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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综漫)鬼畜进化论(59)

再也没有什么比你更美丽,再也没有什么比你更温柔。我煽情的想起我妹子帮她同学写的情书,这个世界上,除你之外,别无所求。肉麻煽情之至,但是那个女生居然被一封用一个月的冰棍钱换来的廉价情书所打动,那个女孩子说,因为这个年头已经没有人会写如此动人的情书了,在这个电子邮件满天飞的时代。

想来想去,我大概和那个女生一样,都被城市的高节奏生活搞的无比俗气,不习惯被最质朴而又廉价的东西所感染,然后被最终很容易被简单纯情的东西打动,我想了无数次这个银发持剑大嗓门的男人哪里好,想来想去他没有哪里好,只是因为是这个人,所以我喜欢,真是狗日到极点的理由,我发誓自从我发现弹钢琴没啥出息以后就再也没有像思春期的少年一样感叹过,也不至于像少年维特一样烦恼着自己喜欢上了最好的朋友的女人然后傻乎乎的一枪崩掉了自己的脑袋。我最大的遗憾也只不过是对方是个男人而已。

我已经很走运。

终究此生为他意难平。

看着空白的天花板,我只有在心里深深的如此叹息,活到现在,我也只不过是个思春期的愚蠢到极点的少年而已。以前25年真是白活了。

银发的剑士沉默着转过身去,头也不回的离开了病房,他并没有预感到,病床上的少年未来和他下半辈子会纠缠不清。

大概是白兰的身体素质比较好,毕竟是boss的命格比较硬,一时半会儿柯南那瘟神克不死我,没过三天我就从重症监护室里转移出来了,反正我这次也算因公负伤彭格列还是管我的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还有误工费的。

这一点,彭格列在经济上无比的痛快,而且无比大方。家光特意从意大利飞来围观了我一次,说是我严重缺乏锻炼,以后大场面还多的是,然后又说我这人不错,彭格列很缺你这样的人才云云,总之除了公式话还有点想好好培养我的意思。

来的还有拉尔姐,虽然是个小婴儿,她还是作出了向来很斯巴达的鄙视:“家光说了,等你好了就送到他的老朋友那里,让他好好教育你,家光对你的期望很高,不要让他失望!听见没有!!”

“呜……拉尔姐,你踩到我的伤口了……呜……”我呻吟了几下,这女人,也不温柔点什么的,我诅咒可乐一辈子不要你!

医院住了没几天,身体就好的差不多了,漫画里的人身体素质就是好,觉得自己没什么事儿了嘴巴就犯贱的想吃棉花糖,巴里安那票人早早的回去了,只有鲁斯姐丢了一袋棉花糖,说是斯夸罗让给买的,好歹也是个心理安慰,我早说斯夸罗本质还是对后辈很温柔的,只不过我要从后辈晋升成恋人,还不知道要多久,就我现在这种人见人不爱的死样子,别说狗都不想理了,估计连猫都不会闻一下。

作为曾经是个天朝人现在还是天朝鬼的叔我,终于在某个清晨护士姐姐不注意的时候偷偷从医院里溜了出去,管了差不多半个月,人都快发霉了,虽然躺着不动确实很好很舒服,但是我终究还是管不住自己的那张想吃甜食想的快发疯的嘴巴,只好溜出去买棉花糖吃。

身在纽约不去唐人街那就是傻帽。所以我就叫了辆出租车直接拐到了唐人街,早上也没什么人,东转西转的基本太早了没店家开门,只有卖小笼包子的。不过毕竟不是天朝本土的那个味儿,很不爽利。

消耗了半天的时间总算等到超市开门,买了整整一大袋的棉花糖,一想到拉尔残酷的说以后我就不用教你这种废物了,自然有比我更狠一百倍的来修理你,他能把废物变成boss,我直接就想到了那个倒霉蛋迪诺和衰神附体的泽田两师兄弟,我应该没那么背就被塞给魔王里包子吧……我记得我没做坏事,而且还救了柯南一命好歹也算是积德了,难道那瘟神把我的运气也夺走了?!!

