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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侯(又名:守候)(17)+番外

他就是要他先动,先要求,先耐不住!

他是忍不住了,他抬头,找着男人的唇,先只亲到他的下巴,那小小的裂痕,但男人还是低下了头,带着复杂的眼神,迅速地和他交缠,高超的吻技面前,他更迅速败下阵来。

朦胧地,看到男人的眼神,像头野兽一样,热烈又残酷,他清楚,驯化需要付出代价。

“卫烈……”他轻喊着,同样付出热情的回吻和拥抱,有个东西在心里,已经按捺不住。他拉着男人的手,放在自己的上身,衣冠不整,汗湿淋漓,“给我。”他低诉,泛红的眼角挑起,只看着现在掌控自己的人,有意无意,是挑逗和迷恋的表露。

他从来没在他面前这样过,用这种动情的眼神凝视他,再费心的挑逗平常都起不到大作用,这个男人从来不会好好看他,现在,久睽了数月的珍品,终于开始松懈防线,是进占的大好良机。

扯着衣服,扯下皮带,边推倒他,在床上,他大大的喘息,微微地咳嗽,眼睛一眨不眨,只盯着推倒他的人,如果可以袒诚,他会承认这个一直霸占住他的男人是雄姿英发,是卓然不群的人中龙凤,但袒诚,不是对只能有这一夜纵情的他们。

摸着他身体的手,并不焦躁,他享受着,这种类似情人的爱抚,他也回应了,他也伸出手,抚摸这个男人,摸索他的身体,和他相缠,和他相爱。

很自然,很真实,他真从身后进到他身体时,他几乎连痛觉都丧失,只是麻痹,可能身上都是这男人贪得无厌的吻痕和咬下的印,那人从背后进入时火割火燎的痛逐渐融在血液中,再狠命攥着他的心,跟着一起激荡。

他把头埋进被单,幽暗的室内全是情欲的滋味,这让他更陷入迷乱,腰被弓起,把脆弱全部暴露,胯骨被手掌托起,抓牢,拉近,肩膀却剧烈的疼痛,那个巨大食人兽又咬着他的肩头,边款摆、撞击,他的肠胃都绞做一团,在久违的强烈刺激面前,微微地昏厥,又被残忍地摇醒--这是场淫乱的梦,醒来就会成空。

他被翻转过身,被拍着脸,苏醒一样看眼前面的男人,明明悸动还留在他的身体内,看他的凶狠眼神却叫他不寒而栗。

“志,你是我的,我一个人的。”卫摸着身底下人湿透的发丝,赤裸的身体被自己有意重重压伏,熏红的脸在这刻靡丽无双,现在那双从来淡漠的美丽双眼,现在就只看着他,他想起她的话,就像画中人的男人,有着高傲眼神的冷漠男人,他的男人。

“那些女人--”卫用两手按住那脆弱的脑袋,微微使力,“就把她们都从你的脑袋里挤出来吧;你只要想着我就够了,我能给你一切!”

他静静看他,在他完全的掌控中,安静地任他折磨。

“我为什么要只想着你?你强暴我,折磨我,把我变成这样,我还要想着你?”他嘴角是嘲笑,往下伸手,在和这个人的结合处,摸到那违背常理的紧密,他摸到自己收紧的部位,摸到男人的戳刺,他缓慢地挪动指尖,缓慢地抚摸,他近乎嘲笑地大胆痛斥这男人的诱降:“你能给我一切?太好了!你能把惠弄活过来?你能不伤害露?你还是能让我变回一个正常男人?你能吗?”

这么直白的痛苦,这么跋扈的眼神,这么强烈的悲哀,情感只能隐晦,再也无法言喻。

卫收紧他,他把他搂在怀抱,他几乎要扼着他呼吸地搂抱住半梦半醒载浮载沉的他。

低沉的声音响在耳朵边,低沉得快到心碎的疼痛。

“那就永远不要说爱我,我就当你的施暴者,我就永远当你仇恨的敌人,这样一直被逼迫的你就再也不敢离开我这个恶棍。”

