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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律师,我愿意(7)+番外

作者: 青耳 阅读记录

第二组是被害人尸体检验报告:“通过检验报告可以看出被害人是被水果刀捅死的。”

第三组是作案时使用的一把水果刀以及遗传关系鉴定。

“通过鉴定,可以知道刀上的血迹大多数为死者谢岁星所留,部分是苏晟所留,而刀上只有苏晟一人的指纹。”

第四组则是在苏晟的公寓搜出的大麻照片。

他什么都没有解释,却比解释更有用,所有人都自觉脑补了缘由——谢岁星意外撞破他吸毒,他为了隐瞒,干脆杀害了她。

第五组则是苏晟的笔录。

“被告人说自己不在场,却举不出任何的不在场证据,也就是说他没有不在场证明。”

苏晟看到那些证据,眼前仿佛重现了那个晚上的画面,惨白的脸、浓稠的血迹、猩红的一切。

审判长问他有没有想说的,他咬紧牙:“不是我,不是我……”

秦誉冷笑。

“苏晟,冷静。”霍燃的声音没有什么起伏,带着令人镇定的力量。

他转而回答审判长的询问:“辩护方对证据没有意见,但对检方试图证明的内容有异议。在被告人的笔录里,他曾提到他在踩到水果刀之后,捡起了水果刀,又割伤了手,更何况这把水果刀是被告人家中常用物,所以刀上有他的指纹和血迹只能证明他碰过这把刀,而被告人碰过自己家中常用的刀,并不奇怪。”

秦誉:“但是刀上只有他的指纹。”

霍燃:“或许凶手清理过现场痕迹,被告人是在案发后从地上捡起了水果刀,自然会留下指纹。”

秦誉被霍燃的胡说八道气得胸口一噎,他请了两个证人出庭。

一个是住在苏晟楼上的退休老教师:“我听到了楼下的争吵声,以为是普通争吵,就没起来看。我因为半夜习惯性上厕所,上完厕所就顺便往窗外望去,正好看到一个人影从公寓大楼里冲了出去,看背影像是楼下的租户。”

秦誉只问了一个问题:“你所看到的那个人,现在法庭上吗?”

老教师看向苏晟,说:“是他。”

秦誉的唇畔扬起浅浅的弧度:“检方讯问结束。”

霍燃盯着老教师:“当时下着暴雨,视线怎么样?”

老教师迟疑了一下:“当时很晚了,天色暗,雨也下得很大,看不太清楚。不过我的确看到一个年轻人出去了,穿一身黑,我们这栋楼只有他这个年轻小伙子,而且那么晚,下大暴雨,谁会出去啊?”

“你上厕所的时间大概是几点?一点半前,还是一点半后?”

苏晟的口供里说他是在一点半左右回到家,发现了凶案之后,立马又出门找姐姐苏予了,如果他说的是实话,也就是他再次出门的时间绝对超过一点半了。

秦誉冷笑:“反对,辩护人诱导性提问。”

审判长:“反对无效,请辩护人继续发问。”

霍燃像什么都没有听到似的,只是缓缓道:“你刚刚说你习惯性上厕所,也就是你养成了固定时间上厕所的习惯。”

老教师想了一会儿,说:“肯定是一点半后,我一般会在两点左右上厕所。”

霍燃眉心一跳,敛了眸,脸色却异常平静,每个字都让人听得清清楚楚:“确定是在两点吗?”

“是。”

秦誉眼皮也重重一跳。

第二个证人是负责此次痕迹检验的警察。

秦誉说:“请你如实将本次痕迹检验结果告诉法庭。”

警察:“公寓的门没有工具强行破入的痕迹,公寓内的足迹(血印)也只有被告人一人痕迹,水果刀上也只有被告人一人留下的指纹,但刀上有被告人和被害人两人的血迹。”

霍燃依旧面无表情:“确定水果刀上只有被告人一人的指纹?”

警察开口:“是。”

“没有其他人的指纹?”

警察很确定:“是的。”

霍燃坐了回去,敛眸,遮去了眼里的情绪:“辩护方发问完毕。”

审判到了现在,几乎没有多大进展,苏晟指纹确凿、无法排除不在场可能。

一直陪在谢岁星妈妈身边的女孩子松了一口气,压低了声音跟她说:“大伯母,别担心,秦检察官说了,他一定会将杀人犯送进监狱的,这个杀人犯一定会被判刑的,其律师没办法帮其摆脱这么多指证。”

苏予的心脏缩了一下。

苏予望了过去,正好对上谢岁星妈妈充满憎恶和仇恨的眼神,她的眼角还挂着眼泪,眼里却写满了愤怒的指责——你这个杀人犯的帮凶,你为杀人犯脱罪。

苏予收回视线,紧紧地攥起手指。

霍燃黑亮的眼眸正盯着她,她的情绪慢慢地平静下来。

现在所有人都指责苏晟是杀人犯,他最需要的就是,他的律师、他的亲人相信他,并且站在他这边,而且……

苏予抬眸,看着霍燃。

坐在辩护人席位上的他,背脊挺直得像一棵树,轮廓深刻分明,线条利落,瞳仁是毫无杂质的黑。他侧过脸,视线落在法官身上,开始举证。

她想,她应该相信霍燃的,他说没事,就会没事。

辩护律师能拿到的证据有限,一般只从警方和检方手上的证据里挑选。

霍燃也不例外,他的第一份证据是苏晟和苏予的笔录。

霍燃的嗓音干净低沉,略显冷冽:“被告人在笔录中提到,他凌晨两点左右,到了他姐姐苏予家,苏予的笔录中也证实了她起床要去开门的时间是凌晨两点零五分。而被告人从他的公寓开车到苏予家需要二十分钟,何况大雨会延长路上花费的时间,也就是说他最晚得在凌晨一点四十分左右离开公寓楼。而刚才的证人沈余教授,是在两点左右看到疑似被告人的人从公寓楼里出去,这在时间上并不符合。”

他顿了一下,第二份证据是一段监控录像——苏予公寓电梯里的监控。

苏晟进入电梯,浑身湿透了,右手不停地滴着血水,监控右上角的时间被用红圈圈出。

凌晨两点零三分。

霍燃道:“所以,证人看到的人并非苏晟。而证人方才说,被告人所居住的公寓只有他一个年轻的小伙子,证人所看到的要么因为大雨、视线模糊,产生错觉,要么就是真正的凶手,是一个年轻人。”

第三份证据是苏晟在被捕当天的尿检结果和一份毒品尿检阳性时限表。

霍燃淡声解释:“被告人的尿检结果为阴性,大麻用药后尿检阳性时限为两小时到五十六小时,也就是被告人在检测前的五十六小时内没有吸毒。”也就不存在人为猜测的杀人动机——因为被撞破吸毒而起意杀人。

第四份证据是苏晟和“遥遥”的微信记录,由警方提供的。

霍燃看着法警将书证出示在苏晟的面前,清晰地看到苏晟的表情猛地一变。他转过头,看着霍燃,眼里有不安、慌乱、狼狈,还有惊恐,苍白的嘴唇颤抖着。

截图里的内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