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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色(2)+番外

食不知味地把那碗味道独特,带着淡淡咸味的豆饭用完,刘桢老气横秋地捶了捶那条稚嫩的小腰,从垫子上爬起来。

不管再过多久,她估计还是没法习惯这种跪坐的方式,神啊,为什么不让她延后几百年再出生呢,起码去到椅子已经发明了的时代也好啊!

刘桢的内心泪流满面。

作为千古一帝,秦始皇无疑在后世拥有无数粉丝,由于汉武帝之后儒家独统天下,加上史学界大V司马迁同志的影响,史书对秦始皇多是褒贬不一,甚至贬多于褒,直到近代,又渐渐兴起一股为始皇平反的风潮。

在她刚刚得知自己所处的朝代时,也小小激动了一把,万里长城,十二金人,秦皇陵,阿房宫,想想吧,这些伟大的创造,现在都还完好无损,正与她处在同一个时代,又或者即将在她的见证下矗立起来。

不过几年下来,刘桢的满腔热情已经逐渐被消磨殆尽,原因很简单,第一,秦始皇再伟大,她又见不到真人,那就像一个天边的偶像,可望而不可即。第二,万里长城,秦皇陵,阿房宫再伟大……原因同上。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原因——豆饭实在是太难吃了!而且请注意,这个时代的人们,尤其是平民,一般一日只吃两顿,而不是三顿!

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即使不是吃货,在这里待了五年之后,刘桢也被硬生生地逼成了一个吃货。

身为升斗小民,天大地大,吃饭最大,连吃饭问题都解决不好,其它问题就更没有心情去考虑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刘桢觉得这句话真是太有道理了。

与其幻想什么时候能亲眼见到国家主席一面,还不如好好想想要怎么改善伙食质量吧。

看了看窗外的杏花,刘桢第三次叹了口气。

这个愿望,任重而道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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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题外话:

作为吃货大国,早在两千多年前,我们的美食文化就很丰富了,不过文中作为刘桢的角度,她不可能一开始就了解到这一点,所以咱们慢慢来,后面也会陆续介绍到。

☆、第 2 章

当刘桢吃完饭过去会合时,张氏已经一手一边牵着她的两个妹妹刘婉和刘妆在那里等着,旁边还站着自己的大兄刘楠,以及不知道何时回来了的父亲刘远。

“阿父!”刘桢的脚步不由加快许多,疾走几步,很快被弯腰朝她伸手的父亲抱了起来。

“我家阿桢今日好看得很!”刘远哈哈一笑,摸了摸她发辫上插着的杏花。

这个时候的小女孩经典发型是垂髫,压根就不束发,或者随便扎起来。刘桢当然不可能不束头发满地乱跑,她本来觉得不把头发梳成总角,实在对不起这张玉雪可爱的脸,但不知道为什么,被她梳起来的两个包包头,总是一大一小,看上去非常可笑,在尝试了无数次之后,刘桢发现自己确实没有梳头发的天分,这才悻悻放弃了。

张氏对她再好,毕竟不是亲生母亲,更何况她自己也还有两个女儿要照料,刘桢不愿每次都去麻烦她,索性就经常把头发梳成麻花辫,清爽又好打理,反正这个时代对女子发型的要求不是很严格,更何况他们也不是贵族,没必要讲究太多。

被父亲夸奖了的刘桢露出甜甜一笑,就像一个真正的小孩子那样,搂着父亲的脖子,脆声道:“阿父,上回你教我识的字我已经认完了,今日去大父那里,我想向大父借书来看,可否?”

虽然祖父怎么说也算是个乡长,父亲和哥哥又在当秦国的小吏,但是刘远本人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半文盲,他本人不喜欢读书,当然,由于出身问题,父亲对他的重视程度也远远不如长兄,在有意无意的放纵下,刘远实在谈不上文化人,能给儿女们起名字,已经是超水准发挥了。

此时听到刘桢的话,刘楠就笑嘻嘻接道:“阿桢你要读书认字,我可以去向先生借啊,不需要去看大父的脸色!”

刘桢这位长兄今年刚满九岁,刚好出生于秦始皇统一六国的那一年,但在古人早熟的时代,已经算半大个小子了,向乡是有乡学的,作为前乡长的子孙,刘家子弟当然也要上乡学。

上梁不正下梁歪,刘楠遗传了老爹不爱学习的基因,在乡学里的表现从来就是倒数的,他性子野,最爱就是招呼小伙伴们撵鸡斗狗,成日山上野外地乱窜,非常顽劣,不过对于妹妹们,他倒是极为友爱。

话刚说完,他的后脑勺就被狠狠拍了一下。

刘远黑着脸:“无知稚儿,岂可对大父无礼!”

刘楠摸着脑袋低下头,嘟囔道:“我也没说错啊……”

一看刘远瞪起眼睛又要再打,张氏忙道:“时辰也不早了,我们早些出门吧,也好早些回来!”

