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丧家犬(7)+番外

作者: 吃一口椰冻 阅读记录

这叫那个什么来着,哦,心理阴影。

沈温什么都没说,默默地把剩下的蛋黄给吃了。

这一吃就是十六年。

很多事情哪怕再不情愿,只要时间久了,那也就成了习惯。

就跟现在这样,沈温再讨厌我,遇到鸡蛋,还是会第一反应把我碗里的蛋黄夹去吃了。

只不过,我很清楚,这仅仅是因为习惯。

可在云锦书看来却不是这样,云锦书在沈温把蛋黄从我盘里夹起来吃下的那一瞬间便气的站了起来,怨恨的看了我们一眼,然后红着眼眶转身跑了出去。

“我去看看。”

沈温丢下这么一句也跟着跑了出去。

我没反应,连应都懒得应一声,木木坐在那继续吃东西。

吃的差不多了,甜品上来了。

甜品是冰淇淋,草莓味,是沈温爱吃的口味。

我能等,冰淇淋能等吗?

再不吃都化了。

我起身朝他们之前离开的方向走去。

刚走到门口那,隔着一扇玻璃门,我就看到沈温背对着我,用力的抱住了那早已哭的泣不成声的云锦书,安慰着云锦书,“我不爱他,我怎么会爱他?我没办法,我欠他的。”

云锦书抬起头来,用那一双哭红了,那么楚楚可怜的眼睛看向我,眼泪还在往下掉,可他已经扬起了唇角,笑容还是一如既往的乖巧又可爱。

我把落在门把手上的手又放了下去,慢慢的回给云锦书一个温和的笑容。

是啊。

这是沈温欠我的。

我把当年什么都不是的沈温带回家,供他上学,卖了老家的祖屋让他做生意开公司,至今还被亲戚戳着我脊梁骨骂。

这些沈温不知道吗?

他知道,所以才一直容忍着,演着爱我,演了这么多年。

哪怕再好的耐心都早已经被时间年月所磨灭,这场戏,沈温早已经演不下去了。

可哪又怎么样?

沈温始终是欠我的,只要我不喊停,这场戏,沈温到死也要给我继续演下去。

云锦书很显然不太明白我这个笑容是什么意思,他露出个疑惑的眼神,似乎在疑惑着为什么我明明这么爱着沈温,听到这句话却一点都不觉得难过。

下次有机会我一定会告诉他,那是因为我早听过比这个更令人作呕一百倍的话。

在吃到一只死老鼠以后,再给你喂一只绿头苍蝇,那时候你就会觉得,绿头苍蝇似乎也没有这么令人恶心了,甚至于有些感恩,幸好不是又一只死老鼠。

我就当做什么都没看到一样转身进了餐厅。

回到座位上,冰淇淋果然已经化了,我精心挑选的那一束桔梗被随意的放在角落里,花瓣落了一地。

这时候,服务员上来温柔的同我道,“周先生,刚才沈先生让我转告您,说他公司临时有事就先离开了,单记他帐上,让您想吃什么就点。”

我一点也不意外,按照这个剧情发展,刚经过这么一番令人热泪盈眶的真情告白,不去酒店开个房滚个床单岂不是对不起云锦书掉的那些眼泪了?

只可惜我吃不下了,要不然我非得狠狠地宰沈温一顿不可。

见我说不用加菜了,服务员又很贴心的问我要不要重新换一份甜点,我拒绝了。

反正到嘴里都是一个味道。

我把化了的冰淇淋当糖水一样狼吞虎咽的喝入了肚。

又甜又冰。

甜的发腻,又冰的我骨头疼。

我向来不爱甜食,可大概是小时候家里穷吃不起这些精致的小玩意的缘故,我总爱尝试。

人嘛,总会追求自己没有的。

于是啊,好不容易吃进嘴里了,却又觉得难受了,明知道不合适,可还是舍不得放下。

归根结底,还是一个字,那就是——贱。

第9章 周闲,我肚子疼

当天晚上,我的爱人没有回家。

我早习以为常,自打沈温创办公司开始,他就开始找各种借口理由不回家。

出差、应酬,诸如此类的理由络绎不绝。

一年到头,沈温出现在这个家的次数屈指可数。

现在想想,一个老板,再忙能忙到连回家的时间都没有吗?

答案很显而易见,这里并不是我们两个人的家,只是我一个人的家而已。

以前我大概是被猪油蒙了心,我竟然还心疼着我的小爱人为了工作如此辛劳。

我每天雷打不动的给他发关切的问候,嘘寒问暖的,下雨让带伞,天凉喊添衣,担心沈温天天忙工作身体垮下来,我就跟楼下奶奶学了炖补身体的汤,然后拖着腰疼的身子站在灶台前忙活了三四个小时,只为了炖一锅汤。

为了让沈温喝上一口热乎汤,我抱着保温壶转了四趟公交车,坐了两个小时来到沈温公司楼下。

我不敢打扰沈温工作,只好打电话让沈温助理下楼来把汤转交给沈温,甚至于连沈温面都没见到一面,千叮咛万嘱咐的让趁热喝。

结果,沈温回复次数寥寥可数,就算回复了,顶破天也只有一个“嗯”字。

至于那锅汤,我后来无意间才从早已经离职的助理口中知道,沈温一口都没有喝过,甚至于连看都没看一眼。

助理向我复述了一遍沈温那时候说过的话,“以后他送来的东西不必告诉我,直接丢了就行。”

我问助理,“我哪里做错了吗?”

助理告诉我,“哥,你没做错什么,是老板他有了一个喜欢的人。”

没错,是有了一个喜欢的人。

沈温从来没有喜欢过我。

也是那时候,我才知道,沈温和他心心念念的白月光重逢了。

在沈温的温柔体贴攻势下,云锦书害羞乖巧的半推半就答应交往。

他们交往以后可甜蜜了。

云锦书是个心灵手巧的人,会每天给沈温准备便当,每一份便当都精致又漂亮。

不像我炖的那些汤,因为加了很多补身的药材,难闻又难喝。

就跟沈温选择了云锦书做的便当,而丢了我炖的汤一样,沈温选择了云锦书,不要我了。

云锦书只出现了三十天,便轻而易举的赢了我的十六年。

我早接受这个事实,舒舒服服的洗完澡钻进了被窝里睡觉。

直至凌晨,我房间的门被从外面推开,黑暗中,裹着一身寒气的男人摇摇晃晃的走到床边,倒下来,从我背后张开双手虚弱的抱住我,脸抵在我后背上,轻轻呼吸着。

男人身上的寒气渗的我骨头疼,在工地上工作的那几年,累的我一身病,天气转凉或下雨我就浑身上下的骨头都一阵酸软,很是难捱。

我有些不耐烦,刚打算挣扎开,这时候,身后的男人反而将我搂的更紧,跟个讨糖吃的小孩一样,微微发着抖,嗓音虚弱又沙哑的撒着娇,同我道,“周闲,我肚子疼……”

一句话,轻而易举的将我刚狠起的心轰的烟消云散。

我起身一看,沈温像只煮熟的虾一样蜷缩着身子窝在被子里,头发已经被冷汗浸湿,痛苦的紧紧的皱着眉,闭着眼,昏暗的月色下,那张年轻帅气的脸惨白到看不到一点血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