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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侯(又名:守候)(7)+番外

“你去浇水,水壶在阳台工具箱。”穷奢极欲的残忍冷酷的人,站起来,手里拿着咖啡杯,命令:“你要敢把早饭吐出来,我饶不了你。”眼睛又微微眯起,果然乖僻无情。

他拎着塑料水壶,浇水,还是腰酸背疼。

海棠的香不是没有,只是太淡,淡得要离远了,才飘得进来,拉开整面的落地玻璃后,花香,好象有点了。

今天醒来时,是在卫烈的床上,想到这床上的来往过客,睡在上面,实在是浑身刺痒,挠胳臂的时候,却闻到身上弥漫的奇怪味道,不是香水,是清凉的药味,奇怪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涂抹上这些;回想起来晚上的低浅睡眠,那男人又在碰他,烦躁地转身,他就停了手,轻轻抚着的手就停了下来,像在等待他的沉睡。他果真睡了,忍下周身的不洁与疼,累极睡着;那时候,是在给他涂药吗。

剪掉一片枯死的叶子。良心发现吗?以前折腾完也顶多嘲笑他体力不济。至于这花,因为小时候念工笔画,没钱买贵的,只有经常画便宜的它们,不知不觉有了感情,才没办法,只好坚持养了下去,露也笑话过,哥哥就是爱养这些红红绿绿,才有这么多风流帐,才有这么多漂亮女孩缠着。

他瞧着玻璃里面的自己,温和的神色,清淡的神采。--就像画中人,惠爱这样说着,她已经把她从众多少女的爱慕中夺过而占为己有了,她那么肯定,他是她的,全忘记家族,权势,全忘记她不该如此肯定的。

他没有忘记,家族,权势,还有--性别。

10

脚步声,渐远,他浇花,不动。

开门的声音,打开门后,背后传来不经意:“钥匙在桌上。”

关门。

背脊一刹那冰凉,好象踏进尖刀竹刺的陷阱。

提着半满的水壶,赶紧后知后觉地跑出门,关上,跟上那个人的步伐,没有忘记顺手抄上桌上的钥匙。

“等一下!”蓝灰BMW刚倒出车房,他伸手扒住半开的车窗,冲透明那端的人喊,一边自觉狼狈,把洒湿半身衣服的壶放在地上,一边看了看四周围,高尚住宅区的人丁稀少,还是起到保护作用的。

“露会知道的,我不能住在这里。”

好整以暇地发动车子,扫过他的目光没有怒意的痕迹。

“我做什么,你妹妹都会愿意。”

他把妹妹当作了什么!忍怒,生硬拒绝:“以前不是说好的吗?你需要时--我就过来。”

修长的手指移动,钦按钮,车窗缓缓升起;他,无尾熊一样扒紧车玻璃;缓缓升起。

“给别人知道你跟男人住,对你也不好吧。”冰凉的玻璃,贴服玻璃的右手心,冰凉。玻璃是无形的隔离,永远隔在那儿,半弯下腰,他看着他仿佛雕刻出的冷峻眉目,忽然心中一恸,脱口而出强调:“你想想你的家族,你的权势--”

他的右手被夹住了。

玻璃的上升停止了。

无情的眉目看向他,好象哂笑,他也对视,没有让步的意思,于是卫烈的笑变冷,略微放缓了声音,好让他听地清楚:

“你以为我就玩过你一个男人吗?”

--虽然受他的羞辱也不是一次两次,但是,这男人总会趁他没防备的时候一个掌风扇下来,实在是措手不及,哑然,不及应对!

对视,均无言。

卫烈先不看他,“你这种人……”沉声,却又按键,是开窗的钮。

是示弱的预兆?他盯着他手,感觉到窗户果然松动。

他还来不及把手挪开。

那人脸色突变,眼角扫到他紧贴窗玻的手心,而停留……好象想起来什么。

--

“我的手!”死命拽出自己被夹成猪蹄的右手,又被立刻绝尘而去的车尾扫跌在地。

他坐在地上,对这男人的喜怒无常百思不得其解,只有摩挲手心,却摸到深深的割痕,是那个时候,刺过去的时候,趁他没有防备的时候,就刺过去了,自己却一点没有觉得疼痛。那时候,是真心想要他的命吧?!