一想到我要和自己悠闲的生活挥别被里包子操的死去活来我觉得我想哭的心思都有了,这叫什么事儿,抱着棉花糖转来转去胡思乱想了半天。我可不想每天都跟兔子小弟一样每天爆衫死一死啊穿着四角裤满街跑,就算白兰是个变态也是个有风度有魅力的变态,自毁形象那种事儿实在太悲哀了。那一定会变成我人生中的耻辱的。

纽约这几天的天气似乎一直都不是很好,我在抱怨的时候天又开始下雨,但愿不要遇到那个瘟神了,我在心里默默的祷告着走到了一家中式店面的门口顺便躲躲雨,看看大门造型不错,顺手就推了进去。

“欢迎光临中华街的宠物店,这里有你想要的宠物。”开门的男人挂着公式化的服务性行业冷笑,穿着花哨无比的旗袍,微微鞠躬,不卑不亢。

我推门的手顿时僵硬无比,雪特!自从遇到瘟神柯南那家伙以后我就没遇到过好事……这家伙我认识,漫画我有看,伪天朝人一个,中国男人从来不会穿旗袍,总之这个不是伯爵被人叫做伯爵的家伙也不是好惹的主,我决定!战略性撤退!坚决不跟这种非人类生物搅合上,不然麻烦比跟瘟神还难受!

我开始往后退,准备转身用百米冲刺的速度狂奔逃跑,但是我很倒霉的失算了!

“阿拉!!这是不是某某超市只有早上才限购20袋的棉花糖么……”D人妖的手指不断的搓着,顿时笑的花枝招展,直接把我想要逃跑的身体整个拉了进去:“既然是如此有诚意的客人,我一定会好好招待你的。”

我抽搐着嘴角被拖了进去:“我可没想进来,棉花糖是我自己要吃才买的,我只是来躲个雨!我不是来买宠物的……你拖我干嘛!我不接受强买强卖!!住手!!”

可惜我大病未愈,抵抗能力实在太弱,悲剧的拖到了沙发上,一群动物盯着我看,还好我只是个凡人,不会出现什么奇怪的错觉,那只长的像羊一样的玩意很愤慨的瞪了我几眼,我讪讪然的让开了位置,把那只东西抱上了沙发,把位置让给这位阿彻大爷,惹怒了我会被这看似草食动物的家伙生吞活剥的,做人要谦虚……

D很奇怪的看着我,似乎没见过对动物那么客气的人一样:“这位先生……”

“白兰,我叫白兰。不要叫先生不先生的。”听着关俊彦捏着嗓门肉麻兮兮的对着你说话绝对是听觉上的一种考验:“其实我真的不是来买宠物的……”

某只吃肉的羊一直盯着我看,一副这人的肉味道不错的表情,看的我一阵阵的恶寒,这地方是不能待了,赶紧找个理由像什么后院失火之类的溜走吧……纽约果然是魔都,瘟神的气场太强了,连d这种妖孽都出来了,走夜路没准还能看到超人在天上飞……这是玄幻……

“白兰先生,哦,不,白兰。”D抢走了我的棉花糖,眉开眼笑的看着我:“我觉得你有心事。”

不要用那种知心姐姐的表情看着我,虽然很适合这种人妖脸,我无奈的扯出笑容:“D先生,请你不要打我的歪主意,这里稀奇古怪的动物我一点都不想要……”

我一低头,那只浣熊可怜兮兮的看着我,我咬了一下下嘴唇,犹豫了一下,还是伸手抱住小胖,放在膝盖上,颤颤悠悠的摸着它的毛,它很舒服的咪了一声……我用手捂住自己的脸,完蛋了……我果然是喜欢小动物的……

“白兰,我觉得……你有心事。”D大概是看在棉花糖的面子上特别优待我,直接给了我泡了一杯天价难求的大红袍。这瞬间让我两眼发光,值了值了,D 伯爵就是D伯爵,有家底的人到底与众不同。

一杯红茶下肚抱着小胖以后我整个人都开始飘飘然了,虽然D算是天朝人,尽管还是个伪的,怎么说都算是半个老乡,兴头一高我就滔滔不绝的开始说中文了,d一脸惊讶的看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