刘桢也在一边催促:“阿父,你还没答应帮我向大父借书呢!”

刘远只得妥协:“到时候我定向你大父提便是!”

秦代划分乡级区域大小,以五千人口为界限,向乡是个有着三千多人口的乡,算不上大,但是也不小了。

向乡原是韩国的属地,韩国是战国七雄里最弱的一国,也是第一个被秦国灭掉的,秦灭韩并没有遇到太激烈的抵抗,采取的措施也就相对温和,相比之下,赵国那才叫一个惨,先是长平之战,直接就被白起坑杀四十余万人,紧接着又是邯郸之战,赵国再次落败,死伤惨重,到后来别说跟秦国对抗,据说赵国国境之内,多是孤儿寡妇,令人惨不忍睹。

在逐渐接受自己已经成为历史洪流中的一员这个事实之后,刘桢通过旁敲侧击得到不少信息。

不管是刘远,张氏,还是向乡的大多数长辈,他们都是亲身经历过战国时代的人,对乱世的印象也就更为深刻。

从他们的口中,刘桢更加深刻地了解到这些被后世记载在史书上的战事,也才知道,一个有着三千多人口的向乡,在经过七国争霸之后人口锐减的时代来说实在是不小了,放在后世甚至相当于一个地级市,于是她也可以了解自己那位在县里当令史的大伯为什么每次看到他们,都是一副眼睛长在头顶上的样子了。

两家距离有点远,需要走上一刻钟,穿过一条田间小道,远远的可以看见一幢初具规模的大屋,比旁边其它房屋都要讲究,那就是他们的目的地。

刘桢他们到的时候,伯母于氏正从屋里出来,怀里抱着一个瓮往外走,见了他们便扬起眉毛,似笑非笑:“小叔来了!”

刘远拱手作礼:“嫂嫂好,大兄呢?”

于氏道:“现在这个时辰,你兄长自然是要当值的,他可是掌管着一县的文书,难不成还要镇日待在家中无所事事似个闲人一般?”

刘远本是随口一问,谁知道却被于氏话里有话地奚落一番,但他没有恼怒,反而咧嘴一笑:“嫂嫂错了,当闲人有什么不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便把这日子过,不知有多惬意呢!”

说罢也不等于氏回应,便带着妻儿进去了。

刘桢被刘远牵着手,只来得及扭头一看,却正好看见于氏撇嘴鄙夷的模样。

一个庶孽,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有什么好得意的!

于氏脸上明明白白这么写着。

屋里,刘薪正坐在案边,指导长孙刘承在竹简上一笔一划地写字,娄氏则跪坐在一旁编织席子。

“阿父阿母安好。”刘远跪下行礼,张氏与身后一众孩子们也跟着行礼。

刘婉和刘妆今年分别是四岁和三岁,又不像刘桢那样有个成熟的灵魂,此时行起礼来还懵懵懂懂,只会跟着兄姐叫人。

“唔。”刘薪的目光从竹简上收回来,望向他们。“都坐罢。”

刘桢这位祖父将近半百,在后世来说还是个壮年,但在秦代却已经步入老年人的行列了,他的头发有点花白,脸上的皱纹也已经很明显,虽然刘家家境不错,不过也没有好到能像贵族那样成日保养得细皮嫩肉的地步,所以刘家祖父的模样是很符合时代特点的。

此时刘承也放下笔,对刘远和张氏行礼:“叔父,叔母。”

刘承是刘远大哥的儿子,也是刘氏的长孙,不同于刘楠的不爱学习,刘承向来是乡学里倍受先生喜爱的学生,刘氏一族也在刘承身上寄托了很高的期望,于氏更是没少当着刘远和张氏的面说,他们这个儿子,只要再过一年,便可经由举荐,成为选士,在县里任职了。

在这个当官靠推荐的年代,生在一个官二代家庭,即使只是乡里的小官,也能给子孙带来极大的便利,而刘承明显就是这种体制的受惠者。

在刘承行礼的同时,刘桢也在打量这位平时并不怎么打交道的堂兄。

他今年十二岁,清秀的脸庞上还带着未褪的稚嫩痕迹,却已经订了亲,未婚妻云氏也才十一岁,放在后世两人还是儿童,在这里却已经将要步入成年的门槛了,听说等刘承过了十三岁,举行冠礼之后,就要正式成亲了。

在长辈的耳濡目染之下,刘承也不怎么喜欢叔父一家,在他看来,刘家在向乡如此有名望,身为刘家子,叔父不仅不思进取,还整天游手好闲,在外面败坏刘家的名声,乡学里他那些同窗提起叔父,都是一脸“就是那位爱斗鸡走狗的刘无赖啊”的表情,这每每让刘承觉得羞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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