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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在好友的旧情人身上(53)

“为了你的事情,我和英里半个多月没有做了。”欲念没有得到舒展的男人,忍不住抱怨。

“非常收起,用手解决。”李清昊提供意见。

“自己的手感觉不够强烈。”木银霆冷哼。

“我倒是有办法了。”李清昊突然贼贼的笑了,“过几天给你惊喜。”

又随便的聊了一下,彼此收了电话。

泡在浴缸里,李清昊有一种感觉,回家的感觉真好。心一动,很微妙,竟然把这里看成自己的家了。

第34章

到底是在床上躺了两年,又在雷洛国过了大半个月算计的日子,所以一回到家,李清昊也不急着上学,更想悠闲的休息一段时间。

李父李母对这个相当于失而复得的儿子更是宠爱的不得了,只要他说过不字,他们就什么都依着他。

换上了白色的T恤,深灰色的休闲裤,配上米色亚麻的小西装外套,李清昊跟正在大厅和邻居打麻将的李母打了声招呼:“妈,我去逛街,有什么要我带的吗?”

“没有,你自己当心。”李母今天的手气相当好,以往对儿子总是千万嘱咐,今天她是赚钱至上。

李清昊看着摇头轻笑。

待他离开之后,和李母打麻将的搭子八卦了起来:“李夫人,你儿子越来越帅了。”

“看上去跟个明星似的,以前没这么俊啊,人家说女大十八变,我看你家儿子是男大十八变。”不是以前没这么俊,只是穿衣风格不同了,以前的李清昊穿得很潮,现在的李清昊穿的成熟,气质上带着几分温雅的书卷气,在这些妇人的眼里,自然就后者有魅力了。

“找女朋友了没?你家儿子……好像20了吧?”

“我儿子在医院躺了两年刚醒来,哪有那么快找女朋友啊。”李母笑着道,“不过,找女朋友的事情不急,我儿子长的好,还怕找不到吗?我啊,现在不急,儿子好不容易醒来了,盼着他能多陪陪我们,找了女朋友,每天跟女朋友粘在一起,我这个当妈妈的也总不能跟这个去吃醋吧?所以,晚点儿找才好。”

“这也是。”其实当母亲的都一个心思,最怕女子找了女朋友就不要娘了。

“是啊,男人三十还一枝花呢,所以我不催我儿子。对了,我昨天前天从国外带了些吃的回来……阿姨(保姆)快点给姐妹们拿出来尝尝。”

李清昊带来的点心这些贵妇们都没有吃过,尝了几口,忍不住赞叹:“这东西好吃,哪个国家买的?下次我老公出差的时候让他带着点。”

“我正在想报个团去旅游呢,干脆自己去好了。”

听着他们说,李母面子上骄傲了一下:“这个外面买不到的,我儿子的一个朋友是某个国家的王子,前段时间邀请了我儿子去玩,这是专门给他们王室吃的东西。”

李母骄傲的同时,也懂得收敛,如果说儿子的朋友是国王,那嘘头太大了,所以干脆说王子来的好些。

李清昊没听见大厅里女人的八卦,不过他很享受这种感觉,像个家一样的感觉。

司机送李清昊到市中心的广场,然后李清昊便让他回去了。

曾经他性格喜静,鲜少出来逛,现在站在蓝天下,听着耳边喧闹的声音,中间还有广场的音乐声,他忍不住闭上眼睛享受了一下。

身边有几个女生经过,都兴奋的看着他,有的甚至拿出手机偷一了照片,然后尖叫着跑开了。

李清昊觉得这是一种荣幸,也就没有计较。

走进广场里面,到了一流品牌的男装区,李清昊随意进了一家店。

“先生,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身材高挑又貌美的女服务员走了过来。

果然国际一流的品牌区,里面服务员的素质就好高,特别是他们的微笑,就像是电脑凑成的艺术照,没有任何的缺点。

“那个深紫色的衬衣,180公分的拿来我试试。”李清昊指着本店的明星衬衣。

“请稍等。”

