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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际之终极守护(258)+番外

“你觉得晚上我们还能睡觉?白天做噩梦还差不多。”陵飒先是为了缓解洛丹放的心情开了个小小的玩笑,接着淡淡地说道:“其实这并不算什么,我第一次杀人是在七岁,那天我一个人出门,遇到了绑架犯,我没让他们得手,直接用一颗微型炸弹将他们全都炸死了。后来十二岁的时候上战场或者做组织里的任务,杀的人就更多了。”

所以他看到格斗场中的血腥场景,并没有任何不适应,作为一个屡次上战场的军人,杀戮已经成了家常便饭。

他没有杀那些失败者,并不是他仁慈宽厚,敬畏生命,而是他觉得那些人没必要死,他也懒得动手,这并非软弱可欺,而怡怡是一种强大。

洛丹放叹了口气,他突然觉得有些心疼陵舰。

“还接着打吗?”洛丹放问道。

按照原本的计划,在结束第一场战斗之后,拿到D区域的通行证,他们就结束今天的征程,剩下的明天再说。

“继续吧。”陵飒扯了下脖子上的项圈,皱着眉说:“既然来了就早点弄完,省得夜长梦多,谁知道那个李昂什么时候就走了——估计今天我能打到C区。”

“C区就该打挑战赛了。捏了捏陵飒的鼻子,说:“千万别少个鼻子少个眼的,C区都是强者,那些人里面有很多亡命之徒,和你从军队里练出来的不是一个体系,你千万要注意安全,打不过认输也成,要是你残废了,估计我也没脸回去了。”

“放心。”陵飒低声笑着,扣着洛丹放的脑袋在他的唇上狠狠亲吻了片刻,也许是这种场合更容易让人兴奋,洛丹放感觉得到,陵飒的唇舌比之前更有力道了。

亲吻过后,陵飒回到了选手区,而洛丹放作为宠物的主人,更换了观看场地,跟随工作人员穿过长长的走廊,上了楼梯,来到D区域的观众席上。

D区域只有一个格斗台,面积相当于E区域十个格斗台面积的总和,更利于选手们在这里施展拳脚。

洛丹放到来的时候,三名工作人员正在清理战场,他看到在灰色的地面上,七扭八歪地躺着十多具尸体,有的已经四肢不全,有的眼球被打爆了,总之画面看起来相当血腥残忍,令人不忍直视。

而观众席上的人们,似乎比E区域的那些人更兴奋一些,他们在七嘴八舌地欢呼着什么,话语中夹杂着“打死、”脑浆逬裂“之类的血性词汇。

D区域比赛规则是混赛。

同样是二十个人一组,他们一起进入同一个赛场,在一声令下之后,完全化身战斗机器,开启混战状态,除了自己之外,其他所有人都是对手,就好比挑选唯一的藏獒一样,一窝里面只有一个能活下来,成为胜利者。

洛丹放只觉得他鼻腔里都是血腥味儿,顿时有些怀念陵飒身上被血腥味掩盖下的留兰香沐浴露味道了——哦,他到现在都没搞懂,为什么陵飒对留兰香的味道如此偏执。

和之前一样,洛丹放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陵飒作为他的赌注对象,并且将银行卡内所有的活期资产一股脑的扔了进去,连本带息一共六千多万,其中一千万是从他爸爸的黑金卡上转出来的,五千万多万是上一局赢来的。

旁边的人看到了洛丹放的金额,顿时惊讶地张大了嘴巴,问道:“这么多钱全都压在同一个人身上?这样的风险未免太高了,而且你压得那个选手……恕我冒昧,我似乎从来没听过他的名号。”

洛丹放的目光随着陵飒的出场而慢慢移动,随口回答:“我相信我的宝贝能嬴。”

青年人注意到,他没有用“宠物”,而是用的“宝贝。

其实洛丹放是在心里算了一笔账——如果陵飒输了,那他要多少钱都没用,索性全都扔进去就好。

青年感兴趣地在场地游移了一圈,问道:“你家宝贝是哪一个?”