他捂住自己的眼睛,裹住自己的声音,不想也不能清明。身体上,他要这个男人,这种侵入骨髓的快感和折磨,但堕落到追逐肉体欢乐的自己,又是多么让自己鄙弃--惠活不过来,露还是被伤害,自己也再也无法变得正常,如果这个男人是罪魁祸首,他也是造孽的帮凶。

疼痛,压抑住,这刻,身体无比接近,明明无比接近,还是只能放弃。

他先走,在卫睡着的时候,在深夜,享尽欢愉,填满情欲,卫把他困在怀抱里,真正熟睡,极尽温柔的爱抚、挑逗和律动,极尽他抗拒诱惑的底限。

见不着光,摸上枕边人成熟深刻的五官,鼻子还是跟外国人一样高挺,削薄的唇很多遍吻过自己,额头熨贴在一起过,这个强夺走自己一切的男人,说的只有一点没错--他永远不会对他说出我爱你。

蹑手蹑脚地走到门边,沿着廊灯,看到桌上突然出现的包裹,整齐地摆在桌子中央,是用绿色纸包好,因为特意打开灯照着它,就算他忙着溜走,也会一眼发现。

他拆开来,拿出来,是一套深绿色的礼服,摸上去质地柔软舒服,盒子上附着一张纸签,在昏茫的视线里,他看着上面龙飞凤舞的字--

“明天,穿着我送的衣服,赢你的金奖。”

22

数千参赛者,选拔自全世界各地,隆重盛大的精英赛,四年才举办一届,世界画坛重要的聚会,当今的画坛泰斗都被邀请作为嘉宾与评判。

画界里多少响当当的人物,曾以此为跳板,一日之间,从籍籍无名升至举世瞩目的新星。

巨大明净的展览大厅,容纳数千人,也不显得拥挤,取光极好的玻璃窗为配合艺术气氛,特意挂上了古今中外的名画名作,在画幅下流连交谈的人也有不少。

他站在《晚祷》底下,金色夕阳的逆光下,年轻农人和妻子站在萧瑟稻田旁,对着远方的教堂,作着祷告,以前总听教授说这幅画怎么朴实怎么无华,他临摹过,没有顿悟过什么神圣的宗教感受,但现在,站在大大的玻璃窗下,远望是无际的都市高楼,自己的头顶上,却是两百年前的农村与稻田,他闭上眼睛,尽情被光照着、晒着,一片的红色,时间隔膜起来,浑身的血液都因为这种隔膜而浓缩到心脏,这是一种久违的兴奋的快感,比肉体之欢还要强烈。

“听到教堂的钟声了吗?高志。”

他睁开眼,转头--听到了吗?以前听不到的,现在有时间安静地听了。

“以前我说起这幅画的妙处,你这个孩子总是打打哈哈,现在看出点不一样来了吧。”

“陈教授。”他站在这位拄着拐杖的老人面前,仍是犯错的学生,为离学感觉羞愧:“我,……”

“米勒画这幅的时候,年近七十,处于极度贫困当中,他的妻子也过世了,他要在死之前给自己画一幅画,是给上帝看的画。”老人叹气,他也不觉就到了这个年纪,自己的辉煌变得遥远,每每看到有才华的年轻人随便就丢下了画笔,感到的是由衷的痛心。

上帝……他被阳光照射,温暖安详,他对他德高望重的恩师平静说话,褪去昔日轻狂,像个平凡庸才的温敦,慢慢说话:“老师,我不想画给上帝看,我只想让死去的人看得到。”

老人豪迈一笑,拐杖指向顶上画幅,示威般地捣捣--

“给死人看吗?好小子,我百年之后,等着你能给我画幅象样的出来。”

他和年轻人并肩站立,他们头顶上是百年前的名画,迄今还在人们心中流传,但现在,它就是座高山,无论多难,他们都要跨越过去,才能有自己的天地。

“那人好面熟?是他吗?……”

“真的是他!他腿怎么了?”

“他还跟从前一样,真帅……”

“我还以为他到国外去闯了,原来搞成这样才回来--”

秦雪矜持地微笑,她知道自己今天的装扮从头到脚无懈可击,与她成功的丈夫相得益彰,谁都会暗暗羡慕或嫉妒他们的郎才女貌,幸福美满。在自己熟悉的高尚社交圈里,她如鱼得水也当之无愧地占据着女王宝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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