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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家犬(4)+番外

作者: 吃一口椰冻 阅读记录

我没有再说什么。

沈温没看菜单,直接念出了几道我听都没听过的菜,然后朝我望来,服务员的目光也随着沈温的眼睛朝我身上投了过来。

“先生,你要点些什么?”

服务员是个很漂亮的女孩,笑起来的时候很甜美。

我被她看的有些脸热,低下头去,翻开菜单。

菜单至少挺人性化,中英文都有。

这菜我是看明白了,不过价格可着实把我吓了一跳。

“这么贵?”

我没忍住,出了声。

服务员偷偷的笑了。

沈温大概看不过去了,跟服务员说了一句他之前点的上两份就行了。

我一直到服务员走了以后都还没有从那个离谱的价格里头拔出来。

我没想到会这么贵。

沈温抬起眼,不太高兴的看了我一眼,冷哼一声,阴阳怪气的道,“怎么?舍不得啊?不是你说来带我吃好吃的吗?还说什么约会。”

刚才我的那句话让沈温觉得丢脸了。

我倒吸一口凉气,“这里吃一顿得上千吧?”

“不知道你心疼个什么劲,你花的不也是我的钱吗?”

沈温托着下巴,歪头瞧着我,眼神很是鄙夷,最后一点落日余晖慢慢的在沈温那张英俊的脸上消失,剩下的,只有冰冷夜色下的阴影。

我就知道,沈温不记得了。

沈温上大学那会,我干过一段时间的运输,搬货到这家餐厅的时候,被服务员拦了下来,说货送错了,我对了好一会单子,确实我没送错,是对方下错单了,对方死不承认,死活要我重新送回去,那时候又碰上电梯维修,我搬的满身大汗才搬上来的,结果现在又要我搬下去,我当然不愿意,于是我和餐厅的工作人员商量了很久。

最后没商量好,我一冲动就跟对方打了起来。

我打赢了。

对方进了医院。

我进了局子。

沈温一下课就赶过来了,怀中还抱着书,气喘吁吁的。

一边替我向被打的那个人家属道歉,一边和警察询问事情的来龙去脉。

赔了钱,又道了歉,沈温这才领着我回家。

我至今还记得那一天晚上,在回家的路上,那个在不知不觉中身高已经超过的我的男孩,老气横秋的絮絮叨叨教育着我打架的危害。

我听的烦干脆用手堵住了耳朵,不想听这个小子丢书包。

哼,我打架的时候这小子还没有出生呢!

沈温皱着眉头走到我面前,伸手抓住我堵在耳朵上的手,往旁边一拉,用那一双明亮宛如星辰的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我,教训我道,“不要再干这个兼职了,你在厂里干维修不是挺好的吗?轻松福利又好,这个工作又累又晒,你看看你都黑成什么样了?”

沈温不知道实情,我撇过脸去,他却以为我生气了,声音难得的软了下来,同我一字一句,很是认真的道,“不要再生气了,等我以后挣钱了,我就带你大大方方的进去,不会让他们再看不起你,好不好?”

那时候的沈温说的很认真。

所以我当真了。

第5章 我和小三见面了

餐厅里高档的装潢和优美的音乐让气氛变得很好。

沈温很从容的享受着音乐和合胃口的美食,脸上难得出现了些许笑容,“没想到你这个老土包子终于开窍了啊,我还以为你又要跟以前一样带我去路边摊那边汗流浃背的吃牛杂呢。”

沈温说这话的时候,我正在有些窘迫的看着手上的刀叉和牛排,怎么拿怎么别扭。

我这还是第一回 吃西餐。

没办法了,我只能抬起头去看沈温,学着沈温那优雅的动作,左手持叉,右手持刀,去切盘里那一块还不如我巴掌大小,价格却四位数的牛排。

这动作搁沈温身上就是矜贵又优雅,至于我身上,那就是雨夜屠夫现场分尸。

我咬牙切齿的切着牛排,刀叉与盘子摩擦,发出刺眼的声音。

一时之间,餐厅里的客人都纷纷朝我这边望了过来。

沈温也注意到了,皱着眉朝我看来,压低了声音,提醒我道,“你当这里是路边摊呢?小点声。”

我没办法了,把刀叉放下,抬起头就招手喊来服务员。

刚才那个甜美的服务员来到我旁边,出于职业习惯,她依旧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来询问我有什么需要。

我说我需要一双筷子。

对方明显愣住了。

“没有吗?”

我问道。

服务员脸色有些难看,似乎想说些什么,只不过又看了看旁边的沈温,便是忙回答,“没……有的,您稍等。”

不一会,服务员拿来了一双筷子,我舒舒服服的夹着牛排往嘴里送,还真别说,筷子比刀叉来的方便多了。

沈温对我这种举动嗤之以鼻,“吃西餐用筷子,你也不嫌丢人。”

我并不在意的笑了笑,道,“你前二十八年都用的是筷子,难道是丢了二十八年的脸吗?”

听到这里,沈温脸色瞬间变得难看了下来,他之前还扬起的嘴角一下子垮了下去,连眼神都变得敏感而冰冷。

我知道,如今光鲜亮丽、事业有成的沈温向来不喜欢别人提起他的那一段在筒子楼里腐烂又阴暗的过去。

我差点忘了,我今天是来和我的小爱人约会的,而不是跟他争执的。

我和沈温过去的六年似乎一直在争执。

沈温想摆脱那过去二十八年的不堪,包括陪伴着沈温在那个破旧又狭隘的筒子楼里长大的我。

“小温……”

“沈温哥?”

我想哄哄我的小男友开心,话还没有出口,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已是响起,打断了我的话。

我一开始还没有反应过来,直至我看到沈温的眼神变了,从冰冷变成惊讶,几乎一瞬间又变成了难以掩饰的欢喜。

我见过这个眼神。

沈温他高中情窦初开的时候曾喜欢过同班的一个小男孩,看到那个小男孩的时候,他的眼睛会一点一点的亮了起来,就像现在这样。

我随着沈温的目光望去,那是一个很白的小男孩,留着柔软又蓬松的短发,刘海下的一双眼睛又大又亮,模样生的很是清秀干净,穿着一件休闲又朝气的卫衣,下面搭着一条到膝盖的淡蓝色牛仔裤,露出两条笔直又白皙的腿来,像是只人畜无害又柔软乖巧的小白兔。

真的很奇怪,有些人这样穿就显得很可爱。

我要是这样穿肯定很难看,就像是个强行装嫩的奇怪大叔一样。

哦,差点忘了,我本来就是大叔。

回到正题,这个小男孩我认识,云锦书,

就是沈温高中时暗恋的那个小男孩。

在名字清一色都是张三李四建国守业那种年代,云锦书这个名字可谓冲出重围,当然,人家也很对得起这个诗情画意的名字,从小就长的一副白白净净、清清秀秀的好模样,所以当初年少懵懂的沈温看见云锦书的第一眼就被云锦书迷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