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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姐咸鱼后我被迫上位了(15)

沈氏不会厚此薄彼,“月儿茹儿可要去?”

燕明月咬牙道:“女儿也想去。”

燕明月才十一岁,心里想什么不免露在脸上。

这是她第一次感觉到和燕明荞的差距,燕明荞会得嫡母喜欢,吃饭以燕明荞的口味为重,去哪里也问她的意思,燕明荞会变成嫡女,在族谱上的嫡女。

这才半个多月而已。

所以,燕明月想抓住这个机会。

好像庶女们都是这样,既谨小慎微又野心勃勃。别看这是燕明玉不要的,但却是她们做梦都想得到的,不管是学的东西还是别的,往后说,就连出嫁的嫁妆都不同。

只不过,燕明荞懵懵懂懂,燕明月是真想取而代之。

沈氏挥挥手:“那茹儿也同去吧,到了书房别弄坏书,有什么事找宁夏姑姑。”

吃过饭,宁夏便带着三位姑娘去书房了。

书房在前院,里面宽敞明亮,书架一排一排的,窗边有小几和坐榻,可以在窗边看书。

如今天冷,府上各处已经摆上了炭盆,看书也是不冷的。

燕明荞如今认得字还不算多,每每她觉得认全了的时候,总有几个生僻字出现,但不会太影响读书。

书架总共七层,看得燕明荞眼花缭乱,只不过,她一日也就能看一本,得好好挑选,就像好吃的点心不能狼吞虎咽一样。

燕明荞选了一本书,让宁夏帮忙拿下来,就去一旁坐着看书了。

宁夏不由多看了一眼,阳光洒下来,落在五姑娘脸上,给她身边添了层光,看起来毛茸茸的。

燕明荞隔一会儿会翻一页,一旁摆着笔墨,不懂之处再抄录下来。

她显然是看进去了,身后人走动都不知道。

燕明月从燕明荞后面过了三遍。

说实话她并不想来这儿,好不容易放假了,谁想读书。

她看了燕明荞一眼,样子倒是认真,也不知道装腔作势给谁看。

怎么就这么爱显,在母亲面前装乖就算了,如今母亲不盯着,还装。

燕明月想着,只要等父亲下职回来,看见她在读书就好了。

一个上午两个时辰,很快到了吃饭的时候,中午燕国公有应酬,没回来,燕明荞就在前院吃的。

大厨房提的饭,但也比在梧桐苑时吃得好,有米粉牛肉丸子、烤乳鸽、炒菜心,还有一碗乳鸽汤,吃起来特别鲜美。

吃过饭,等身上味道散了,燕明荞又回书房了,书才看了一半,若是回去睡觉,就看不完了。

但燕明月燕明茹已经坚持不住了。

读书对她们来说太枯燥,这会儿哪怕去踢毽子都比这个强。

燕明月想,只要等燕国公晚上回来看她在读书好了,便回自己院子睡了一会儿。

燕明月真的只想睡一小会儿,而且她还劝说燕明茹,“本来就是放假,又不是非要去看书,就算父亲回来也不会说什么,就一个时辰,一个时辰后再回书房就好了。”

燕明茹就这么被说动了,安心地回露华苑睡觉了。

只不过燕国公是下午回来的,回来后便回了正院,和沈氏说了一声要去处理公务。

沈氏道:“荞儿她们在前院的书房,说今日想看书,可别打扰公爷。”

燕国公本来没想去书房,但听沈氏这么说,便想去看看。

在书房里,燕国公看见了燕明荞,她坐的端正,看得也认真,一旁的纸上已经写满了,根本没发现屋里多了个人。

宁夏想行礼请安,却见燕国公抬了抬手,站在燕明荞身后看了一会儿,谁都喜欢上进的孩子,燕国公也不例外,尤其这个女儿特别聪慧。

紧接着,燕国公又在书房转了转,并未见到另外两个女儿。

说失望算不上,毕竟这是放假,但难免觉得燕明荞更上进些。

燕国公待了一会儿便出去了,燕明月和燕明茹睡醒之后又去了书房,宁夏自然不会多嘴说国公爷下午来过,两人在书房待到傍晚才走,待得是眼冒金星饥肠辘辘。

燕明荞也饿,脑袋吃饱了,可肚子却好饿好饿,她想赶紧回去吃饭。

便问李嬷嬷,“今日小厨房都有什么啊?”

去大厨房提菜是大厨房有什么拿什么,但小厨房是沈氏出银子,做的多,好多都是燕明荞爱吃的,选的也多。

李嬷嬷道:“姑娘,夫人说晚上和公爷一道用饭。”

和燕国公一块儿用饭意味着更多的菜,燕明荞对这个父亲说不上亲昵,因为平日见的并不多,燕国公上职早,下职时间不定,这月一共一块吃了三次饭。

燕国公很高,会夸奖她,却不会像母亲那样对她笑,也不会抱她。

所以,在燕明荞心里,沈氏排第一,二姐姐排第二,后面有嬷嬷有先生,燕国公还在很后面。

进屋之后燕明荞规规矩矩行了礼,“见过父亲,见过母亲。”

燕国公让燕明荞起来,“听你母亲说你去书房了,以后想去就去,荞儿看看这个喜不喜欢。”

燕国公表达满意的方式很简单,就是送东西。

第11章 赏雪宴

◎盛京城下了第一场雪,燕明荞“不得已”请了一日的假。◎

燕国公私库里有很多宫里赏的东西。

府上的姑奶奶从前是贵妃(如今已是太妃),老国公(夏日避暑去了)经营的好,再加上沈氏管家有方,所以到了燕国公这代,库房里东西越来越多了。

燕国公以往贴补锦华苑,都是走得私库。

给过首饰料子,也给过银子,反正都是值钱的东西。

但给燕明荞的,燕国公觉得不能太俗气,所以处理完公务从私库挑挑拣拣,选了支和田玉做笔杆的狼毫笔。

笔杆雕成了竹子状,玉色莹润,几片竹叶泛着白色的光,笔还未洗过,笔头尖尖的。

这支笔若是往外卖,也得一百多两银子,但燕国公送女儿,自然不是让她往外卖的。

燕明荞按燕国公的意思把雕花匣子打开,狼毫笔就静静躺在里面。

燕明荞仰头看着燕国公,眨眨眼又快速把匣子合上放回桌上,“女儿有笔用,父亲前阵子才送了女儿文房四宝。”

燕明荞没什么玉饰,唯一一个是小娘留给她的,是个平安扣。

玉比金贵金比银贵,太珍贵的她不敢要。

喜欢吗,自然喜欢,可是……

沈氏笑着道:“你父亲为你选的,你就收下。笔杆比别的重些,现在用不习惯就以后用。”

燕国公也道:“拿着吧。”

倒也不在意值多少钱,在燕国公心里,燕明荞是配得上这支笔的。

燕明荞脸上笑意藏都藏不住,“谢过父亲!”

燕国公摸了摸她的花苞头,“吃饭罢。”

送东西的人看见收东西的人欢喜,也会觉得欢喜。

桌上几乎都是燕明荞爱吃的,沈氏已经习惯在燕明荞吃饭的时候照顾她了,也知道燕明荞喜欢什么。

爱吃甜的,酸的不喜欢,但糖醋味的爱吃。

辣的喜欢,可是吃过之后会一直咳,只能吃一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