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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色(9)+番外

秦朝效仿商周,官员以粮食为主要的俸禄,每月发粮,有时候也发钱,不过还没有形成定例,像刘远这样的底层小吏就想也不必想了,能按时发粮已经很不错了。

朝廷有制度,做到县令,俸禄是每年六百石左右的粮食,往下就更少了,到了刘远这里,每年大概就七八十石,折合成当时的计量,大概是每个月八百斤左右,也就是五十多斗,所以他们这种小吏被称为“斗食之吏”,跟高级公务员们没法比,何况不同的粮食,重量还有出入,但是跟刘家以前的生活比起来,简直是天上掉下馅饼,稳赚不赔了!

所以刘远马上就跟上司借了钱,准备等发了俸粮,再把多余的粮食拿去兑钱还给人家。

孩子们欢呼一声,连刘桢也忍不住露出高兴的神色,有肉吃,谁不高兴呢?

张氏拿过钱,既高兴又犹疑:“北肆亭的亭父可是萧家老大,听说他为人霸道得很,在他手下当差都叫苦不迭,怎么良人你倒能跟他借钱?不会得罪人吧?”

刘远不以为然地啧了一声:“妇道人家的见识!别看他平日里横行乡里,这人精着呢,他以为我跟县令有什么交情,一时半会也不敢跟我交恶,这种人你要是跟他生分,反而才会得罪他,要是一开始就套上交情,欠他点人情,你来我往,反倒容易交往!”

刘桢在旁边听了,忍不住暗暗竖起大拇指,她老爹这叫见人下菜碟,北肆亭里谁见了萧家老大都要避让三分,她老爹倒好,反而跟人家打得热乎,说不定这反而迎合了萧老大的脾性,觉得觉得刘远不把自己当成外人呢。

张氏似懂非懂,见丈夫这么说,也就不再追问,手里的半两钱已经被她攥得热乎乎潮乎乎的,也舍不得放手。

有了一家之主发话,张氏隔天果然就去买了两斤猪肉,三两脯炙肉,外加两只母鸡,终于把那枚半两钱花得干干净净。

这让刘桢再一次见识到了这年头的物价有多低。

母鸡当然是买回来养着下蛋的,为了长远打算,还要照顾眼前的伙食,张氏拿着那枚半两钱简直是绞尽脑汁了。

猪肉则是用来吃的,不过现在没有冰箱,肉不能久放,所以张氏打算把猪肉晾晒风干,这就可以存放得更久一点。

脯炙肉有点类似后世的叉烧肉,是把肉用饴糖,蜜汁跟豆豉腌制之后烤熟,普通人家不会费力气和那些调料去摆弄,更穷的也吃不起,外面倒有得卖,不过价格贵,所以张氏也就买了三两回来尝尝鲜。

刘楠去乡学里上课了,家里就剩三个小女孩,张氏切了三小块肉给她们解馋,刘婉和刘妆吃了之后,眼睛简直离不开那碟脯炙肉了,张氏被她们看得都有点发憷,赶紧将肉放在更高的地方,免得家中两个男丁还没回来,肉就被偷吃光了。

刘桢尝了一下,也觉得味道很不错,起码不输给后世的蜜汁叉烧肉,而且这个时候一点都没有环境污染,动物们在绿色生态下成长,没激素没农药,肉本身的香味被蜜汁等调料激发出来,入口更加滑嫩鲜甜。

看来吃货民族就是吃货民族,美食文化源远流长,就算是在两千多年前,只要有钱,就不愁没有好东西吃。

刘桢心想:为了我们未来幸福的吃货生涯,老爹,你要加油赚钱啊!

刘远没有辜负女儿的期望,求盗这份差事简直像是为他量身定做的,北肆亭不大,彼此都是乡里乡亲,哪来那么多鸡鸣狗盗的事情,于是刘远的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人际关系上了,每个月的俸禄也有一半被他拿出来用在同僚和朋友身上,花钱大手大脚,比以前有过之而无不及,张氏为此抱怨了不知道多少回。

但这样做的好处不是没有,刘远以前好逸恶劳的名声渐渐消失,现在北肆亭的人都说刘家大郎豪爽任侠,就连出了名难相处的北肆亭长也跟他称兄道弟,交情莫逆。

于是三个月之后的某一天,刘桢得知,自家老爹竟然要升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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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刘远现在的级别是街道派出所所长,秦朝街道派出所所长的工资查不到,所以他的工资是在县令工资的基础上进行虚构的。

秦汉给公务员发工资,就像文中说的,一般是发钱和发粮2种,粮食都是当地产的,比如说我当地盛产粟米,那很高兴,当地的公务员幸福了,如果当地很贫瘠。。。就会把你的粮食折合成俸钱,但很多时候,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粮食的,大家懂的。所以古代当公务员,大家都要挑个粮食多土地肥沃的,油水多好多捞点嘛。

