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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际花匠生活(506)+番外

三人边笑边弯腰捡了食水,撒尼问雷莫:“你要去月牙湖吗?那里可以碰碰运气。还是留在这儿?”他不可能护着雷莫逃命自己都保不住,还妄图庇佑别人?!但捎着雷莫赶上一程还是行的。

齐利也不急着走,同样看雷莫,看他打算如何:“周信光应该会在那儿。”他们体术十四级,慢点出发,依旧能赶得比唐妮和冬明快。而一个古老的、简单又有效的定律是:当一头恶狼追你时,你不需要跑得比它快,你只要跑得比其他人快就行了。

雷莫收拾好一套食水,对撒尼一点头:“多谢了。”对齐利道:“好运。”

撒尼就抗起了雷莫。齐利也与他们道了一声“好运”,三人分成两拨,各自奔命去了。

微型机甲收拾起余下的食水,搬回屋子里,物归原位。

登陆时顺利带进来的作战配给,大部分在去年陆续消耗掉了;一部分是划出来留给冕下们用的,他们也不爱那个,并不会出了门就天天吃,只在潜伏、受伤、不便野营等情况下会用到,所以所需不多;最后一部分应急的,就是这些了,不能浪费。

至于它们自己,它们固然没武器,对付不了狼;但是也用材好,并不怕狼咬。

……

唐妮奔过栈桥,循着湖边的小木屋找到五条独木舟,将周信光往里头一扔,又从怀里掏出第二套食水丢进去:“您可以去湖里躲躲。石皮鳄不好惹,还有别的,但未必会碰上,撞个运气!”话音刚落,人已经跑远了。

周信光面红耳赤趴在独木船里,被食品盒砸了一下屁股、被水罐敲了一下后脑勺。他呆了片刻,咬牙狠捶了一记船底这女人故意的!故意把他扔了个四脚趴趴,故意把食水丢在这种位置砸他!

而后周信光深吸一口气,爬起身来,回忆了一下登陆前学的野外标准程序,于是手忙脚乱把食盒水罐在防护带上固定了。这都是配套的,行动方便,不易失落。

栈桥、木屋与独木舟,均是当初为了他们捞碧纹蚌而造起来的,周信光划了那么多天独木舟,虽赶不上老船工,但也很娴熟了。他解开独木舟,抄起浆,左右看看,想了片刻不得要领,只好胡乱捡了个方向划去。

※※※

青草初发,苇芽渐绿。

唐妮飞奔在岸上,一路加速,越来越快,正逼近音障……突然她呛了一声,呼吸失调,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唐妮也不恼,索性扬声畅笑:“原来还是个雏儿!”

她尊重姜灵与周信光的家乡风俗,对练之中从来不攻周信光的下三路。又因为是逼着周信光发掘潜力,所以采取了最中规中矩的体术训练套路,没教格斗擒拿那些杀人用的东西。

这样子,加上彼此水平相差又大,唐妮十二分地游刃有余,所以抱、靠、缠,这些肢体接触大的招数,统统都用不到。结果就是,唐妮到了今天才发现,周信光居然还是个男孩、而非男人,这么一碰就脸红!

那个抢她蛋糕的好运小子很纯洁、很害羞!

……

与此同时,冬明停在树上,轻轻放下姜灵。前面是泥沼,有一大群大角犀在打滚嬉耍,冬明仔细打量它们。

姜灵连忙抓紧机会,试图说服冬明与她兵分两路。

但这话却不好开口。因为第一回去莱扎那次,冬明尝到过意外失去的滋味,此后这就成了他的心病。

姜灵很清楚这一点。

人都有惰性。冬明也是人。他之所以在生活安定下来之后,依旧训练得那么勤苛,以至于令詹斯都心服口服,并不全是习惯使然,很大一部分是因为这种恐惧他清楚地知道星际之间最残酷无情的一面。另外,冬明在路林身边那一年里,或许巧合,或许“私人财产”所遵循的惯例使然,去过战场。

故而姜灵斟酌了半天,只有一句话:“这儿只是游乐场。”

