽大,但整体方正,一眼就能看到底,可以看出,方才的撞击声是隔壁传来的。

“什么声音?”

听见撞击声,爱德华变得焦躁起来,呜呜叫着,扯着高顾笙的衣衫往那边去。

萧予圣道,“那里面是我新买的一只小狗。”

他摊了摊手,苦笑道,“本来确实是想买回来给爱德华当妻子的,但是这只小狗还小,只有九个月,还没成年,不能和爱德华□□。”

“这几天让爱德华熟悉熟悉小狗的气味,过几天就要让他们先分开一阵子了。”

是吗?

高顾笙看了墙壁一眼,爱德华仍然在呜呜叫着。

一团红影突然不知从何处窜了出来,跳到高顾笙的肩膀上,正是红毛小松鼠。

“小红!”高顾笙一把将小红抓住,“你跑到哪里去了!”

小红“叽叽”叫了两声,讨好地用尾巴去蹭高顾笙的手指。

爱德华松开了高顾笙的衣角。

……

门口,高顾笙肩上站着小松鼠,冲萧予圣道歉,“很抱歉给萧影帝带来了这么多麻烦,改日一定登门道谢。”

萧予圣微笑,“高同学不用这么客气。”

高顾笙心念一动,“爱德华很合我眼缘,如果以后有时间,可以来看看它吗?”

萧予圣眨眨眼睛,开玩笑道,“当然,爱德华合你眼缘是它的荣幸。”

“要是我也有这个荣幸,能让你愿意成为我的男演员就更好了。”

……

三人往大师家的方向走去,吴勤率先开口道,“小高,离那个萧予圣远点,不是什么好东西。”

他面容严峻,全然不是在客厅中相谈甚欢的模样,“这个人伪装地很好,你年纪小,别被骗了。”

孙珺道,“对啊小笙,刚才你怎么还说要去看那只金毛?”

孙珺脸上满是不赞同。

高顾笙一边打开手机,一边道,“我觉得那只金毛被萧予圣虐待了。”

“还有……你们看,”他点开萧予圣曾经的画,是金毛在玫瑰园里扑蝴蝶的情景,“爱德华应该已经三岁了,不会再长大了,可是今天的这只金毛比花园里的,要大很多。”

普通金毛体型一般在一米二到一米六五,画中的金毛目测在一米三左右,但是今天这一只却足足有一米八。

孙珺迟疑道,“你是说,这只不是爱德华?”

“萧予圣不是写实主义派,或许这只是他心中的爱德华?”

高顾笙摇头,“不是,你看这一张,金毛的毛色比之前的那一张略暗。”

孙珺思忖道,“是不是因为这张是傍晚,这张是清晨?”

吴勤摇头,“在傍晚的话,狗的颜色应该再深一点。萧予圣对颜料这么偏执,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所以说,传闻中那条跟了萧予圣五年的爱德华,其实不止一只吗?

高顾笙握紧了手中的手机,脸色微变。

还有一件事,因为保密原则不能和他们说。

就在他给高誓发了消息之后,高誓紧接着就警告他,小心萧予圣。

因为犯罪面容侧写画像中,有一张,与萧予圣略有相似。

就在看到高誓的警告的瞬间,高顾笙就认定了,绑走周柚的人就是萧予圣。

回想接近自己的这群渣攻们,秦时劈腿,厉陌尘偷税漏税,归焰肇事逃逸,邪神和天麟干涉人界事务,可谓五毒俱全,再来一个绑架犯,高顾笙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所以高顾笙并不认为狗窝旁奇怪的撞击声,真的是一只狗发出来的。

他摸摸小红的脑袋,“大狗的项圈,是你解开的,对不对?”

小红像是听懂了似的,拱了拱高顾笙的掌心。

……

指节分明的修长手指捡起地上的项圈,那断口凹凸不平,倒像是被什么咬断的。

他轻笑一声,把玩着大狗的耳朵。

“你的小朋友,很聪明。”

***

高誓看了一眼窗外,天色微暗,天边有云团聚集。

“怎么了队长?”

高誓起身,沉声道,“秋子,申请搜查令。”

在看见那张与萧予圣神似的侧写后,他就认定了,这次的绑架一定与萧予圣脱不开干系。

高誓走到一旁,拨通了与高顾笙的电话。

“喂,乐乐。”

“老爸,我没事,我已经出来了。”

“嗯,先别动,我们一会就过去。”

应不解起身走到高誓身旁,这次前去的人并不多,毕竟只是个人的怀疑,若不是异警的身份特殊,其中还牵扯到了高顾笙,他们是不可能拿到搜查令的。

路过奢侈品店,高誓下车买了一块表,新出的表,一块价格五十八万,不算顶尖,但用来当做谢礼足够了。

最主要的是,承泽奇和他闲聊的时候曾无意中说过,这块表设计得太过于出彩了,以至于很少有人压得住,很容易就变成了表戴人,而不是人戴表,只有像萧予圣那种气质相貌才压得住。

换句话说,这块表送给萧予圣,可谓诚意十足,可以很好得削减萧予圣的警惕心。

准备走的时候,高誓目光瞥过柜台,停下脚步。

“这个也给我包起来……不,和这块表放在一起吧。”

高誓所指的,是一枚领带夹。

金色的领带夹,玫瑰花朵样式,一枚碎钻镶在花瓣,如同花瓣上的一枚露珠。

驱车赶到高顾笙身边时,高顾笙正在离别墅区不远的咖啡厅,他脚边还放着两袋狗粮。

“老爸,你总算来了!”

高誓揉搓了一把高顾笙的脑袋,高顾笙有些着急,“老爸,我有点担心大金毛和周柚,就算周柚不是他绑的,那他也肯定虐狗了。”

“走,现在就去。”

周柚失踪的时间越长,就越危险。

高誓一边走,一边给小步快跑跟在身边的儿子解释,“一会我上门,就说是给他道谢,趁这个时间,你的叔叔们去狗窝砸墙。你把小红给你冉叔叔,让小红带着他去看爱德华,免得爱德华叫出声被萧予圣发现。”

高顾笙一愣,指了指自己,“老爸,那我呢?”

高誓道,“你和你爹在车里待着。”

此言一出,冉秋“啊”了一声,看看应不解,又看看高誓,最后看看高誓脖子上的红印子,默默地缩回了角落。

——卧槽!

冉秋回想起白天的场景,恨不得扇自己一巴掌。

【哎?老大,你被蚊子咬了?这个时候已经有蚊子了?也太猖狂了吧,那些闲的蛋疼的科学家发明的抗寒蚊子不会发明成……嗷!疼死了!阳子你打我干嘛?!】

【……你他妈真是个猪脑袋!】

——我真是个猪脑袋!

冉秋把脸埋进了笔记本里。

谁家蚊子咬的包这么大一个啊?!

这边高顾笙仰着头看高誓,道,“老爸,我觉得我去道歉比较好,他知道你是警察,你过去会打草惊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