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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空间养成记(20)

作者: 霜天 阅读记录

郑肃想起那个再生型丧尸,它的心脏还在,便自告奋勇的和武家两兄弟一起赶去找。

路过门外的那几辆汽车时,武家老二突然道:

“我还没有开过宝马呢。”

于是没有开过宝马的武胜雨第一次开着宝马载着三人向着小镇进发。

郑肃极其惊奇的看着丧尸那已经连接上一部分的脑袋和身子,这个丧尸还真是……牛!这样都能长的上!

身后的武家老大却对着郑肃吼道:

“快退后,是诱食者!不要看它的眼睛!”

郑肃莫名其妙的对着对方愤怒的红眼睛看了一会儿,那旁边的树枝戳了戳它移动艰难的脑袋,嘟囔道:

“没什么特别的啊,就是能发光而已。”

看看已经退的很远的两兄弟,郑肃掏出一个麻袋,直接将那脑袋装了进去,想起两兄弟说它的眼睛有问题,又那一块黑布蒙实了它的双眼,扎紧。又拿准备好的箱子将它的上身和□装进去。

武家老大坐在车上第五次问郑肃:

“你怎么会不受它的诱惑呢?”

郑肃失笑:“诱惑,它长的那么难看,怎么诱惑啊?身体残缺,脑袋掉了,上身还有个窟窿,估计一直苍蝇都诱惑不来!”

武家老二震惊之下脱口而出:

“明明是一个裸体的美女,怎么会是一个身体残缺的男人!”

看着脸红的武胜雨,郑肃恍然大悟,怪不得捂上眼睛跑得那么快。美女什么的,郑肃已经很久没去想了,天天想着怎么打更多的丧尸,他没机会想那些风花雪月的东西。

将丧尸递给荣盈的时候,对方听到是“诱食者”时候也震惊的瞪大了眼睛。

诱食者是一种十分特殊的丧尸,它可以用眼睛吸引食物靠近它,在一定范围内,被吸引的生物会失去所有意识,直至死亡。

不过受伤颇重的荣盈可管不了那么多,将丧尸的上身一把抓起,刀锋利刃之下立刻就开膛破肚,背对着郑肃几人疗起伤来。

郑肃苦着脸,今天又被荣老大刺激大了,您说您就不能等我们走了再吃吗?

回到宿舍,郑肃想起那个据说会诱惑人的丧尸脑袋,好奇的拿出来仔细的研究。

那丧尸眼见着自己的身体被挖了一块最重要的东西,气的眼睛瞪老大,郑肃对着灯研究良久,觉得除了它活着时候很英俊之外就没其他的发现了。

郑黎看着郑肃对着别人研究的全神贯注,开口道:

“不过就是个会魅惑人的东西罢了,有什么好研究的?”

郑肃转过头去看他,郑黎一把抓起那脑袋,瞄了两眼,双手漫出一丝丝的黑暗,将那脑袋化为了飞灰。

将手心里残留的红色晶体递给郑肃:

“把它戴在身上就可以抵挡诱惑者的吸引。你留着吧。”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周基本上是日更,亲们多支持哦

加了一句(有亲说不明白……)

诱食者是一种十分特殊的丧尸,它可以用眼睛吸引食物靠近它,在一定范围内,被吸引的生物会失去所有意识,直至死亡。

21

21、上辈子我们是情人...

第二天郑肃转手就将那两颗红色的晶石送给了武家的两兄弟,荣盈因为吞噬了那个丧尸的心脏,也获得了免疫。而郑肃因为曾经在郑黎的力量之泉中改造过,这些魅惑能力对他已经彻底无用,而且泉水使他可以穿透一切伪装直接看到伪装者的本质。

而对于郑肃来说,最重要的事情是他要正式的把儿子介绍给异能者认识了。

郑黎待空间实在是呆腻了,当然如果在他没认识郑肃之前,他对于空间也只是觉得它有一点冷清而已,看在看过地球的热闹和资源丰富之后,空间里的生活就乏味了。

“这是我儿子。郑黎,快叫叔叔阿姨。”

郑黎和众位异能者一起翻了个白眼,大家才都是二十多岁,哪里是叔叔阿姨了?

