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重生之叔侄关系(34)+番外

傅鑫跳楼醒来后选择了一套他名下最小的房屋居住,这本就让他诧异,眼下或许他能明白当时傅鑫为何会这么做了。

其他四套房产都是豪华产业,一套卖出去少说都是千万。两套是大哥身前留下的,一套是父亲送给傅鑫的,还有自己送了一套。

而偏偏傅鑫居住的这套,这是他母亲当年亲自选购的。傅鑫的母亲倒不是大家出生,只是普通条件上好的人家。

这套房产可以说是傅鑫母亲的陪嫁品,这么多年过去,自然也落到傅鑫的头上。

卖了其他几套,傅麟踅不可能猜测到什么。但万一之前卖的是这套,自己势必会怀疑傅鑫的目的。

更何况,前几套价格过高,卖出去自然要慢很多。所以,他先抛出,留在自己身边慢慢等资金回笼。

“哼!”倒是好手段,从细微处开始计算?

“董事长……傅少爷,”雪莉犹豫而吞吞吐吐的话语打断了傅麟踅的推测。

抬头“嗯?”疑惑的询问。

“少爷,其实,也很在乎董事长的……”一副豁出去的德行“少爷,是为了董事长而长大的,他不想要董事长再为他操这么多的心。”

“你回去吧,”傅麟踅挥挥手“今天这么晚了,明天晚点再来上班吧。”

“是。”雪莉转身告退,走出压抑的办公室,看着桌上的一盒饼干,撅着小嘴犹豫要不要吃……

“太讨厌了那大少爷,居然每次都带甜食!”存心不要她减肥么~

1994年4月3日,清明节前夕,傅鑫连扫墓都没去,匆匆离开香港,前往大陆。

傅麟踅想要追回,未果。

当夜,闻讯得知傅鑫离开的杨讯飞也紧随而去。

香港一时少了两个风云大少,却谁也不知。

两家似乎很有默契的同时隐瞒,似有还有联手的迹象。

却说,两个当事人此刻又在何处?

傅鑫并没和杨讯飞一起走,毕竟两人的目的与所行之事各有不同,更何况,杨讯飞是带了人去大陆内地,而他傅氏的傅鑫却孤身前往。

更何况,傅鑫想要在发展前期,干干净净,没任何污点。后期,接触了这个大陆内部统治的核心时,这才甩出尾巴,让别人知道知道,自己也是龙少!龙凤之后!

得了,刚离开傅麟踅的小金毛,又开始傲娇了~

但不论怎么说,傅鑫的目的很明确。

他要舍去傅氏的光辉,以一个普通香港人的身份到内地投资。如若可能,他最想做的是先洗去香港人的身份,当然,在办理公司的时候就不必了。

现在这时候,香港人进内地投资,这优惠可是大大滴~

其他时候,他还是希望以一个大陆人的身份融入这个社会。毕竟,现在才90年代,大陆还有比较深的排斥性、封闭。自然,也有几分重洋内外的心思。

自己的身份的确会让别人高看自己一眼,但却绝不可能融入其中。

因此,傅鑫飞到广州后,并没急着去上海发展。

选择上海有几个原因,其一,他前世行商就在此地;其二,从乡村出来后,他就来上海打工,对这个城市很了解;其三,上海有着非常发达的体系,政府也不腐败的特别厉害,官僚主义比别的城市好很多,这个只有接触了里面的体系,才会清楚。其四,如今的上海已经逐步发展起来,是最好的淘金时间,他决不能放过。

与其选择农村包围城市,傅鑫决定还是以城市开头发展。他有信心,也觉得自己所做所行,并不会出意外。

眼下,做的最好的就是房地产,后世之人谁都清楚,炒地皮啊,坐着都能数钱,躺着都能赚钱。

更何况傅鑫的确想要做出一番成就给傅麟踅看看,他的宝贝侄子,不是无能之人。

不过,这才是其一,如果只是房地产,这也太没挑战力了……就算赢得满盆,却也只会被别人说成暴发户。

而且,先不说没有地基,便说房地产只有在国家没有出台条款前,才有极高的潜力,其后发展则需要大量的资金以及人脉,才能做的下来。

固然依旧也是能稳赚,可需要投入的资金更大,收回的回报却远远不如过去。

但,不论如何,他决不能让人看不起……他傅鑫就算要回香港,那也是衣锦还乡!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了改革开放,但真正实施则在83年之后。1979年4月邓小平第一次正式提出办特区的主张,当时便说出“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这等豪爽之言,使之中国全面进入改革开放时期。

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

80年代开始有许许多多的人进入行商行列,但真正具有改革的策略在于1984年1月24日至26日邓小平首次视察深圳,并题词:“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这才是改革开放的一个目标和号召。

所有人都有了楷模,一个模范,知道什么是改革开放,改革开放是什么,从中人们可以得到什么。

但对傅鑫而言真正具有意义的则是1979年第18期的《基建调研》杂志发表了《关于住宅商品化生产的设想》一文,首次在逆境中公开提出了“住宅也是商品”的观点。虽说此文是受1957年发表于《学习》杂志上的《论住宅和房租问题》说启发,但却具有革新与临头意思。

便是有这一观点的推出,才使之中国走入商品住房的行列,更让傅鑫有了巨大的商机。

但当时的社会下,自然而然,人们会把此联想到资本主义上,从而强烈反对。

可当时担任《红旗》杂志社经济组组长的苏星于1980年1月第二期所发表的《怎样使住宅问题解决得快些?》一文,他在这篇文章中解决了一个关键性问题,就是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论证出住宅是个人消费品,而且依然是商品,私人购房与社会主义公有制并不矛盾。此文指出,住宅是个人消费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走商品化道路。

自然,它为即将进行的住房制度改革,找到了理论依据。

其后于1980年4月2日邓小平兴致勃勃地登上了北京城前门的一座高楼发表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关于建筑业和住宅问题的谈话》。

而这是邓小平画的又一个圈……

上班吧!小金毛~

可,商品房的第一次落实是于深圳。

1979年提出这一方案之后,哪怕几年,出卖国土,都是大逆不道犯法的行当。固然是上头指示,可80年刚上任的骆锦星便接到一个不同凡响的命令……建房子~可,问题就在这,没钱!

最后还是通过其香港朋友的介绍下,与当时第一个深圳投资商,香港妙丽集团董事长骑着单车来的刘天就签立合约。

其后,以香港妙丽集团董事长刘天就1.5与深圳市盈利8.5的分利下,开始了第一次合作。

也建成了中国第一个商品房小区——东湖丽苑。

同年8月,全国五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中,以法规的形式肯定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原则和“以外商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引进外资开发经营土地资源的做法。

这一切似乎坚定了商品房的存在,更使之在未来的道路上走的更远更坚定。

东湖丽苑内的住房大多是贩卖给了香港人,毕竟当时这座新建成的小区房价却只有当时香港房价的十一分之一,这是什么概念?这是什么样的商机?

傅鑫了解历史,同样也知道如若自己站在历史之中,如何给自己搏得足够大的利益。

94年的春天,他来到广东,却并未急着离开,去他心中所向往的城市,上海。

反而下榻一家星级宾馆,认真整理了一下自己手头所有的资金,手上的资金并不多,他想做的却很多。

离开香港后的傅鑫第一个要做的并非投资房地产,这几年的房地产他还能等得起,但有的却等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