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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活着(87)+番外

我说:“我是商学院的,你跟我碰不到。”

张蒙说:“我就说着玩,你还当真?”

我说:“你有什么要帮忙的,找我。”

张蒙就笑,道:“行吧,你有时间帮我看店就行了。”

不过张蒙还真没打算混事,好几次我都在自习室看见他。他趴在桌子上,还戴了一副眼镜,看起来更像是书生,不过他在社会打磨这么多年,身上早没有大学生的那种纯真,一眼就能辨别出来。

所有人都在慢慢变化,所有事都在向好的方面发展。当我不经意看看日历的时候,才惊讶地发现现在离我前世死去的时候正好相差两年。

时间过得太快,我几乎已经忘记了,我是死过一次的人。

孟穹也想买一家店。他似乎沾了张蒙的好运气,短短几年赚的也不少,口袋中一有闲钱就想扩大经营范围。和我商量之后,他选了一家刚要建造的百货商场,店铺就在刚进门的一楼,地理位置很好,不过花了不少钱,流动资金一时很是紧张。

这时候几乎就要到北京房价的巅峰了,有人愿意出两百六十万买孟穹的楼房。考虑到日后泡沫房价的风险,我和孟穹把楼房卖了,买了一栋远离城市的小别墅,平米很大,就是交通不算便利。

研一寒假的时候我考了车本,张蒙还惊讶了一阵,他说他还以为我害怕开车。我确实害怕开车,那是前世留下的阴影,每当我过十字路口的时候心脏就会‘怦怦’狂跳,可不能因噎废食,我和孟穹总要有人会开车。

张蒙出了钱,给我买了一辆车,我很惊讶地看着他,说:“我以后会自己买。”

张蒙就吸烟,一边吸烟一边眯着眼睛看我,最后揉了揉我的头,说:“你小子,就不会说一句谢谢吗?”

张蒙对我好,非常好,在我最艰难的那段时候,如果没有张蒙的资助,我可能真的走不下来。我总是会想起那天我决定要去加工市场的时候,那时候我为什么会这么幸运,走到了张蒙的店里。

很快就开学,我升入了研究生二年级,赵耳朵读大二,在本校军训。我们学校军训比较严格,都是统一服装,赵耳朵的皮靴非常不合脚,第一天下来就把小拇指磨破了,脚心都是血泡。

我说:“你跟你们教官说一说,要不干脆请假。”

我记得我们那年都是后面狠训,第一天就这样,也挺可怜。

赵耳朵呲牙咧嘴地往脚上倒云南白药、贴创可贴,说:“不请假,死也不请假。一个大老爷们第二天就请假,多丢脸。”

我说:“那你站得起来?你们教官没说什么?”

赵耳朵说:“我们教官说‘是男人就要学会吃苦!’”

说这种话的教官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大学生的军训怎么会说这样的话,怎么也应该是‘是人就要学会吃苦’吧,难不成还有性别歧视?

我有点奇怪,问:“你们教官是?”

我只是随便问一句,因为我不可能认识他们的教官,谁知道赵耳朵竟然说了一个让我耳熟的名字,他说:“我们教官叫张扬,扬起的扬。”

我愣了一下,反应一会儿,心想张蒙的弟弟是不是也叫张扬?

那天我特意在下课的时候往操场走了走。操场是一天内都会被太阳照到的地方,大二的学生就在那里训练。

好不容易找到赵耳朵的班,就看见一个穿着武警服装的男人,面对着太阳,被晒得很黑。男人站的笔挺挺拔,身材匀称修长,出的汗把身上的衣服都浸湿了。

怎样的训练能让汗把身上的衣服都浸透了啊?我听着本科生喊口号,觉得饶有兴趣,就想找个地方坐下着看。

结果一眼就看到了靠在树下,盘腿坐着的张蒙。

我没说话,坐在他旁边,用下巴指了指赵耳朵那个班,问:“这是你弟?”

“嗯。”张蒙毫不在意地说,看了看旁边没人,就用炫耀的语气对我说,“帅吧?”

