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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福女在农家(228)

饭团一看争宠的来了,如临大敌,一个爪子按住身旁的麻团。

麻团一看宝贝幼崽过来了,一爪子挥开身边的饭团,开心地朝淘气包跑去,替它舔着身上的毛发。留饭团一虎在大树底下哀怨的嗷叫。

元晨迈着小腿,朝姐姐和小舅舅跑去,全哥儿一把将人揽住,放在了右大腿上,两姐弟刚好一人占据一边。

“好臭,弟弟好臭——”元初捂住鼻子躲开弟弟元晨的靠近。

元晨骑着淘气包大热天的在外头溜达了一圈,整张小脸晒得红扑扑的,额头的小短毛都被汗水打湿,黏答答的粘在额头上。

元晨一点都不在意姐姐的嫌弃,咧着嘴,一个劲的往两人怀里挤:“不臭,晨晨不臭。”拼命想把身上的汗味擦到他们的身上,好同流合臭。

元初一边向后倒,避开弟弟的攻击,一边乐的咯咯直笑。

全哥儿心中冷汗,要不是他已经开始习武,还真抱不住这两个活泼过分的孩子。

“爹爹,娘亲——”正向后倒的元初,看见身后走来的爹娘,开心地挥手大叫道。

五年的时光,没有在两人身上留下任何痕迹,反而被岁月沉淀的越发醇美。

霍衍穿着一身银白色的常服,上面绣着几条五爪金龙,随着他的动作,银线所绣的暗纹,散发着丝丝异光。

现在的他,身上威严更重,平日里几乎不苟言笑,只有在和家人相处的时候,脸上的坚冰才会融化些。

站在他身旁,跟着他一块走来的是傅宝珠,已经生了两个孩子的她,此时脸上已经没有了当年那一丝稚气,反而多了些成熟的韵味。

她今天身上穿着件淡粉色宫装,和元初身上的是同一种布料,同一个款式,也是宝珠特地让宫中绣娘做的母子装,不仅她和元初,霍衍和元晨的许多常服,也是相同的。

霍衍小心的扶着宝珠朝孩子走去,宝珠的肚子哥哥凸起,双颊比以往圆润了很多,没错,她又怀上了。

“爹爹,弟弟他臭我。”元初从舅舅腿上爬下来,抱着霍衍的腿向他告状。

她也有自己的小心思,知道弟弟最怕爹爹了,这才向霍衍告的状。

元晨果然被吓到了,小手被到身后去,生怕又被爹爹打手心。自从他过完三岁生日以后,就被霍衍带到身边,教导他家国大事。霍衍对待女儿是慈父,对待儿子,那就是严父了,元晨有时候调皮捣蛋被抓到,就会被打手心。

宝珠曾经质疑过霍衍的做法,觉得元晨的启蒙太早,霍衍这父皇太严,只是在看到霍衍背上那些伤后又不说话了,毕竟霍衍小时候受的教育,更加严苛。而且元晨是下一任帝皇,注定不能像元初那样快活。

她这个做母后的,也只能在其他地方,多给儿子一点补偿了。

“姐夫,姐姐——”全哥儿对着两人问好,将小外甥放到地上,元晨双脚一碰到地面,迈着小短腿就跑了,生怕被爹爹逮到教训。

元初看弟弟跑了,叫着追了上去。

两个孩子就在湖边追吵打闹,身后还跟着一大串宫女太监,饭团似乎也想凑热闹,跟着挤了进去。

宝珠勾了勾嘴角,看了看身边看着自己一脸宠溺的男人,活泼可爱的孩子,还有和乐的亲人。现在,她偶尔还会想起生元初时做的那个梦。

每当这个时候,她就会无比庆幸,这辈子,霍衍抓紧了她,给了她一个如此幸福的人生。

作者有话要说:番外期间,每天只有一更啦,明天是楼枭和霍令仪的番外

感谢沧若澜、钱钱、懒猫的地雷,么么哒

感谢~落暮~*5 多多*10、芙芙*2、chaochao*10的营养液,么么哒

☆、第164章 楼枭番外

许宵是南江世家许家的嫡长子, 许家是清流世家, 除了少数几人入朝为官, 其他人多在书院任职,且多为当世大儒,桃李满天下。小说し南江许多青年才俊,都是他们的学生。在南江,许家拥有极高的威信。