拿着衬衣走进试衣间,试穿了之后,李清昊走出来照了照镜子。出来的时候有人进了他试穿的那件试衣间,是个身形高大五官刚硬的男人。谁也没有注意到,两人虽然没有看彼此,可是相撞的余光里,有他们勾起的笑意。

这个男人,是木银霆。

木银霆假装要试衣服,走进里面之后,从李清昊换下的小西装口袋里拿出TRKS那三分之二的解药,出来的时候手里拿着电话,正在讲些什么。

李清昊再次走进试衣间的时候,里面的TRKS解药自然不见了,同时木银霆留下了一部手机,号码是木银霆选择的。也就是说,别人只要拿不到这儿号码,就查不到他跟谁联系过,比起电脑软件联系,的确方便。

聪明的男人。李清昊给予高评价。

南城烈坐在办公室里,看着桌子上的文件发起了呆。五天,从雷洛国回来已经有五天了,根据私家侦探的报告,这五天里,除了第二天李清昊去服装店买了三件衬衣之后,就再也没有出去口。

说道这个衬衣,南城烈觉得好笑,同一个款式不同颜色的分别买了三件,黑色紫色和白色。这点让南城烈又想到了韩铭煦,这家伙选衣服的个性也和煦一样,煦懒惰,试穿衣服更是嫌麻烦,所以有看重的衣服,一个款式会拿好几个颜色。

等等……南城烈眼神闪烁,刚才自己想什么来着?为什么每次想到李清昊的时候,总能和煦想在一起,为什么每次分析李清昊的性格时,总能觉得这点像煦,那点也像煦。

南城烈觉得自己是着魔了,他知道自己中了煦的魔,早在知道自己爱上煦的时候就着魔了。可是李清昊呢?看着看的是李清昊的资料,怎么也能和煦想在一起?

这个人凭什么和煦比,煦在他心中是独一无二的。

但,为什么总是把两耳合二为一的想在一起。

南城烈很纠结。

“总经理……总经理……”比起南城烈,秘书小姐更纠结。她是拿了资料来让总经理签字的,可是总经理不签字也就算了,如果这个文件有问题,她直接退回它的科系。问题是,不管有没有问题,总经理都没有反应。

“抱歉。”南城烈揉了揉太阳穴,深邃的双眸览过文件上的资料,不愧是企管系的高材生,在行动力上,南城烈无疑是天生的领导者。他在文件上把有些问题的数字圈了出来,“告诉企划部,这个产品的物质投入成本过高,产品的零售价在跟着提高的情况下,是不是能够适合消费者的消费能力?”

“是。”

“还有,让他们在采购的同时和生产部商量一下,有些效果和用处类似的产品,只要进价便宜,是可以代替原来产品的。再让他们联系市场部,用这份现有的计划书,他们是不是让市场部的同事做过市场调查。给我狠狠的警告,如果下次再呈上这份报告,我直接把他们辞退了。”

“是。”秘书马上出去。

私下,南城烈是个开得起玩笑的人,大大咧咧的,不会斤斤计较。可是一旦碰到公事,他的要求是做到绝对的完美,这个完美的程度,比他们的总裁南城云宇还要可怕。

这几天总裁不在,公司全部有总经理负青,对公司的员工来说,就像泰山压顶一样。

南城云宇四十多岁的男人了,在号召力上,没有南城烈来的蓬勃,南城烈年轻,年轻的人总是带着野心和扩展里,南城集团虽然事业帝国的霸主,可是放眼企球,能成为霸主的,却并非只有南城集团一家。南城烈有野心,也有志气,他想把南城集团推到世界第一个的位置,这一点南城云宇缺少了动力。

主要是南城云宇更喜欢红狼带来的刺激。

像他们这种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天之骄子,天生的日子太平静,总要寻找什么目标。南城云宇和南城烈也是,南城云宇沉醉在红狼带来的肆意里,而南城烈,他则是文明一点优雅一点喜欢站在南城集团的最顶端,去傲视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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