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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物(出书版)(39)

这世上,处处都是惨事,比他更可怜的人我见过很多。

可是苏仲景不同,他以为我说的好看是指外表,其实我说的好看是指灵魂。

我遇过很多像他一样身残面毁、穷困潦倒的人类,他们不是愤世弃俗就是绝望痛苦,可是苏仲景的脸上没有对自身遭遇而产生的怨恨,他无欲无求,随遇而安,不管是挨骂还是挨打,残酷的生活都没有在他身上留下痕迹,反而塑造了他强大的心。透过难看的面貌,我能看见他的灵魂,干净清澈得就像被蓝天倒映着的湖泊,那是比宝石还耀眼的美丽,让人挪不开视线。

这是全天下最美丽的灵魂,若是机缘,必能成仙。

尘世中,许多达官贵人,妄想成仙。有些手眼通天之人,经过精心安排,也能认识妖界天界的人物,求得机缘,他们才发现自己的灵魂早在钻营与权势中变得污浊,浊得无法让攀登天界的云朵承受。而许多灵魂清澈的人,却因为没有野心,混迹田野,很难被慧眠识珠的仙人发现,故机缘难得,难以登天。

修仙是个怪圈,想成仙的不能成仙,能成仙的无人发掘。

苏仲景是一颗能成仙的沧海遗珠,世人只看皮相,将他错过。

我是妖怪,和天界没勾结,也不舍得用魔道污了那么美的灵魂,很是遗憾,却无能为力。

苏仲景这些年来很难交到朋友,我脾气虽烂,说话喜欢冷嘲热讽,还喜欢耀武扬威地说自己在黑山的威风史,但毕竟能蹲在他身边,听他说话,陪他说话;而且我从不歧视他的外貌,对他的处境也不怎么在意,说骂就骂,说打就打,这些妖怪的豪爽行径,反而让很讨厌被同情的他欢喜,并引以为知己,除了不肯偷东西外,对我几乎百依百顺,只差没把心肝挖出送我下酒。

尝过蜜糖,怎愿再喝黄莲。

有人陪伴,总比一个人强。

苏仲景明明舍不得我走,却没有强留,还帮我打包了行李和干粮,方便随时偷溜。我却是喜吹和人唱反调的家伙,越是不准我走的人越是留不下我,遇上个无所谓走不走的家伙,我心里反而没有负担,能安心留下来。更何况我欠他救命和十几顿饭的恩情,虽然口头上说不在乎,心里还是有点在乎的。觉得就这样丢下这个没用的家伙,很过意不去,再加上妖力没有恢复,若回去黑山,唯恐被窥视我地位的妖怪们发现,对我痛下杀手什么的,左右思量,权衡利弊,我还是留下来,呆在他身边,只是没有言明什么时候会走。

4

玉扣换的几吊钱在我的旺盛的食欲面前不经花。纵使苏仲景很努力一省再省,还是花完了。我的金银在黑山,为防有坏心眼的妖怪要趁我伤时来取性命,暂时也不方便回去拿。洛阳是天子脚下,天界监管甚严,留在这里的妖怪都是安分老实的种类,规规矩矩做着生意,很少互相欺负,遇到事情需要争执,自有妖怪地头蛇调节。这种和谐的环境,也很适合我养伤,于是我决定留在洛阳,直到伤好。

放弃这个没用仆人,换个有钱仆人,对我而言,不算太难。

可是比起那些思想阴暗,手段狡猾的人类,我宁可呆在他这种灵魂干净的人身边,起码不需要琢磨会不会被暗算,出卖什么的。他支摊子写字的时候,我就躺旁边晒太阳,听着他的读书声,会有整个世界都安详的错觉。

偶尔我会跳上巷角的围墙,听三姑六婆们的八卦,收集情报。

苏仲景不太喜欢说自己过去的事情,可惜他前些日子被人察觉了身份,成为最近的热门话题。我东凑凑西听听,也大约了解了整个事件的概况。

五年前,洛阳苏家也是名门世家,太爷爷德高望重,走时风光大葬,宗族纷纷前来观礼。未料,守灵之夜,仆人瞌睡,没留意烛台,半夜不慎起火,当时正是风高物燥的时节,火势顺着木质房屋的房屋蔓延,众人从睡梦中惊醒,待要救火时已无法扑灭,酿成惨剧,半座洛阳城被焚毀,许多人家破人亡,死在火中。苏家处火海正中,更是逃亡不及,努力抢救,却几乎满门灭绝,唯年方十二的苏仲景住在靠池塘的屋旁,被义仆带着往外逃,两人都被烧伤了,义仆死了,他虽活着,但原本一个天资聪颖,前途无可限量的读书人,却被火烧得面目全非,在科举考试必须全人的时代,再无前途可言了。

