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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情睡到新老板(网络版)(24)+番外

「咳,我是男人,才不要当皇后娘娘,我要当皇帝。」忍著笑,试探应嘴。

「不行,我才是皇帝。」

「那还不是一样要我伺候你?」

「你只要侍寝就可以了。」

「噗~」终究还是忍不住破功了,掩嘴噗哧而笑。

郑彦用他那张酷酷的脸说冷笑话时,对比的效(笑)果比夸张的表情更好。杨庆乔忽然觉得眼前的大男人其实一点都不可怕,甚且可爱极了,那麽的别扭,那麽的口是心非,比他还口嫌体正直一百倍,像个用闹脾气来讨糖吃的孩子一样。

「承认吧,你也爱我爱得要死。」杨庆乔扬著眉毛说,摸透了郑彦这个人,连流鼻血不举的矬样都看过了,谁还怕他呀,此次他是真正的扬眉吐气了。「只要你老老实实的承认你爱我,同居的事我会考虑考虑。」

大男人死鸭子嘴硬,一脸吞了十只蟑螂的表情,见杨庆乔得意洋洋窃笑不已,不禁见笑转生气(台语恼羞成怒),微眯起眼心忖,这只不怕死的小羊儿竟敢得寸进尺,都学会拿翘摆架子了?

「乖,快承认吧。」杨庆乔首次占上风,忘了见好就收,眉飞色舞的继续捋虎须。

「少罗嗦!」郑彦低吼一声,索性扑过去把人压倒,直接用身体表达更强而有力啦!

好好睡一觉後,大野狼的精气神都补回来了。

得意忘形的小绵羊,你就自求多福吧。

是说,生活就像强奸,要麽反抗,要麽享受。

郑彦只给杨庆乔二个选择──要麽富贵不淫威武不屈,然後被穷追猛打纠缠不休;要麽顺从听话乖乖搬家,然後翘起二郎腿吃香喝辣。

第27章

「唔……几点了?」睡得迷迷糊糊的杨庆乔问。

「还早,再睡一会儿。」郑彦回答。

「我该回去了。」勉力想爬起来。

「很晚了,留下来过夜。」把人按回去躺好。

「你不是说还早?」

「睡,明天早上我会叫你起床。」

「可是我怎麽去上班?」

「我开车,一起去。」

「我不想被别人看到我们一起去上班,这很奇怪。」

「隔一条街就让你先下车,你自己走过去。」

「嗯。」

「明天早上想吃什麽?」

「皮蛋瘦肉粥加肉松。」

「还有呢?」

「花生面筋和煎蛋……」

「还有没有?」

「没了……嘶……」说完,又睡著了。

「为什麽还不肯搬过来?」郑彦低声嘀咕,亲亲他的额头脸颊,抱著他一块儿睡了。

以上,是杨庆乔和郑彦近日以来,最常出现於晚上的日常对话之一,特别是当晚很快乐的翻滚之後。

日子看似平静安稳了下来,可杨庆乔依然很烦恼,甚至可说是困扰。

原以为郑彦的性格应该是冷淡寡情,若即若离,结果完全想不到竟然是个很黏、很难缠的人,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话说那日郑彦叫他搬去同住,他不肯,在被狠狠做得真的三天下不了床之後,他才趁郑彦不得不去公司看看的空隙偷偷跑掉。

他不是想逃走,只是旷职三天心里不安,虽然害他旷职的人是顶头大老板,不怕丢了饭碗回家吃自己,但是他放不下对工作的责任感,便回家换了衣服上班去。

大野狼不知自己和他在公司错身而过,匆匆回来看到空空如也的大床,真真气得冒烟,後悔没用条链子把他栓起来。

郑彦也完全想不到,杨庆乔竟然是个固执己见的人,一旦顽固的拧起性子来,十头牛都拉不动,不由得怀疑,以前的乖巧听话都是装出来的。

他实在想不透,杨庆乔明明是爱他的,也期待能和恋人一起生活,为何不愿高高兴兴的搬来同居?

难道真要承认也爱上了,才肯点头答应吗?所以说他才讨厌情呀爱啊这一套,真是……有够难搞,啧!

