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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未落风(95)+番外

“比亚忒。”艾煜拿着剑的手,气的发抖,“你那是什么意思,你着了什么魔?”

比亚忒笑了,冷冷的笑容,让人不禁有些心惊,他抬起右手,指了指自己的胸口:“这里,在十年前,被人一掌打碎了。”

“你……你……”艾煜的手一抖,剑,无声的滑落,“这十年来,你一直不跟我说话,是因为那时在黄金屋里,我打了一掌吗?我从没想过,那一掌,会让你记恨到现在。”

“记恨?”比亚忒看着艾煜的眼神,发生了变化,像是在盯着稀有动物般,“也是,我本就小肚子鸡场的人,扫了你大少爷的兴致。抱歉,从今之后,凡是你所在的地方,我俩相遇而不相识。”

从今之后,凡是你所在的地方,我俩相遇而不相识。

从今之后,凡是你所在的地方,我俩相遇而不相识。

艾煜的心,咯咯作痛,在他的心里,即使和比亚忒之间有过矛盾、有过争吵,但是一切过后,他仍然是他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兄弟。相遇而不相识,对两个曾经生死与共的好友而言,这是何等的残忍。比亚忒,你这是为什么?

比亚忒?艾煜身影已动,拉住了比亚忒的去路,可他刚想开口,比亚忒的身影再一次越过了他,那速度之快,让艾煜在第一时间忘了反应。比亚忒,何时练就了这等身法?

艾煜回到教室的时候,神情满是失落,那个角落里,比亚忒依旧趴在桌子上睡觉,他看着比亚忒的方向,想说法,却迟迟找不到自己的声音。

“艾煜。”某个同学搭着他的肩膀,“听说亚瑞生病了,今天才没来教室,咱们放学以后去看看吗?”

说到亚瑞,艾煜被吸引了话题:“小瑞生病了?我怎么不知道?”他神情过分的紧张,引得旁边同学开起了玩笑,“若非知道亚瑞真真实实的男子,我们还以为你看上了人家呢。”

艾煜脸一红,顿时声音有些吞吞吐吐:“你……你们说什么呢?我们可都是男人。”

“男人有怎么样,我告诉你,我三叔前几天做生意回来,给咱们讲一个有趣的异国民族,你不知道,那个异国里,就流行男人和男人……那个叫什么来着……”同学沉思了一会儿,“对了,龙阳,龙阳之好……”

“真的?”

“不会吧?”

几个围在一起的同学听了,顿时眼睛一亮,大伙儿拉着那同学,走出了教室,显然对那话题有很大的兴趣。

角落里,比亚忒抬起头,看着他们消失的方向,思绪,渐渐的远了。

御书房,赤正在批阅奏折,见朴德急冲冲的走了进来,便抬起头。

“陛下,按您的吩咐,整个皇宫的角落都搜遍了,还是没有找着小王爷的影子。”

比起朴德,赤倒是平静,他放下奏折:“去准备一套便服,朕要出宫。”小家伙,应该是逃到宫外去了。

清风是在鸟语花香中醒来的,没想到忆情轩的早晨也有如此清晰的空气,烟花之地,倒是让人觉得有些意外了。

嗒伦为清风准备的衣衫是红色,红色的衣衫,银丝沟边,不同于往日他那素白色,红色耀眼,将他清雅的脸,衬托的亮丽无限。一头黑发,披散在肩膀上,清风有些懒,便也没有扎起,配合着红色衣衫,连靴子也是红色。清风照着铜镜,觉得有些招摇了,可也不好意思要求别的。

推开房门,门口站着两个下人,见清风出来,两人恭敬道:“客人。”

清风心情很好,笑容更加亲和了。他一个人在院子里逛着,有几分闲情、几分洒脱。只是一会儿,他的视线专注的停在某个地方,那是一个花坛,花坛的周围是木栏围着,木栏旁摆放着几条木凳子。清风好奇的是,停在木凳子上的小东西。那小东西犹如人的拳头那般大,清风很是熟悉,这种东西,统称为老鼠,只是眼前的老鼠不同,它的毛发是银灰色的,在清晨特别的亮眼,它的鼻子小巧而嫣红,像是可爱的女孩映红的唇。