火灾起因在苏家,祸及诸家,损失巨大,官府责令赔偿。

苏太爷诗书传家,素来积德,也不知为何会有此大灾。苏家宗室未免牵连,竟抢先一步,毫不留情找出各种理由,将苏仲景父亲的分支逐出族谱。受灾群众对苏家恨之入骨,苏仲景年纪虽小,也懂礼义廉耻,他以弱冠之身,为苏家当起责任,变尽家产田庄,竭尽全力赔偿众人,然后不知所终。所有人都认为他不会傻得把家产全交出,至少还会留着些体己银子,远走他乡过活去,却不知他真那么傻,落得身无分文、寄居破庙、卖字为生的下场。

原本是有钱人家的读书郎,除了满肚子的酸腐书,还能有什么一技之长?

苏仲景唯一擅长的就是读书写字作文章,可惜生意惨淡;想去货栈帮忙运东西,可惜别人看他那风吹就倒的身子骨,个个都不想要;他自己想搬大包,才走了三步路就栽倒,幸好货栈老大还不算黑心,丢了十个铜板算是医药费。

“还是用偷的吧。”我第四十二热情建议,“刚刚踩过点了,城西有家布庄,看起来生意不错,偷偷拿他们几十两银子,不会被发现的。”

苏仲景早已放弃从道德上教育我,改从实际出发:“布庄失窃会报案,大家都知道我是住在破庙里的穷人,忽然有钱大鱼大肉起来,会怎么想?到时候再查出点赃款来,就得去吃牢房了,牢里的老鼠可不好吃。”

天界监管太严,妖怪们生活在太和谐的地方,也不好混饭啊。

我郁闷……

最后,我堂堂黑山之主,唯一能做的就是跑去池塘边抓两条鱼改善生活了,幸好苏仲景聪明,烹饪很有天赋,经我指点,学习烤鱼的手艺进步神速,很快味道就弄得有模有样。虽然每天吃鱼也不是不能活,但以我挑剔的饮食习惯,连续吃两个月,龙筋凤髓都会腻。于是我再次提出建议:“明天就是集日,听说还有社戏,据说北市上有不少卖小吃的摊子,不如我们也开个卖茶水和烤鱼的摊子,无本买卖,能赚几个铜板就算几个。”

“这主意不错,”苏仲景想了想,又抑郁道,“就我这张脸,往烤鱼摊旁一站,谁都吃不下啊。”

“看来还是得本猫出马了。”我的伤口已经愈合,皮毛长出半截,睁不开的右眼和歪了的耳朵也好了,妖力恢复部分,不再是最初那丑八怪模样。我从猫窝里爬出来,弓着身子伸了个懒腰,念动化形口诀,变作人形,摸摸耳朵,抖抖尾巴,感觉甚好,然后斩钉截铁对苏仲景说:“我来卖鱼,你来烤鱼,我就不信他们对着那么漂亮的妖怪,吃不下三条鱼去!”

苏仲景手里拿着的烤鱼叉子,落火里了。

我见那鱼是快熟的,赶紧眼疾手快,一把接住,怒斥:“ 干什么?没见过妖怪变人吗?”

苏仲景还在发愣。

我德高望重地教导他:“少见多怪就是指你这种人!告诉你常识啊,妖怪只要修炼三百年就能变人身了,不过变成人身好不好看,得看妖力大小和种族,变完后很难更改,除非用幻象再给人身披个躯壳。我是九千多年的妖怪,化形的时间又比较晚,所以#¥@#¥%……”我年龄大,历史过于厚重,后面跑题到什么地方去,连我自己都忘了……

在我开始说起当年拳打老虎爪踢鳄鱼的威风史时,苏仲景的脸开始涨红,红得都快滴出血来,他磕磕绊绊地开口了:“我……我没想到你是母……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