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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世家之入局(69)+番外

作者: 八字离回 阅读记录

霍一清被秦钦的决绝震撼了。

沈凛说秦钦现在活着的目的只有报仇,霍一清现在才明白那代表着什么。缠着炸药去和仇人同归于尽,不是谁都有勇气这么做的。

沈凛握紧了轮椅,“他一定在谋划着什么,不行,我必须阻止他。”沈凛快速地滑到卧室,把床头柜上的枪别在腰间。却看到霍一清也把另一把枪别在了腰带上,“我陪你一起去。”

沈凛刚想拒绝,就被霍一清打断,“你说过,要我当你的司机,我送你去。”

沈凛深深地看着霍一清,霍一清眼神里都是坚定,丝毫不肯退缩。

沈凛抓过霍一清的手,“一起走。”

霍一清被沈凛的手握在中央,觉得一阵暖意从手中传来,“嗯。”

霍一清为沈凛开车,秦钦的两个手下本来接到的命令是不让沈凛和霍一清出这个门,但是真要拦,他们是拦不住沈凛的。又听沈凛说,秦钦有可能有危险。

两个手下跟了秦钦多年,对秦钦的事也有一些了解,知道沈凛所说非虚。干脆就跟着沈凛一起上了车。

今天的聚会还是在唐老爷子的家中举行,如果现在要过去,意味着要穿过现在正混乱不堪的天湖帮码头。同时也意味着沈凛可能会暴露。

但是现在沈凛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沈凛在路上接通了沈易的电话,沈易接到的时候诧异了好一阵,为了防止沈凛暴露,他们一直都没有直接联系,一般都是通过秦钦。

“沈易,你现在在哪里?”

面对着沈凛直接了当的提问,沈易也马上调整过来,回答说:“在往唐老爷子家去的路上。”沈凛不在,现在是由沈易当家,唐老爷子也邀请了他去。

沈凛说:“见到秦钦的话,不管怎么样,先把他带走,用什么办法都行。”

沈易疑惑,“出什么事了么?”

“如果不阻止他,可能真的要出事了。”

沈凛没有猜错。

秦钦确实在谋划着,他已经谋划了十年。目标只有一个,杀死洪金。

他还记得陈珂满身是血地倒在他怀里的时候,那种痛彻心扉的感觉。不要说十年,就算是二十年三十年,他也无法忘记。那种像是一根细长细长的针刺进心里,每呼吸一下都是痛。

如果想停止这种痛就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停止呼吸。

但是沈凛告诉他,他不能死。

陈珂死在洪金的手里,他也一定要让洪金付出血的代价。

他和沈凛装成完全敌对的双方,只等着有一天可以一起将洪金斩于马下。可是秦钦却觉得自己等不下去了,尤其是最近。

他看到连沈凛这样的人都有人陪伴在身边,而自己无论再过多久也好,还是自己一个人。

永远都是一个人。

有人说他脑子有毛病。其实不是,秦钦早就知道陈珂已经死了。他有时候也会自己提醒自己,陈珂已经死了,化成一团灰了。可是他必须做出陈珂还活着的假象,这样才能有一丝丝安慰。

他忍不下去了。

他只想让杀了洪金,然后一了百了。

“秦老弟,来的很早嘛。”

秦钦一回头,看见洪金带着微笑慢慢地向他走过来,后面跟着唐勉。他也露出微笑,“洪爷来得更早。”

其实秦钦演戏的天赋不错。他连自己都可以欺骗,更何况别人。

表面上来看,他和沈凛是水火不容。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秦钦和洪金的关系看起来反而不错。

“秦老弟看起来心情不错。”洪金站定在秦钦的面前,似乎是打定主意和他叙旧了。

秦钦说:“当然不错了。沈三不在我的眼前,怎么都舒心。”

关于秦钦和沈三不对头的传言,是沈三杀了秦钦的相好,秦钦这么多年的表现,让所有人都深信不疑。包括洪金在内,他对十年前杀了陈珂这么一个小人物早就毫无印象,当然也想不到有人为了这个人,等了十年就为了取他的命。