许宵的才学,是他这一辈中最出众的, 许家曾有长辈放言,许宵要是入朝为官,定能封侯拜相。可惜, 许家家训, 嫡长子不得入朝为官,亦不得在书院任职。

许家每一任嫡长子一出生,都会被抱离父母身边,教由许家的族老抚养。他们有单独的宅院, 每天都要学习不同的课程, 许家的家训更是他们每天必背的训言。十岁之前,他们不能见自己的血亲, 直到懂事后,每个月才有和家人见一面的机会。

这种做法,为的就是断绝他们对家人的偏爱,对所有宗亲做到公平公正,将他培养成一个一心为家族服务的优秀族长。

通过这种方式培养出来的人, 行为礼节极尽苛责,与其说是一个人,不如说是一架专为许家服务的机器。

许宵就是在这样一个环境下长大,按照正常的发展,他会成为一个他爹爹一样严肃刻板的族长,可是,一道突如其来的圣旨,改变了他的命运。

赐婚——皇上将四公主赐婚给了他。

许宵带着许家的家仆,带着浩浩荡荡的聘礼,匆匆赶往京城,准备在京城迎娶公主。

许宵第一次见到像霍令仪那样的女人,鲜活,明亮,一双星眸璀璨夺目。

在许宵十几年的生涯里,见到的都是千篇一律温婉贤淑的女子,比如他娘,还有许家的姐妹们。一颦一笑都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不敢有丝毫逾矩的地方。

而霍令仪不一样,她仿佛从来都不会累,总是一副活力四射的样子。

她不喜欢他总是穿着淡青的儒衫,会拿着一堆色彩鲜艳的衣服逼他换上;她不喜欢他总是之乎者也,循规蹈矩的模样,总是会做一些过分的举动,让他生气;她不喜欢他为家族是从的呆板,每天对着他洗脑他这种思想.......

许宵知道,霍令仪并不喜欢他,毕竟,他只是一个不能入仕,没有实权的许家嫡长子,而她一个高高在上的公主,本来应该能有更好的选择。

可是许宵真的好喜欢她,每当见到她,他的心就会扑通扑通狂跳,眼神舍不得从她身上移开,甚至听她的喋喋不休的唠叨和抱怨,他都觉得是一种享受。

许宵觉得,霍令仪或许是他这辈子枯燥生涯中唯一的幸运了,他想尽一切办法,只想让她的目光在自己身上停留的久一点。

为此,他陪她穿梭在大街小巷,做了许多许家嫡长子不该做的事。

他知道自己做的努力没有白费,她的目光渐渐在他的身上停留,越来越长,许宵相信,只要自己坚持下去,她迟早有一天,会像自己喜欢她一样的喜欢自己。

在大庆民间的风俗中,男子若是真心求娶一个女子,就会亲手打一对大雁,当做聘礼,送到女方手里。

大庆皇族中并没有这种说法,可是许宵觉得,若是她能收到自己打的大雁,一定会非常开心。

作为许家的嫡长子,他不仅精通文墨,骑射也有所涉猎,在婚礼前一月,他向她辞行,前去城外的秦凤山打猎,他大雁她,会带着最大最肥的大雁回来。

可惜,他食言了。

他所骑的骏马在山里突然间发狂,在山里横冲直撞,在被甩下马背的那一瞬间,他的脑海里浮现的只有她明艳的笑脸。

那一瞬间,他多希望她还像当初那样,不喜欢他,甚至讨厌他,或许那样,她也不会伤心了吧。

*******

等许宵恢复意识的时候,他不再是许家的嫡长子,反而成为了驻守黔西的镇西小将军,楼家军少主,那个凶名在外的楼枭。

许宵对着镜子,即便已经附身在楼枭身上一段日子,他还是会被现在这张脸吓到。一条深红色的疤痕,从右侧额头穿过鼻梁骨,一直到左耳耳际,将他的脸划分成两半,那条疤痕缝的歪歪扭扭的,像一条丑陋的蜈蚣,盘踞在他脸上。

许宵试着咧了咧嘴,露出一副和善的表情,除了让自己的面目更加扭曲之外,没有任何改善。他摸了摸自己的脸,如果以这副面貌出现在她面前的话,恐怕会吓到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