最让清风喜欢的,是它脸上那几丝夹在银灰色毛发中的红色毛发。好特别的小东西,趴在木凳上睡觉,也不怕被人捉了去。清风来了趣味,伸出手,想逗弄来着。

可小家伙贼的很,在清风的手即将碰上它时,它突然睁开了眼睛,小小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线,在毛茸茸的毛发丛中,清风甚至怀疑,它是否看得清东西,那小家伙恰似有灵性,狠狠的瞪了清风一眼,一不留神,就这么跑了。

清风有了劲,敢情这小家伙是气自己打扰了它睡觉,发了脾气。于是,他寻着小银鼠的气息追了上去。

挡在清风面前的是一道墙,墙角有一个小洞,那小银鼠摇着尾巴,得意的钻进了小洞里,清风有些哭笑不得,他是被一只小老鼠被瞧不起了。

第125章 狂徒

看着挡在面前的高墙,又看着高墙下得意的小银鼠。清风泛起唇笑了,那笑容有几分狡猾、几分挑畔,银鼠觉得怕了,赶忙钻进去跑了。

纤细的身影跃上高墙旁的树梢,因为树比墙壁还高,所以墙壁外的一切,清风看的清楚。这是另一个院子,院子里同样非常的安静。偶尔有几个下人走过,只是这院子的装修设计非常的豪华。豪华之中不同于皇宫的庄严和高贵,而是多了几丝奢靡。这是什么地方?清风略感疑惑。

“客人……客人……”树下,传来下人的声音,“客人,当家的找您用膳呢。”

嗒伦虽是忆情轩的当家,但平日里极重隐私,他起居饮食素来都是一个人,这会儿难得来了客人,自然是满心欢喜。远远地,他便瞧见了清风的身影,火焰般的颜色,是多么热情、多么炫目,然在清风的身上,他又看到了另一番的风情。虽然是艳丽,却又淡雅,那股出尘的风姿,并非衣衫可以取代。

满桌子都是美食,然清风看的有些烦胃。

“清王殿下不喜欢?”嗒伦作为忆情轩的当家,自然有一颗八面玲珑的心,清风虽维持着淡淡笑容,而眉间多了几分愁色。

“当家的应年长于我,唤我一声清风便可。”清王殿下四字,他听得有些浑然。

“那……恭敬不如从命了。”嗒伦也不矫情,“清王殿下这当家的三个字,我也听的便扭,既然我年长于你,殿下若是不介意,可唤我名讳,也可唤我一声大哥,那往后我们便是朋友了。”

“嗒伦大哥。”清风觉得嗒伦这人虽然矛盾,但也是豪爽之人。

“清风。”嗒伦拿起酒杯畅饮道,“即是朋友了,清风也不要客气,想吃什么尽管开口,这些菜若是不合口味,让厨子再多做几个特色的。你们泱泱大国的菜色虽然众多,但是却不如我的祖国有特色,清风若是有机会去那里瞧瞧,定要好好的尝尝。”

清风浅浅一笑:“我对菜倒是不挑,只是素来吃素,喜欢清淡的食物,不过听大哥这么说,到还真有些馋了。”

“吃素?”嗒伦意外极了,随即明朗,“难怪老弟长得仙风道骨,原来是见不得杀生。和我这满身杀孽的人同桌,倒是我沾了老弟的灵气。”

瞧嗒伦长得风流,那爽朗的语气,颇有一番英雄气概,令清风不禁好奇他真正的身份。但交友贵在诚心,若是介意对方的身份,清风就不是清风了。

“大哥不怕,若大哥真是百鬼缠身,待清风为大哥做一场法事,前尘往事,也就去了。”清风笑道。

“老弟会做法事?老弟是和尚?”哪有这般精致的和尚,但若不是和尚,又怎会吃素来着。嗒伦觉得有些意思了。

“不,我是道士。”

道士?嗒伦一口菜咽在喉咙里,极具妖媚的凤目上扬,惊讶的看着清风。但到底见怪了大场面,随即镇定了下来,只是眼中趣味渐浓,怕是他对清风,更有了深一层的好感。

一身白衣、一头白发,弗洛帝国帝皇的绝世风采,的确是太过耀眼,这出了皇宫怕是还没走上几步,满大街就已经是跪拜的臣民了。所以,帝皇蹙眉看着朴德手中纱帽,平静的眼神有了微怒的征兆:“朕见不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