洪金毫不避讳地大笑了两声,“秦老弟真是快言快语。不过这是在唐老爷子的地盘,还是给他点面子比较好。”

秦钦也笑了一下,说:“我从来不给任何人面子,凡是得罪过我的人,我都不会让他们好过。”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一双眼睛似笑非笑地盯着洪金,似乎有什么深意。

洪金也被他的眼神给震慑了一下,不过毕竟是老江湖,很快反应过来,拍了拍秦钦的肩膀,大笑了两声:“秦老弟是人中龙凤,后生可畏啊,阿勉你也要多学学。”

“是,秦先生是真的人才,唐勉是怎么赶不上的。”

唐勉抬头和秦钦对视了一眼,秦钦也对他一笑。

几个人既然在路上碰见干脆结伴往前厅走去。

秦钦随意地往窗户外看了一眼,嘴角依旧微微勾起,说不出的潇洒肆意。

真是繁华的景象,可惜很快就会变成一堆废墟了。

☆、秦钦

秦钦第一次见到陈珂的时候,是沈凛的生日会上。沈凛那个时候还是一个不及弱冠的少年,彼时刚认了道上的唐老爷子做义父,轰动一时。

秦钦当时不过是跟在自家老大身边的一个小锣锣,混口饭吃罢了。自家老大也是跟着老大的老大才能来参加这样的聚会。

沈凛和他完全不一样,虽然是私生子,但是也是在世家大族里成长的孩子。行动坐姿、谈吐语气都是十分严谨,全身上下一丝不苟,板板正正地看起来就没意思。

他看着沈凛万众瞩目的从回旋的楼梯慢慢地走下来,心里只有羡慕,如果他也可以和沈凛一样就好了。对于他这样连饭都吃不上的人,私生子算什么,再怎么被人鄙视,也比不过饿着肚子的痛苦。

除了沈凛,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跟在沈凛身后的男人。

如果他不特意做出什么举动,或许根本没有人会注意到他。他就像是一把利剑,在剑鞘里的时候并没有任何的杀伤力,只会让人感到神秘。

他静静地跟着沈凛的身后,低着头,眼睛完全集中在沈凛的身上。

后来秦钦才知道那是唐老爷子为沈凛找的贴身保镖,陈珂。

秦钦一向胸无大志,他只想混日子能过下去就行了。但是在见到陈珂的那一刻,他改变了这个主意。他希望这个男人能将目光永远系在他秦钦的身上。

秦钦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两个人并不了解,却因为第一次见面就钟情于对方,那么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被对方的外表所蛊惑。

秦钦当然承认这一点,他在见到陈珂的第一眼就被他折服了。

但是并不是长相。陈珂长得很周正,脸部的线条很锋利,甚至有一些坚硬,让人感觉不尽人情,他的双眼永远都会聚焦于一个地方,那就是他现在关注的地方,不会再去看别的。

他专注认真,对待目标永远都一击即中。

整个过程中,秦钦除了一开始嫉妒了一下沈凛,就都在盯着陈珂。

陈珂的感官很敏锐,他很快就察觉到了秦钦在看着他,于是他向这个目光的来源看了一眼,只有一眼,他和秦钦只对视了一眼。之后陈珂再也没有理会过秦钦,但是对于秦钦来说,这就足够了。

一个人会被另一个人吸引,有两种原因。第一是他们两个人有共同的地方,能引起共鸣,这大概就是知音。第二是一个人拥着这另一个人不曾拥有的东西。比如说自信,比如说勇气。

秦钦后来琢磨了许久,到底是怎么被陈珂给吸引的。

他想,大概是陈珂身上有自己没有的东西。比如说那种一击即中的专注与认真。

秦钦想接近陈珂,可是却连他的边都挨不着。

倒是一个意外让他和沈凛认识了。

他跟沈凛本来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不会有任何交集。

直到有一天,他在寻场子的时候,在街头捡到了中枪的沈凛。其实秦钦一直奇怪为什么自己没有和沈凛来这么一段情缘,说起有缘,他们俩的缘分才是真的深厚,出来放个水都能捡个人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