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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侯(又名:守候)(15)+番外

“你在画什么?”她忍不住发问,他已经调了一个多小时的颜色,但白布还是白布。他的脸上,只是静默地空茫,她怕,他又放弃;这个他毕竟已不是过去的他。

“你怕我已经不行了?”他接口,转过身,阳光下,二十五岁的他竟然开始有了正常的色彩--是青春!好象他在画的东西已经转嫁到他自身,正在他身上完成着某种最多采崭新和不可思议的画面。他在微笑,她记得他当年稀少的笑总是有高傲的倔强,或是嘲笑,但他确实已经不是当年的他,他敦厚地,甚至近乎默默地温和地在笑,好象花豹变成了牛羚,好象有人已经拔掉了刺猬身上的刺,她不知道他还剩下什么,她也不清楚他这样是好还是不好,但只要他再画就对了。

另外,就是他对她笑的时候,她的脸还是不由自主地红了。

“我看你啊--”她斟酌着,是要取笑还是激励。

“你只要相信我就对了。”他慢慢说,悠悠哉哉地又去调他的颜色。

“你?--”她既惊且喜。

“相信你什么?再当一次逃兵?”冷冷讽刺的声音,从门口传过来。

秦雪不用回头,也听得出里面的酸味,她嘴角边微微浮出个浅笑,却不搭理,故意走近高志,挨得更近。

高志却自己后退一些,隔开来,转身,对高个子男人伸出手:“别来无恙。”

看着伸过来的手,快步走过来把自己老婆一把拉到怀里面的男人,微微愣了下,随即别开眼,粗声:“你有资格跟我握手吗?你拿支笔手都会发抖了吧。”

“郑恒!”秦雪捣捣他,不客气地用了大力气,“你胡说什么?”

“怎么我才说他两句你就心疼成这样?”郑恒本来就黑的脸黑得更难看,他紧搂住老婆的腰,现给他那个永远的情敌和对手看:“谁让你找他来的?我有同意他用我的画室吗?我有同意你整天泡在这边陪他吗?你们俩到底搞什么?”

“你再闹我生气了。”秦雪软绵绵地责备,拍拍扣在她腰上的爪子:“这么大的人,也不怕别人笑话。”

“我有什么怕人笑话的?我早就不是当年的我了,我有的是信心赢他,是他自己不敢出来跟我比试--你问他,他这么多年躲到哪个地洞里去了,你看他,他哪还有以前的半点样子?”

“我看他跟以前没两样啊,你不要看人家长得比你帅就吃醋好不好,真受不了你。”

“你眼睛有毛病啊!你看他跟个病痨鬼一样,又瘦又干,他有我高、有我壮吗?--小雪,你不要被他骗了!他过去怎么对你的你都忘了?你对他多好啊,他最后还不是跟别的女人跑了!”

“郑恒!”秦雪瞪他,“你管不着,我喜欢谁是我自己愿意;你忘记你死命追我的时候怎么跟我保证的了?”

眼前的两人打情骂俏,不亦乐乎,高志也不打扰他们的兴致,继续做自己的事。

他的头脑里有幅画,他要把它画出来,然后他就知道自己的心。

在画的时候,脑袋什么都想不起来,有些东西只有他才能表达,他就像一个滤器,摆了这么久没用,在生锈老死前想再做点看看自己还有什么能耐。

他握着笔,笔在手下震颤,可能是哀鸣。

旁边两人的声音也慢慢没了。

“走吧。”秦雪停住声,拉爱人的胳膊,“回家再跟你说。”

郑恒不吭声地站在这个昔日风流才俊的身后,看他的画,看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人,他明白这个蛰伏太久的傲慢家伙骨子里还有那么点让他佩服的韧劲。

在被老婆拉走前,他忍不住对这个总是一脸什么都无所谓,什么都不在乎的讨厌家伙,丢下那句已经在他心里埋了多年的话。

“就算我没去法国,我也不会停下来不画;但我欠你的情我会还。还有,谢谢。”