汉武帝之后,正式的制度出来了,公务员的工资都是一半粮食一半钱,到了东汉,发的粮食基本就都是大米了。

☆、第 7 章

说升官其实不太合适,求盗这个职位连官都算不上,充其量只是乡间小吏,要升的职位同样也很低,叫治狱吏。

顾名思义,治狱吏就是管监狱的,换成后世的概念,相当于监狱长,要说这应该不算个美差,因为这也不是国家级或省级的监狱,被关到小县监狱里来的,十有八、九都是因为鸡毛蒜皮小事触犯了律法的,要么穷,要么恶,总而言之,就是没什么钱。就算他们的亲人进去探视,也刮不下太多的油水。

不过,治狱吏是县一级的,也就是县的监狱长,比之前刘远担任的街道派出所所长,高了一级不止,所以是名符其实的晋升。

刘远刚当上求盗三个月,就升到县里头去了,羡慕的人很多,不过他会做人,早把一整个月的俸禄都拿出来请客了,而且这差事也没多少油水,嫉妒的人倒不是太多,顶多就是说两句闲话,跟挠痒痒似的。

“良人,此事当真?!”

一家人是在吃饭的时候听到这个消息的,张氏吃惊得连香喷喷的粟米饭也顾不上吃了,直起身体,望住刘远。

她可怎么都没想到,三个月前,自家还是连饭都快要吃不上的清贫人家,一家人每天吃的,除了豆饭还是豆饭,可现在,饭食上的肉多了起来,两天也能吃上一顿粟米饭了,这还不止,丈夫竟然又要晋升了!

“骗你作甚!”刘远不在意地笑了一下,夹起一筷子肉饼放进嘴里,一边点头:“这叫什么,想不到豚肉也能做得如此美味!这里头想必也有阿桢的功劳了?”

豚肉就是猪肉,现在刘家的经济状况已经比以前改善了一些,不过也远没到每天大鱼大肉的程度,猪肉价贱,可以多买点,自家也有养猪,所以刘家现在餐桌上多出来的肉食经常就是猪肉,还有刘楠偶尔跑去捉的鱼。

张氏的手艺实在有点一般,那些猪肉到了她手上,也就是煮开水,把猪肉丢下去,撒把盐,完了捞上来切片的水平。

白水煮猪肉,对很久没吃过肉的人来说当然是美味,可是一旦吃的次数多了,对烹调的要求当然也随之提高,所以一连吃了几天之后,刘家人都宁愿去夹野菜,也不想碰那盘猪肉了,连刘楠也不例外。

在这种情况下,刘桢毅然接过改进白开水煮猪肉的重任,开始琢磨着怎么把它做得更好吃一点。

自从那天姬辞来家里吃过饭之后,刘家子女跟姬辞的交往就多了起来,不过主要也是刘桢和姬辞的交情日渐深厚,刘楠则还是话不投机半句多,不过他也不会像以前那样不耐烦了,偶尔还会再请姬辞来家里吃饭。

拜姬辞所赐,刘桢能够认的大篆和小篆越来越多,对人情风俗的了解也越多。

普通百姓面朝黄土背朝天,辛苦一辈子也不过是为了吃得饱饭,就算是刘桢的祖父和伯父他们,在县里乡里有话语权,其实眼界也脱不开这一乡一县去,只有到了姬辞他们这种级别的人家——曾经担任过一国高官,现在即使已经归隐,眼界也要比普通乡民高上一筹,能够跟姬辞多打交道,自然对自己也更有帮助。

从姬辞的口中,刘桢渐渐知道,这个时代的饮食并不像她想象中那么匮乏,恰恰相反,也不需要到贵族那个级别,单是他们所在的颍川郡郡守,每顿饭就有十个左右的菜,而且菜色各不相同,据姬辞所说,有一次他有幸随父亲大人赴宴,还吃到了一道菜,专门取小牛腹下的嫩肉,跟春天的嫩笋放在一起煮,再加入菖蒲调味,味道极其鲜美,让他至今难忘。

饮食匮乏的只是下层百姓。对平民来说,别说食材不齐,就算食材齐了,他们也不可能像贵族那样精心去烹饪,不过这些对于刘桢来说都不是问题,有了姬辞这位家学渊源的朋友,刘桢便时不时向他请教,这一来二去,还真了解了不少。

今天的肉菜,刘桢请张氏帮忙把猪肉切碎,跟面粉,蛋液,葱末搅拌在一起,用手捏成一个个的圆饼状,就像上次吃的鱼饼那样,放进锅里煎熟,这也算是另类的肉饼子,不过刘家人早就吃烦了白开水煮猪肉,这些个个都吃得赞不绝口。

刘远还有心思夸刘桢,张氏可没心思等他卖关子,急急又问:“良人因何晋升?莫非又是三叔叔的功劳?”

许众芳和安正跟刘远兄弟论交,论年纪,刘远老大,许众芳老二,安正老三,是以张氏有此称呼。

“这也是因缘际会!”刘远心情很不错,就对他们耐心解释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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