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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皇商(35)+番外

他从案台下面拿出一根早上刚送来的莲藕并两根胡萝卜,放入盆中认真洗了起来,等洗干净后,便把这两样都泡进干净的井水里,以待备用。

程维哲放好碗,转身就看他又忙活上了,不由叹道:“小元,忙了一上午你不累吗?这又是要做什么?还不快歇会儿。”

杨中元起身,推他到往后院走:“去,打一碗米、一碗莲子过来。”

米面袋子还是程维哲帮着一起抗进空屋的,他自然知道放在哪里。不过莲子又是什么时候买的?

“你到底买了多少食材放在家里,怎么吃得完?”程维哲有些无奈地看着杨中元,任他怎么推就是不动。

杨中元撇撇嘴,见他不动也懒得理他,回身捞出莲藕,拿起菜刀上下挥舞,不消片刻功夫,整齐如葡萄大小的莲藕丁便被切了出来:“阿哲,饭虽说人人都吃,但怎么吃得好,怎么吃得妙,怎么吃得舒坦又妥帖,那才是重要的,你懂不懂?”

见他有长篇大论的架势,程维哲忙摆摆手,逃也似地往后院跑去:“好了好了,你妙,你妙极了?还不是不想让你费那么多劲。”

他身后,杨中元又切起了脆生生的胡萝卜,可脸上的笑意却一丝一毫都掩盖不住。

等到程维哲在杨中元的指示下淘洗好米,加水放入锅中煮上之后,又被他念叨着把莲子去皮取芯,虽说莲子芯清热去火,可味道有些苦了,吃起来口感并不是太好,还不如留着泡水喝。

“小元,吃个饭这么讲究,那得多费神。”程维哲一边剥着莲子,一边不死心抱怨。

实际上他念叨这个,也不是为了跟杨中元抬杠,只是看他一天天的忙活不停,就替他累的慌。说实话,他就算在程家境况不好,但也好歹是长子嫡孙,家里的事情上上下下都不用他沾手,就算开了这个小小的茶铺子,也大多都是雇的伙计和账房在忙,他自己是不会亲自洗碗擦桌子的。

可到了杨中元这里,他竟然样样都会干,也样样都干得好。

不得不说,在这一方面,杨中元比他强上许多。他自愧弗如。

“我离开家许多年了,也没有好好孝顺爹爹,如今可算有机会了,自然要变着花样好好孝顺他。把饭做得精致可口一些,是我目前能做到最好的了,当然要紧着好的来。”

“唉,你说得对,你啊,就是劳碌命。”程维哲剥好莲子,又主动洗了干净,便坐在一边看他忙。

用来煮饭的是个砖红色的陶罐,杨中元从街对面的杂货铺买来的,样子看上去不甚漂亮,但蒸饭却异常好吃。

他把煮面条用的小锅放到一边,专心盯着煮米饭的陶罐瞧,等到陶罐里的水沸腾起来,他飞快把藕丁胡萝卜丁与莲子扔进去,用筷子搅和一圈,这才盖上盖子压了压火。

程维哲鼻子灵,不一会儿就闻到一股甜甜糯糯的米香扑面而来:“饭还能这样煮吗?真香。”

听到他夸赞,杨中元低头笑起来,他浓密的睫毛仿若小小扇子,护住了凤目里的柔光:“这个啊,叫玉井饭。”

“玉井?”程维哲听他这么讲,挑眉道,“可是‘太华峰头玉井莲,花开十丈藕如船’的玉井?”

杨中元倒是没想到他还知道这首诗,不由叹道:“阿哲,没想到你还是这么有学问,竟叫你一击即中,说的分毫不差。”

程维哲还在琢磨那首诗,闻言便说:“以玉井替代莲藕二字,这名字倒也起的妙极。”

那是,也不看这名是谁起的,那是我师父起的!杨中元心里得意,嘴上却不漏分毫:“丹洛夏日炎热,我爹又吃着药容易上火。莲藕清热健脾、胡萝卜补气安五脏、莲子益肺养心,都是这个时节最好的食材,合在一起煮饭,不仅能被粳米带出香味,食材味道也更醇厚,是最好不过的。”

他正说着,陶罐里的玉井饭正幽幽散着香气,仿佛应征了他的话一般,那香味里有米的厚重,有莲藕莲子的清香,还有胡萝卜的甘甜。简简单单一罐米饭,竟蕴藏这么多美妙滋味,倒也难得。

“闻起来是真的很香,吃起来想必也甘比蜜,难能可贵的是还能温养身体,小元,你用心了。”程维哲不由感叹一句。

杨中元听罢,笑道:“那是我亲爹,我不用心,谁来用心呢?”

“是是,杨大孝子,还有什么要使唤我的?赶紧吩咐!待会儿客人又要来了,亲爹要没饭吃了。”

中午饭其实很简单,等米饭烧好,杨中元便让程维哲端进院子里晾着,然后又换了炒锅放到小铁灶上,麻利地抄了一道微辣尖椒条肉,一道咸香肉末茄子。末了又用程维哲看起来十分帅气的刀工,做了一份凉拌三丝。

趁着没客人来,一伙三口人就坐在前面铺子里吃饭。

程维哲一边吃,一边加了一筷子凉拌三丝感叹:“小元,你这土豆丝切的跟头发丝差不多,简直神乎其神。”

杨中元拍他一把,扬起嘴角道:“吃你的饭,那么多废话,别忘了你吃白食的!”

第027章 程家

开业第一天,杨中元本着赔本赚吆喝的原则,一口气忙到戌时初刻,才送走最后一位心满意足的食客。

回头一算剩下的面粉,杨中元才惊觉这一天就送出去一百碗面,光是面条的成本就四百文,人工和柴火都不算,光面和汤就七百多文,都算上了,小也得一两银子。

一两银子,搁在寻常人家,够一个月的口粮了,可杨中元却并不心疼,他能看出冲着免费而来的食客们只要吃了他做的面,表情立马就会不一样了。

他对自己的手艺有信心,也对未来充满期盼,所以这会儿虽然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可他还是兴致勃勃蹲在井边洗碗,似乎真不觉得累。

程维哲站在他身后,看他一边擦着额头的汗,一边认真用丝瓜瓤刷碗。

对于吃食,杨中元总是很讲究的,盘碗都要干干净净,食材也要新鲜整齐,就连一碗汤面,也非得摆出一个最好的模样。

这才是对于美食的极致追求。

不知道为何,程维哲看到这个样子的他,就觉得未来仿佛一条宽敞的大道,虽然杨中元步履蹒跚,满身疲惫,可他的目光是坚定地,他的步伐也稳稳向前,从来不曾退缩。

从小到大,他认识杨中元满打满算二十四年,却也第一次发现,这个幼时玩伴,是个从来不会妥协的人,他想要什么,就自己主动争取,他想要做成什么,就自己努力学习。

时至今日,虽然不知他这些年如何过来,可他一手顶尖厨艺却成为他生根立命的最大依仗。程维哲今日一直观察着食客们的表情,他知道,杨中元这间铺子,就算只是卖这一道鸡汤银丝面,以后的生意绝对不会比旁边的钱记差。

杨中元正认真刷着碗,仿佛觉察到什么似地,他扭头一看,就见程维哲正低头盯着他瞧。

他顿时有些不太自在,忙别开头呵斥程维哲:“这么晚了你还不家去?今天麻烦你了,以后你想吃什么,只管跟我讲,只要我会的都能做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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