“……”

张蒙啧啧有声,摸了摸下巴,点评着自家兄弟,说:“穿上军装还人模狗样的。就是没我帅。”

张蒙正得意呢,突然听到张扬那边,喊了一声:

“你们的动作都太不标准了,软绵绵的都是姑娘啊。”

张扬擦了擦脸上的汗,说:“让学长教教你们,怎么样?”

学生一个个面面相觑,不知道张扬是什么意思。

张蒙愣了,还没来得及跑,张扬就猛地冲了过来,拽住张蒙就往那边拉。

“你他妈的……”张蒙还没完全骂出来,被张扬拽的几乎要向前栽倒。我用手遮住阳光,看着他们两个闹。

张扬把张蒙拽到前面,让他站军姿,手指若有若无地摸他的身体,口中说:“眼要正,胸要挺,腿要直——”

张扬的手摸到了张蒙的后背上,搔痒一样抚摸一下,然后抻了抻张蒙的T恤。

张蒙脸色一变,却强忍着没说脏话。

张扬脸上的汗流到了下巴上,应该很累,但是笑了。

研二那年寒假比以往都要冷,刚十月份,风吹在脸上就像是刀子一样。我开着车和孟穹回小别墅,那里交通不好,公交车和地铁都不通那边,这就是我要学车的原因。因为地势偏远,路上没什么人,我开的很慢,不过孟穹也不在意,从今天起学校放假,我有的是时间陪他。

在家里休息了两天,孟穹就闲不住了,他说就快春节了,城里那两个店都忙的要命,孟穹不放心雇佣的人,觉得那些那些人肯定靠不住,要是资金再出现纰漏就麻烦了,春节人那么多,是理不清头绪的。

于是我们又开车回到城里,每天在那店里打下手。孟穹作为蛋糕店的老板,对员工有一种威慑力,不过他为人亲和,很快员工就放开了,偶尔还会和孟穹开玩笑。

他们问得最多的就是孟穹有没有结婚,孟穹每次都说没有,他们偏偏不信。

员工道:“您今年二十几?”

孟穹笑着,没说话。

员工说:“没结婚也要谈恋爱了吧,您这样的条件,女孩儿都要倒着追呢。”

孟穹垂下眼皮,还是不说话。那些曾经让他痛苦不堪的自卑都变成了别人无法理解的事情,他们只看到了孟穹现在光鲜的一面,却不曾见过他洗车时,为了一千块钱辗转反侧。

就像是外人能看到我身上名牌大学的标签,却不知道我曾经被生活逼得去当童工。

正是因为没看见、不知道,所以无法和别人亲近。

快到我生日了,那天早晨我就闻到家里馥郁的香味儿,孟穹一大早起来给我做蛋糕,纯手工,连奶油都是自己熬的,又干净又新鲜。他这么急是想赶在中午前做出来,他对我脆弱的胃担心不已,生怕错过中午,晚上吃让我犯胃病。

我醒了一次,在那浓郁的香气中昏昏沉沉,再次睁眼的时候已经是早上九点多了。

“启明。”孟穹叫我,托着我的后背把我从被子里挖出来,伸手把我的睡衣解开,换成衬衫和毛衣,毛衣口袋里,是满满的一把奶糖,摸起来还有那种温热的感觉。

“生日快乐。”

第69章 求婚

新开的那家店和其他店都是一样的名字,那是一个生僻的英文单词,我都不认识。一开始我以为他是为了吸引那些喜欢英伦风的小女孩,才故意起了这么个生僻的名字。后来发现不对了,因为每次设计牌子的时候孟穹都会非常认真,他会仔细挑选字体,然后选择颜色,质量要求很高,一点都不含糊。

最后我查了查词典,才知道那个花体写出来的‘Phosphor’是启明星的意思。

研二下半学期,我们学校附属的医院接收了一位特殊的病人。她的特殊在于,我们都认识她。

那位病人名叫‘余之轩’,和我是初中同学——现在是赵耳朵的女朋友。

她得了血癌,也就是日常说的白血病。余之轩在上体育课的时候突然晕倒,然后流血不止,被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深度昏迷,几乎有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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