“各位哥哥姐姐好。”郑黎露出羞涩的笑容,一众已经很久没见过漂亮儿童的男人女人立刻就眼睛发亮。

“这真是你儿子,和你长得一点都不像!”

荣盈张口就是血淋淋的事实,郑肃立刻反驳:

“当然是我儿子,我…亲眼看见他生下来的!”

郑黎抖了一下,爸爸,我生下来的过程那么漫长,你花十辈子也看不了的。

众人笑笑,没想到郑肃这么不禁开玩笑。呃,当然,老大的玩笑开的也确实不像是玩笑。

大家都很忙,生死存亡的时刻禁不起一点的时间浪费,一起用过早饭就急匆匆的去打理基地事情了。

郑肃和郑黎还是负责找食物,出了基地之后找了个偏僻的山坡,将周围的丧尸清理干净,郑黎拉着郑肃直接就进了空间的石屋之中。

石屋只有三间,康氏一间,父子俩一间,还有一间储物间。坐在木床上,郑黎开始给郑肃严肃的分析他目前的身体和精神状况,最后得出结论:其实郑肃还是一个凡人,只是这个凡人的身体很完美,各项指标远远地高于普通人而已。但本质上,他和异能者不同,因为异能者的灵魂或者说精神力已经发生了本质的变异,他们才是真正脱离凡人范畴的一群。

“所以,我决定开始按照神的标准来培养你!”

郑黎铿锵有力的做了总结发言。

郑肃还是一头雾水,在他看来,凡人也好,异能者也好,只有够强大就行了,为什么一定要改变呢?

“因为凡人是会死亡的,可是我想你永远陪着我。”

郑肃惊讶的看着郑黎,永远那么远,谁能说得准到时候还需不需要他来陪呢?

其实郑肃一直认为凡人是很美好的一个种族,因为寿命有限,所以才能够认真的体会每一秒钟的美好。如果真的达到了传说中的长生不老,那日子就和凉水一般,虽然必须过下去,确实毫无味道。

凡人死亡的时候会回忆他们的五彩斑斓的一生,爱过的、恨过的、怨过的、痛过的……一切的情感都会是不可替代、弥足珍贵的,让人感到满足和幸福。神仙没有死亡,只有日复一日的复制着昨天的生活,实在是枯燥乏味。

郑黎很是震惊的看着郑肃,原来他从来都不以自己神的身份而骄傲的吗?可是天地赖以生存的基础是父神的存在和力量,只有神才能够永远的存在与天地之间,不生不灭。蜉蝣一般的凡人不过是宇宙之一瞬,肃肃怎么会认为凡人是美好的?

“神虽然是不灭的,可也不是你认为的那种像行尸走肉一样生活的。神虽然创造了世界,但是每一个生灵自出生后的各种选择却不是神所能够控制的,否则现在地球也不会弄成这个样子,这是地球上生灵的过错,所以他们得承担这个后果。”

郑肃点点头,表示明白。

“神其实也是很忙的,你也看到了,我的空间现在才刚刚开始起步,我需要不断的增加自己的力量直到空间内平衡的达到自给自足的状态为止。就算是空间已经运转良好,我也需要不时的修理一下纰漏,神也是很忙的,神也需要工作,需要爱人,不然搞砸了父神就把你丢到鸿蒙之中关个几万年,那才真是生不如死!”

郑肃认真的思考了一下,最后伸出一根手指:

“其实神就好比是另一个强大的种族!唔,和凡人也差不多嘛!既然这样,你那个神的培养计划是怎么回事?”

郑黎自觉自尊受损了,小小的凡人怎么可以和创天地的神相比呢,可是肃肃目前就是个他曾经鄙视的凡人,所以想反驳的话硬生生的咽下去了。

“很简单的,粉碎掉你的肉体,在鸿蒙里重塑。唔,你前世的身体还在,用那个就好了。精神的话就慢慢地锻炼吧,反正父神那里好东西多着呢。”

“前世?”郑肃纳闷的看着他,“我前世应该也是一个凡人吧?”

郑黎一副无语对苍天的模样重重的锤了一下墙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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