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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大亨(2)+番外

于路看着对方的眼神,并没有半分乞怜的意思,只是在征询自己的意见,他心下有些奇怪,这人的气质怎么看都不像是个乞丐啊:“你怎么了?为什么不回家?”看他年纪也是个成年人了,应该不会比自己小,不至于这么大年纪还离家出走吧。

那人努力皱起眉头,然后又低下头去:“不知道,忘了。”

于路心下更狐疑了:“那你叫什么?”

那人抬起头来,看着于路,嘴巴动了动,没说出话来,只是摇了摇头。于路脸上露出一个诡异万分的表情,不会吧,这人是失忆了,还是脑子有问题?

于冰在一旁说:“叔叔,吃饭。”

于路才想起这回事:“先吃饭,一会儿再说吧。”

那人终于站了起来,跟着于路走到桌边,于路给他煮了一大碗粿条,里面加了三个鱼丸三个牛肉丸,满满一大碗,香气袅袅,引得饥饿的人直吞口水。于路给他拿了双筷子,他坐下来,看着于路,说了一声“谢谢”,然后低下头,先喝了一大口汤,然后夹了一个牛肉丸塞进嘴里,囫囵吞了进去,噎得他直抻脖子。于冰看着他的狼狈样子,乐得哈哈直笑。

正在收拾碗筷的于路听见于冰的笑声,扭过头来,看见那人被噎得一脸狼狈,眼泪都出来了。那人赶紧喝了口汤,摸着自己的胸口,打了个嗝,终于才把那个丸子吞下去,不过刚才噎的那下,也足够他难受的了。不知道有几天没有吃东西了,肯定饿坏了。

于路叫了一声侄儿:“阿冰,过来帮阿伯。”说实话,他真有点怕这人是个疯子,万一突然发作,伤了于冰可就不好办了。于冰听见他的话,跑到于路身边去了。

于路也并不真让侄儿帮忙干活,他收了碗筷过来,那人已经吃了大半碗粿条了,速度虽然不慢,但是吃相并不难看,教养应该还不错,当然,看他的穿着就知道了,衣服虽然脏了点,但并不是路边摊买的那种货色。比起相信这人是个疯子,他更倾向于这人失忆了,疯子一般不会跑到他们这个小岛上来。是遭劫被打失忆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他的同伴呢,不会是一个人过来的吧。

于路收好碗筷过来的时候,那人已经吃完了,连汤都喝得一滴不剩,可见是饿狠了。他看见于路端着碗筷,赶紧站起来,拿着自己的碗筷走过去。于路将碗筷全都放在一个大塑料盆里,舀热水开始洗碗,那个男的卷起自己的袖子,蹲下来帮忙刷碗。

于路抬了一下眉毛,没有说拒绝的话,说实话,他也理解作为男人的的自尊,嗟来之食和劳动所得的意义是完全不一样的。从这点上来看,他又觉得这人不会是个疯子。

于冰也挤过来凑热闹,被于路一巴掌把他的手拍了回去:“不要来玩水!”

于冰说:“我帮阿伯的忙。”

于路推着他,严厉地说:“赶紧到一边玩去,别来添乱,昨天还打了我一个碗,你就忘了?”

于冰仰着头看天:“昨天我还没长大,今天我长大了,不会打了。”

于路好笑地摇了摇头:“你要是一夜之间就长大了,我也就没什么难处了。”

人们的孩提时代,总是想着一夜就长大了,长大了不受大人约束,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喜欢什么就买什么。但是真的有一天,那个曾经渴望长大的孩子终于梦想成真,一夜之间长大了,进入了一切都自主的时代,却发现,一切都身不由己,举步维艰,这个时候,他才知道,一夜长大并不是什么好事,尤其是以世界崩溃为代价。

于路想到这里,不由得叹了口气:“你个兔崽子,你懂个屁啊,长大有什么好?”

于冰在一旁舀水玩,说:“长大了有钱花。”

于路忍不住笑起来:“谁给你钱花?”