冬明头也没回,竖指唇前示意姜灵噤声,依旧聚精会神地打量着那群大角犀;好一会儿之后,他才转头看姜灵,用气声轻轻道:“反正只是游乐场,大不了一起出局。”

他的眼眸明亮,含着由衷的欣悦,却又太过沉静,沉静得几乎好像星际之间那无垠的深邃太空。

姜灵微怔了一下,不明所以之间,不知怎么地就有点儿心虚,忙忙点了头。

冬明便继续观察那些食草的庞然大物。姜灵也看了看大角犀们。这些家伙很温驯,前提是它们没在发脾气。姜灵很有把握与它们同吃同住,捎带上冬明也不是问题。所以姜灵开口了:“我……”

但她没能说下去。因为冬明一抬手食指按住了她的唇:“有七十六头大的。头犀壮年,也是十五级。新王轻易不敢惹它们把你的外套给我。”

“干嘛?”姜灵一头雾水,不过她现在正心怀歉意,于是不解归不解,却没像平时那样跟冬明抬杠,乖乖脱了外套递给冬明。

冬明接过姜灵的外套,团缠在左手上,打结,嗅了嗅。而后他微一摇头:“还不行。袜子也给我。”

姜灵:“……”

第92章 分兵

冬明将自己的外套脱给了姜灵,因为姜灵不像他,还是怕冷的。

而后冬明用了野外的匿踪喷剂,又撸下几把嫩叶,揉了浆汁涂抹自己,接着他从高高的树顶上,沿着下风口,小心靠近大角犀们,攀藤而下,倒挂着从这些大家伙所喜爱的泥沼里,取了一大团泥浆。

这个行为其实没什么危险,前提是像冬明一样利索轻巧,动作果断,悄无声息。因为大角犀视力约等于零,不过嗅觉与听觉很好,所以只要不弄出声响、不带着气味,它们不会知道。

姜灵蹲在树上,轻轻拨开叶丛看冬明干活儿,忍不住就笑得贼兮兮:泰山冬明啊冬明泰山……当然冬明比那上当受骗的笨蛋泰山聪明多了!

一眨眼,冬明就回来了。他让姜灵展开了训作服,再戴上呼吸塞这小东西就在防护带里接着三下五除二,便把姜灵糊了个从头到脚、结结实实。

这项工作完成时,姜灵成了个泥人,连嘴巴都张不开了,只露出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眨巴眨巴瞅着冬明。

好在他们的衣服,平时看着普通简洁,一点不起眼,临到用时,领口、袖口等处都可以展开、延伸、密封,后脑勺与咽喉,更是被周密保护,所以姜灵保暖没问题,充其量也就是两手与脸上接触了泥浆。

就这两处,还是出于丛林环境考虑,才留下的。毕竟如果完全保护起来,那么皮肤的触觉也就发挥不了作用了,这对判断风向、分辨材质等,均很不利。

其实以冬明所知的情况而言,在丛林里度日,少穿点最好,触觉是很重要的如果有哪个家伙埋伏得很好,或者瞒过了你的耳朵,成功偷袭你,那么脊背上、肩膀上、手臂上裸露的皮肤便会警告你,训练有素的人就能藉此避开。

但寒冷对姜灵是个大问题,于是保暖被放在了首位。

……

冬明干完活儿,看看姜灵,乐了,擦干净手上的泥浆,忙里抽空给姜灵留了个影,同时迅速嘱咐:“呆会我把你放下去。你别紧张,跟它们呆一块儿除了臭一点,没什么别的。它们本来就会与麋鹿、野猪之类的混处,很容易把你当成伙伴。要是它们喜欢你,你还可以骑它们,不过记得小心点它们视力不好,容易受惊,常常突然间就冲了起来,速度又快,撞东西还野蛮。”

姜灵现在说话闷声,于是她指指冬明,指指大角犀,一歪头:你呢?

冬明轻声道:“我要绕过它们,接着刚才的路走,下水,顺流走,下游有瀑布,可以甩掉那些狼。”

他是对的。如果两个人都混进大角犀群里,虽然可以获得一时的庇佑,但摆脱不了长鬃狼的追踪。那些狼报复起来固执得要命,会守着犀群、盯着他们两人十几天乃至几个月,一直到找到机会、把他们干掉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