脑袋里迅捷得出的答案,同样令他百思不得其解,慢腾腾站起,把空水壶抱着,摸摸口袋里的钥匙,还在,还能进去换身干衣服--只能先将就穿他的衣服了。

几天过去,一周过去,两周过去,居然相安无事。

痛恨,当然还是痛恨的;红肿的手倒慢慢失了颜色,让他少了一样可以在夜晚快速到来时,卫烈危险靠近时,警觉树立起心理防线的依据,看到自己的伤处,不由就能提醒自己尽量忍气吞声,无动于衷,就算卫烈把纯熟技巧运用得再仔细和温存,不过是一年后的复古流行超越一年前的暴虐风潮罢!

他忍不住,还是回去看了小琳,躲在她家楼下,看她早上出去下楼,晚上回来上楼。灯亮,灯灭,灯又亮。她瘦了,走过他时,像阵飘渺的青烟,即逝。

他蓦地觉得恍然隔世,难道自己一辈子都要这样虚度,再也抓不住眼前的美好?他能不能再振作一次,就像露说的,哪怕最后输得把她当了,她都愿意看到那时候一样轻狂,自负的哥哥。

轻狂,自负,咀嚼这两个字眼,叹气,经过这一切,他哪来的轻狂自负?只是再振作,可以振作一次吗?为了自己想要保护的人。

11

腿到阴湿天的时候,就跛得厉害。从小琳楼下走出来的时候,天就在下起雨。下雨,不好,麻烦,也没有带伞。

林荫的道路上,也没有避雨的地方,他索性站住了,坐在石头凳上,揉自己的酸疼关节。手机却硬是响了,唯一知道号码的人也是给他这随身监视器的人,果然擅用这刑具。

“喂?”他漫不经心,拢起领边,抵御寒风。

比他还要漫不经心,电话里,好象在走动。“你先到以前带你去过的那个咖啡馆等我,我过半小时到。”

“恩。”虽然没弄明白到底是哪个喝咖啡的地方,但跟他走在一起,就等于是活受罪的感觉倒是以前和现在都不曾忘记过。

刚要挂机。那个穿透力十足的声音又下指令:

“你有没有吃饭?”

哪一顿?中饭,没吃,晚饭,不觉得饿。

“等我一起吃。”

就挂机。他这么忙,日理万机了简直,他这么闲,几乎天天无事可做。两个星期里,却还在一直相看两不厌,天天非得凑在一起吃饭;凑在一起吃完饭,就顺道出去走走,顺道买买明天的菜;散完步了,回来了,就洗澡,上床,睡觉,天色,那时候,根本都还没有黑透,那个人,对这种事情,比一年前索要地执着和频繁太多,简直像磕了药,而且肯定还是极烈的无药可救的那类。

他拍拍衣服上的雨滴,磨蹭站起来,无可奈何,得在半小时内寻找到那家已经在记忆里面模糊了的地方。

街道,繁华,五光十色,都是中心地段的高楼大厦。他记得是个安静的地方,在高耸楼群里格外显出寂寞的安静,他们坐的地方,可以看见活着的绿藤蔓。

慢慢走,因为残疾,不想引人侧目。和小琳在一起的时候,也难得上街,她总是体贴地准备周全他想要的,只有这个人,有事没事,以把他抓到人前为乐。

玻璃橱窗里,小巧的柔光灯打出晕染的效果,包裹在塑料模特身上的光滑布料,像是真的是由情人亲手扣上最后一颗纽扣。

他也看到了他麾下的牌子,确实是贵得吓人,确实也精致,算是一分价钱一分货,连店的装修都是与众不同的简洁大气;明黄,是皇族的专用色吧,他倒确实敢用。

自己正要和拥有这些的皇族约会,不可思议,毫无交集。他,最不喜欢明黄。

终于找到了,那家店,没有想象中困难,门口居然还活着那些藤蔓。

看表,已经过四十分钟。环顾四望时,看到那个宽阔的背影,就在从前的位子上,他也看出来紧绷的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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