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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穿书女配(100)+番外

她就从身后抱住了赵国栋,感觉着他浑身的肌肉随着自己的靠近而变得紧绷, 整个人就像是一座雕塑一样, 僵硬的站在那里。

按着书页的指尖都透出了炙烫的气息, 赵国栋很想让自己的思绪集中到他面前的书页上,但发现自己完全做不到。

身后的李玉凤却越贴越紧,抵在她后背的两团丰盈柔软又挺拔,赵国栋的嗓子都哑了,梗着脖子,装作继续看书。

“到底是书好看还是我好看?”李玉凤伸着脖子去看他手里的书,还小声娇滴滴的说:“你不是说好了,回家就说给我听的吗?”

赵国栋觉得自己快崩溃了,完全禁不住她这样的撩拨,一个转身,将李玉凤压在了身后的墙上。

这个吻来的太过激烈了,他伸手托起李玉凤的脖颈,低下头,让自己的身高能更契合于她的身高。李玉凤的脚尖都踮直了,双手搂住他的脖颈,彻底的沉沦在了他的野性和温柔之中。

吃过了晚饭,赵国栋就要回工地上去了。徐二狗这次接的工程是县纺织厂的员工宿舍。最近很多大的企业都在想办法改善本厂职工的住宿环境,这样的工程在县里有好几个,都是县委下面的国营建筑公司承建的,但因为没有那么多的工匠,所以以招标的形式,承包给了下面的包工队。

广安县是纺织大县,光纺织厂就有三个,这次徐二狗承建的是纺织总厂的宿舍,总有八栋楼,完全按照省城大工厂的指标来建筑,还有各种户型安排。

其实这就是后世的商品房小高层的雏形,但那个时代,职工的住宿是由各个单位自己解决的。这些房子产权属于工厂,职工们只有居住权,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了九十年代初期,房地产开始兴起,商品房上市,很多国营工厂也不得不展开了房改。

“玉凤。”赵国栋转头看了李玉凤一眼,见她跟在自己身后,便慢下了脚步等她。

她今天穿了一条省城新买的棉布连衣裙,腰里系着腰带,外面是一件小披肩。这样的打扮在县城实在是太时髦了,由其是长长的头发洗过自己散了下来,披在肩头,还有着一阵阵的馨香。

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洗的头,这样好闻的味道。听说城里人洗头都用口碱,可那口碱很明显不是这味道。

李玉凤很快就走到了赵国栋的身边,伸手拉住他宽厚的手掌,侧着头对他道:“到了工地上要小心,知道不?”

“嗯。”赵国栋点点头,握着李玉凤的手指又紧了紧,继续道:“刘振华离开咱生产队了。”

“啥?”李玉凤听了这话,的确有些纳闷,不过刘振华一心想着要回城,肯定是一直在想办法的,但李玉凤对他实在没有了兴趣,只随口道:“走就走了呗,他那种人也不像愿意安心种地的。”

“你就不想知道他怎么走的?”赵国栋转头看她,其实他早已不介意之前李玉凤和刘振华有过那么一段了,可不知道为什么,还是想把这件事情告诉她。

“你说,我就听听。”李玉凤抬头,狡黠的看了赵国栋一眼,忽然笑了起来道:“难不成是因为他怕了你的拳头?”

她说着自己都忍不住笑了起来,看看赵国栋,又好像不是这个理由,可那人脸上却也笑了起来,还带着几分尴尬。

“他不是想弄那个病退证明吗?然后就喝了点农药,本来以为没什么大碍的,结果差点把命搭上,要不是我家有个老祖方,救了他一命……”

赵国栋的话还没说完,李玉凤就惊讶道:“你还救了他?他自己想死你干嘛拦着?”其实她心里倒也不是觉得刘振华死有余辜,可既然这是他自己的选择,别人也没必要去拦着了……不过像赵国栋这样的善良人,肯定就不会跟她一个想法了。

“举手之劳嘛,所以就……”赵国栋都有些不好意思说了。

李玉凤便好奇道:“你家那个老祖方是什么?你也告诉我呗,万一将来遇上了,我也好救人。”