再话说自那日後,郑彦的简讯电话按三餐问候,摆明如果不想再这麽烦你,就包袱款款搬过来,不然每天每天夺命连环叩,叩到你愿意为止。

说起来,他大可用更强硬的手段逼他,可是他希望杨庆乔出於真心,而不是无奈被迫。

对为所欲为惯了的大总裁而言,这可是极大让步,难得尊重他人的想法意愿,换成以前哪有商量的馀地,直接就把人绑回去了,管你愿不愿意。

因为是杨庆乔,也唯有杨庆乔,才能使他做出让步。

他们不再到饭店滚床单,郑彦带杨庆乔回住处,除了爱做的事一定要做之外,还营造家居生活的温馨情趣,用种种行为隐晦暗示只要二人一起住,便能过著如此这般幸福快乐的日子,多好。

他们终於像一对正常交往的恋人,不再单单只有肉体的厮磨接触,相处之间增加了更多的了解与温情。

杨庆乔留宿的时候愈来愈多,愈来愈长,尽管尚未正式入住,可大半的时间都待在郑彦那儿。

浴室里,有他的牙刷毛巾爱用的洗发精;衣櫉里,有他的衬衫外套内衣裤;鞋柜里,有他的拖鞋皮鞋运动鞋;客厅阳台及餐桌总有一二本武侠小说随兴摆放──这个家中,到处都有他的生活气息与痕迹,甚至连笔记电脑都拿过来了。

郑彦让他不知不觉融入这里的空气,默默以自己的方式付出,极尽宠爱之能事,这样温柔的城府,深刻的心机,谁能说他对杨庆乔只有性没有爱?

大男人呀,只是拉不下面子,嘴硬,叫他坦率的说出个爱字,还不如去教一只猪唱歌比较快。

杨庆乔怎麽会看不出来,郑彦的行动与付出早已打动他的心,而且是打动心灵深处,感动得不得了,本来就爱他,这下子情不自禁的更爱了。

然而他依旧没答应同居,坚持只与「彼此相爱」的人同居的原则,他绝不是故意欲擒故纵或斤斤计较,而是不想再徬徨揣测,就要郑彦亲口表达真实的情感爱意,他才能真正感到踏实安心。

说他龟毛?嗳,爱情哪有不龟毛的呢,何况我们的小乔同学本来就是个典型处女座,心思多了一点也是情有可原。

终於在某一夜,两人在床上扑了二合回後,郑彦搂著浑身还潮红的杨庆乔,用万年不变的命令语调说每天都会说的话:「搬过来。」

算算日子,他们这麽磨著磨著,从最初相遇的初夏磨到秋末,如今冬天都到了,郑彦的耐性差不多也快磨光了,倘若杨庆乔再不答应同居,恐怕不只缠人而已。

他一个财大势大的企业家无论想使什麽手段都轻而易举,说不定乾脆买了他租的那整栋公寓,再让人夷为平地;也说不定索性将他锁在屋内,软禁起来,很多小说不都这麽写吗?这种情节看起来好像很萌很浪漫,但如果真的搬到现实来演,就十分恐怖了。

那不叫爱情,叫绑架、非法拘禁、妨害人身自由,那叫犯罪。

以爱为名的伤害与犯罪,无疑是这世上最可恶差劲的事,如果郑彦这样对他,他想,他一定会恨郑彦。

幸好郑彦还没失去理智,泯灭人性,很聪明的选择了耐心,一点一滴的融化他。

事实上,杨庆乔的心中早已经竖起白旗投降,输了,根本离不开郑彦了,可仍然忍不住好想问他:「你……爱我吗?」

郑彦仍然是一脸吃到十只蟑螂的表情,貌似不耐烦的回答:「不爱。」

杨庆乔的面容一蔫,掩不住黯然。

郑彦蹙了蹙眉,看不得他这种失望难过的模样,只好再凑近他的耳畔,嘴几乎贴上他的耳朵,很小声、很小声的补充:「才怪。」

「就说你也爱我嘛,早承认不就好了,哈哈!」小乔当即眉开眼笑,乐呵呵地又得意忘形起来。

「闭嘴,不准笑!」郑先生脸晕薄红撇开头,兵败如山倒,完全拿他没辄,可说整个人被吃得死死套得牢牢了。

吴杰志曾说他们一旦爱了,就是一辈子的事,爱情对他们来说等同自杀,因为他们会将生命交付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