“你总算说了,那就好了,高志,我们先走了。”

门关上了,一个人能在正确的时候握住自己正确的幸福,真是大幸运。

经常看得到天空的颜色,蔚蓝。天空里面连倒影都不再有。他以前一直以为只有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天空才没有颜色,结果现在却发现原来是他的心已经看不分明,什么是要,什么是不要,究竟该怎么分清。

画的时候,手已经不发抖,沉醉的时候,已经不需要酒精麻痹,连打给露的电话,也能坦然,露知道吗?知道一切也好,背在他身上的罪已经这么多年,他自私地想卸下来歇歇,就算所有人知道好,他一个人承担的日子,他被压迫得直不起腰来的日子,已经不想再过下去--也无法忍耐,在手上有支笔的是,奔腾的情感就在心里面扎下了根--在他为所爱的付出一切后,如果还是只能被抛弃,那就是他的命;换作重新来过,他还是只能这样做,用身体、用尊严作代价,去赎罪。

他去上了惠的墓。三年来,第一次。

照片上,她对他笑。好象很久以前的那天,雨下得大了,他推开门走到她面前,她眼睛里迷惑地看着他--那个眼神,是在透过他看着另外一个男人--还从来没有女人这样看过他,透过他,在看别人--真是可怜的眼神,明明什么都有,最想要的还是无法得到,还是一心想得到;有点特别吧,直接地看着他,直接的感情。

他把鲜花放上,他摸着她墓碑上永远年轻鲜艳的脸颊。

“惠,惠。”

他有很多话想说,但看她躺在这,安静地沉睡,永远地留在这里,他什么都不能再说。

她的身体在他的手中,支离破碎,他也快支离破碎。他还是想着画画,过了这么久,竟然还是想画下去,他害了惠,他应该再也不画了,他手上已经是她的鲜血了,但现在,他还是想画,哪怕就再画一幅出来也好。

20

从墓地回来,他又埋头在画室里,他要完成他的画,离参展还有十天,再过十天就结束。

没日没夜,到第九天,秦雪来看他,满室的昏暗和呛鼻的烟味,还有踢到一角的空饭盒,他满脸胡茬,意志萧条,没精打采地躺在躺椅上,看头顶天窗上那轻轻掠过的凉风。

她先小跑过去看画,一脸的谨慎和紧张。

他的画架支在顶角落,她跑过去,在那片更昏暗无光的地方摸索,她站立在它面前,一点点看清它,几乎要伸出手触摸,但又慢慢缩回,然后,她还是继续站着,不出声音,久久看着。

“我先出去了。麻烦你帮我把它送过去吧。”他抹了把脸,拾起夹克,把烟盒揣进口袋。

走到门口的时候,秦雪的声音慢悠悠传过来--

“你给它取什么名?”

“你看着办吧。”他恍惚地把自己全扣错的扣子解开,这是久违的漫长作画后遗症。

“你自己取,这不是看着办的事。”

“叫什么,叫什么?--就叫‘守侯’吧。”

“守侯?”她的声音也学着恍惚。

他点头,迎着风,拢手把自己的烟点上,从阳光处远远望着女人纤细的背影,长长的裙摆,和画一样静止,很容易想到多年前的她急急追着走路飞快的他,他不停下,她就一直追到停车场的那幕。他捶捶酸疼的左腿,因为下雨而开始发作,现在,谁都不用也不会来追他了,只有他慢慢跟着别人的份。

“我忽然很难受啊,志,我好象看见时间在我眼睛里在我手指里溜走一样,我们跟从前都不一样了;这么的悲伤,真是太讨厌了--”

她抬起一只手,捂住脸。

“你对我,有过一点喜欢吗?”

他看着她的背影,这个既聪明又幸福的女人,他对她,是还欠一句话。

“我喜欢过。”他吐出一口烟,“我们这种人要喜欢上很多人,爱上很多人,才有作画的灵感和冲动,你是知道的,你当然是我喜欢过的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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