洛丹放微微一笑,遥遥指了指一身黑衣神色淡漠的陵飒,道:“是他。”

青年顺着他所指的方向看去,当他看到陵飒的时候,眼睛亮了一下——他可不是什么只会看外形的新人,作为一名眼光相当毒辣的涉猎老手,他一眼就能看出黑衣青年身上散发出来的磅礴压力和气势。

绝不是池中之物。

那是一种独属于上位者的气势,淡定而从容,仿佛一切都早已在掌握之中。

“我跟着你赌了。”青年当即拍板将所有的钱扔到了陵飒身上。

洛丹放这才舍得将视线从陵飒身上移开,在身旁话挺多的青年身上看了一眼。

这青年面相相当不错,唇角微微上扬,看起来挺温和无害。

“有眼光,我欣赏你。”洛丹放咧嘴一笑,他真想不通这种和格斗场格格不入的家伙,为什么也会出现在这里。

不过,这当然无所谓,对于所有支持陵飒的行为,他必须是认可赞同!

能进入D区域的选手们,全都是已经经历过最基础的考验,他们的手上几乎都沾染了鲜血和人命。

陵飒从电铃声响起之后,就退在了偏离中心的位置,但很显然,不知他一个人想要坐收渔翁之利——接二连三有四五个人都如他那般站在外围。

然而这注定是一场凶残的比赛,很快,一个全身有着古铜色肌肤的光头大汉在杀死一个人之后,凶狠地盯上了在他三米开外只做防备姿势的陵飒。

他冲陵飒呲了呲牙,上面挂着血肉,那是他刚刚咬断对手喉咙时留下的残渣。

“咭,只会躲在旁边的小娘皮,就让老子教教你该怎么做人!”光头大汉狰狞地朝陵飒咧开嘴。

陵飒伸出左手,对他做了个挑逗的姿势,顿时让光头怒火大盛,咆哮着朝他冲了过去。

然而这并没有什么用,很多时候力量并不能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负,尤其是在乱马交枪的混战之中。

陵飒闪开了,没有人能辨认出他这个闪避开来的招式,到底需要一瞬间作出多么精准的判断、作出多少个看似简单实则相当困难的动作叠加。

然而陵飒就是做到了,不光做到,效果也非常明显。

光头大汉一拳头砸在了另一个在外围正和另一个对手激烈打斗的男人身上,而且力道绝对不小,让那个可怜虫一个踉跄扑到对手的身上,两人同时步履不稳地险些摔倒。

突如其来的扰乱,彻底打乱了那被牵扯到的两人原本的步调,他们看到第三人的出现,立刻暂时停战同时攻击“外来者”,这种力量是一边倒的,不出三分钟,那个光头大汉就被打爆了脑袋,倒在地上。

而他的两个对手的友谊,也并没有持续太久,在杀了共同敌人的下一秒钟,立刻同时朝对方出了手……

“很精彩的比赛,不是么?”洛丹放身边的青年已经兴奋起来,他的视线始终落在陵飒身上,饶有兴趣地说:“我从来没见过这么聪明的人,他从开始到现在为止基本上没动过手,却能挑起其他人的战斗。”

洛丹放双手交握,看似淡定的表面下,其实他的手心已经湿了!

十分钟的时间,二十个人已经倒下了一大半,地面上尸体横陈,脑浆和鲜血已经糊住地板,光是远远看上去那色泽的对比就让人几欲作呕,更别说还在场上的人了。

“快结束了。”洛丹放道。

因为他看到陵飒已经开始动手。

毕竟这是格斗的较量,一味地利用投机取巧的招数,虽然能让他暂时保留实力,然而并不能带来最后的胜利,甚至陵飒的做法已经引起现存的其他四个人的猜忌——整个赛场上,只有陵飒兵不血刃,浑身连个伤口都没有,看起来完好无损,力量也没有什么消耗。

反观其他四人,他们虽然杀了不少对手,可并不是一点代价都没有付出。

其中两个手臂和胸前重伤,还有一个丢了一只眼珠,一个轻微伤。

没有人是傻瓜,他们一眼就能看出,最危险的人就是陵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