赵国栋嘴角微微的勾了勾,抿着唇瓣不说话,过了片刻,见李玉凤还是这样一脸不解的看着她,才开口道:“也不能算什么老祖方,大多数人都知道……就是……就是……拿粪水灌到喝农药那人的肚子里,然后让他把农药吐出来。”

李玉凤觉得自己就要吐了……这真是有味道的一句话,她想……刘振华可能恨不得就这样被毒死了,也不想要让赵国栋给他灌粪水的……他是城里来的,干干净净、文质彬彬的文化人,结果却被人灌了粪水!从今以后,无论再刷多少次牙,也无法刷去他满嘴的粪啊!

更何况,嘴里有粪也就算了……这一罐之下,满肚子都是粪……

李玉凤笑得腰都直不起来了,拉着赵国栋的手蹲下来,捂着肚子道:“他宁可死,只怕也不想要喝你那一勺粪水!”

“咱农村人喝得粪水还算少吗?田里的庄家不都是用粪催肥的,这有什么好嫌弃的……”

赵国栋一想起救醒了刘振华之后他那生不如死的表情,还觉得有些不屑,他要真有种,就要紧牙关不喝下去,大不了就是一条命。

他当时愿意救刘振华,还是看在了李玉凤的面上,不管现在如何,但毕竟李玉凤曾经也喜欢过那个人,也跟他有过一段短暂的交集。

赵国栋看着李玉凤笑得直不起腰的样子,又觉得自己有些想多了。人这一辈子,总有不可避免走到弯路上的时候,只要以后能走直了,那就是最好的。

……

日子一晃就到了八月底,九月一号就是广安县中开学的日子了。

李玉凤初中毕业之后就一直在家,虽说是务农,其实也没有下地做什么农活,家里兄弟几个人,真要农忙来不及也轮到她去。

张翠芬坐完了月子,和李大虎一起了公社上班,把小宝儿留在了家里给陈招弟带着。小宝儿长到两个月,小脑袋已经可以仰起来找东西了,在草席上有些艰难的翻来翻去。

陈招娣正在给李玉凤准备要带去学校的行李,因为学校在县城,平常回来也不至于太不方便,她倒也没有整理太多的衣服在包裹里,只是叠着叠着,就忍不住抬起头道:“你那时候初中毕业,说不想再念了,我也就随了你,想着国栋年纪也不小了,等你再大一两岁,你们事情也就可以定下来了,可谁知道你现在又要去念书了。”

想想还有些舍不得,这贴心的小棉袄,十几年都一直在身边呆着,现在却要离开这个家了?

“妈,等我考了大学,还要走的更远,你现在就舍不得了,那将来咋办啊?”李玉凤正坐在床头逗着小宝儿,伸手摸了摸她头顶软绵绵的一团胎发,把她从席子上抱起来。

“我不是舍不得,我是想着你要这么一走,将来还去念大学,那你和国栋的婚事,要推辞到何年何月啊?”陈招娣心里还是有些着急,赵国栋是个老实人,肯定是会等着李玉凤的,可李玉凤从小就心思活络,也容易被外界吸引改变自己的想法,要不然那时候就不会喜欢上刘振华了。她要是一旦考上了大学,会不会就嫌弃赵国栋了呢?

陈招娣哪里知道,现在的李玉凤早已经不是原来的李玉凤了。

“咱们响应国家号召,晚婚晚育嘛!”李玉凤笑了笑,又开口道:“你要是实在不放心,那等我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就想三哥和三嫂一样,先把证给领了?”

李三虎和马秀珍回了生产队之后,就打了报告上去,两人把结婚证给领了。家里商量着让马秀珍也去县里念书,一来可以考大学,二来也可以顺带照顾照顾李玉凤,毕竟在他们一家人看来,李玉凤是一个没有生活能力的人……

“那倒也不至于,你还小呢……”陈招娣松了一口气,闺女终究是长大了,和以前不一样了,以前她要是去了一趟省城回来,能把省城夸成个天堂一样,就巴望着自己有朝一日也能成为城里人,这也是后来陈招娣不让李玉凤再去省城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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