于冰说:“我自己赚,等我赚了钱,给阿伯花,给阿叔花。”

于路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算你小子有良心,还记得阿伯。”

那个男人一直在慢慢地刷着碗,沉默着,不时抬起头来看看于路和于冰。于路洗干净碗,将碗收起来放在盆里,然后将停在一边的电动三轮车推过来,把锅碗瓢盆煤气灶之类的全都搬上三轮车,桌子和台子则收起来,放在人家的屋檐下,用一张塑料纸盖起来,于冰蹦跳过来,爬上三轮车驾驶位:“回家啦,阿伯?今天我来开车。”

“你会开个屁,边上去点。”于路一屁股将小屁股挤到一边去了。

那个男人刚才一直静默地帮忙,此刻看着于路,欲言又止。于路回头看着对方,刚才还知道帮忙洗碗,应该不是个疯子,要是的,此刻也没发疯:“你是不是来这里玩的游客?你原来住在谁家里?你应该去找你的东西,然后跟你的家人联系。”

对方摇头:“我不知道,都忘了。”

于路心说,忘得可真够彻底的,怎么没忘记怎么吃饭呢,他发现对方带着渴望看着自己,伸手抹了一把额头:“这种事你应该去找警察帮忙啊,派出所你去了没有?”

对方显然有些惊愕:“派出所?”

于路朝他招招手:“上来吧,先到我家去,回头我空了送你去派出所。”

第2章 还很能干

于路启动电动车,悄没声息地就滑出去了。那个男人抱着于冰坐在于路旁边,这三轮车前座虽然不窄,但是对两个大男人来说还是有点窄了。于路将三轮车开得飞快,闻着对方身上的汗馊味,不由得扭曲着身体,尽量和对方保持着距离,于冰则兴奋地用嘴巴给三轮车拟声:“呜——呜——”。要是人人都能跟孩子一样快乐无忧就好了。

于路没有直接回去,先跑了一趟菜市场,买了必须要的菜,又去卖水产的老黄那儿取前一天预定的生蚝。老黄说:“今天有你要的珠蚝,我说阿路,珠蚝个头小,价格又贵,你不是自己吃,买来做生意的,干嘛非要挑珠蚝?现在人都爱吃大个的蚝仔。”珠蚝是生蚝中种不算大的品种,肉质鲜美,但是生长期长,在追究经济效益的今天,养珠蚝的人越来越少,价格自然也就贵。

于路提着一大兜子生蚝,凑近嗅了嗅,老黄作势拍了他一下:“从我这里拿货,什么时候给你不新鲜的了?”

于路笑嘻嘻的,也不多说,过称给钱,对老黄说:“明天要还有,还给我准备珠蚝。”珠蚝虽然个头小了点,但却是做蚝烙最合适的原料,因为蚝太大了,同样的火候就会有点生,吃起来有点子腥气,本地人有不少爱那腥气,觉得鲜,但是外面来的游客并不都能接受。于路做久了生意,知道现在人嘴都叼着呢,一点点差别都吃得出来,食材的好坏直接影响生意的好坏,他的摊子生意一直还不错,尤其吸引外来游客,还有不少回头客,就是得益于他在这些细节上的用心。

他将生蚝放进车斗里,于冰又嚷嚷起来:“阿伯,我要吃蚝仔!”于路没搭理他,开着车回家去了。

回到家,车上的东西也没怎么卸下,只提了生蚝下来,他还要赶在十一点之前把蚝肉都取出来,这样才能赶得及摆摊子。

那个男人下了车,打量了一下于路的家,这是一所四间屋的砖头平房,外墙被海风和海水的潮气侵蚀得发黑,红漆木门也剥落得难辨颜色了,房子很有些年头了。家里除了他们三个,好像就没有别人了。

于路将水倒进盆里,看着站在院子里的男人:“你随便坐吧。我还有事要忙,下午才能陪你去派出所。”

说完就去清洗生蚝,拿上开蚝的工具,开始忙活起来。男人看了一圈,然后走到于路身边,看他娴熟无比地撬开生蚝的壳,将白嫩肥腴的蚝肉拨到一个盆里,连蚝里的汤汁也完全不浪费。市场上有现成的蚝肉卖,于路不买蚝肉,一个是因为那包含了人工费,贵,其次是怕不够新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