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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是腹黑大人(58)

敢情还是只母狗。

可不管什么狗,那么大只也太吓人了。

他本来还想甩个划炮进去吓她,可看到这么大只狗,怎么下手?

万一狗吓到了,发狂了,咬到人家怎么办?

只好暂时罢手,等她一个人的时候再动手。

等了三小时,那只大狼狗寸步不离的粘着她,让他找不到下手的机会。

天黑的时候,他只好打道回府。

过了几天,他再来,小女孩身边还是粘着那只大狗。

连着一个月,他天天守株待兔,却天天都没法报仇。

等女孩终于一个人了,他倒下不了手了,他等了一个月,知道好多事情,知道小女孩最近身体不好,所以父母都不让她出门,只让在花园里转两圈,好像是心脏不好,万一吓到她心脏病发作怎么办?

他扒了扒头,有狗的时候不行,她一个人的时候也不行,这么说他这仇是报不了了?

他郁卒的回到家,扒着饭,一脸沉黑。

晚上的时候,附近几家人都围在院子里看电视,他也去了,反正是免费看,又不耗他家的电,干嘛不看。

大大小小,老老少少都挺认真的在看电视,隔壁却是大吵大闹。

又是夫妻在吵架,这对夫妻五天一大吵,三天一小吵,吵架就跟吃饭一样,起先还有人去劝架,到后来这么个吵法谁还有心思去劝。

当没听到,当没看到。

过了一会儿,男的就甩门走了出来,嘴里还咒骂着。

院子里的赵姓老人就忍不住了,对着男人说道,“你说你当初干嘛娶她,不好好过日子,成天没事就吵。”

那男人回道,“我和她有仇,所以娶她,这样我才好天天奴役她,让她给我做饭洗衣服,还让她给我生孩子!你管得着吗?”

说完,男人就出去喝酒了。

知道的人都明白这是气话。

可康聿不明白,他才6岁……

小孩子的理解有时候就是那么天真。

脑子尽琢磨着这句“我和她有仇,所以娶她,这样我才好天天奴役她,让她给我做饭洗衣服,还让她给我生孩子!”

敢情还能这么报复人的。

他眼睛一闪,或许他也可以这么干。

好!!

他决定了。

他要娶她!

可是要怎么结婚呀?

不管了,反正他要娶她。

接着,他开始想办法和女孩认识,然后……哼哼。

只是他还没来得及去认识,便和母亲回了老家,但这个想法一直存在,从没抹消过,因为一直在想,小女孩就像刻在了他脑海里,怎么都不会忘。

15岁那年,母亲又费了不少心思和钱,再次让他来到上海,暂时寄住在小舅舅家里,舅舅家离童年时的生产大队不远,凭着记忆他来到了当年小女孩的家门前。

景物依旧,不过当时居住的民居已经拆了,生产大队也不在了,听说小女孩的父亲做起了生意。

不知道她长成什么样了?胳膊上的牙印还在呢,所以他还想着报仇。

大门突然被打开,他下意识的躲到一边去,入眼的又是一条大狗。

怎么这条狗还在!?它是狗精吗?不会死的?

“莱西,乖乖别动哦,等我遛你……”

他觉得声音真好听,闻声看去,一个约莫十三、四岁的少女牵着大狗出了门,一眼就认出她是谁了,那双眼睛,他可不会忘记,还是那么漂亮。

长大了,还长得挺好看的,和小时候比就是瘦了,没吃饭吗,瘦成这样?

那条大狗仿佛知道要出门了,直往前冲,少女哪是在遛狗,分明是狗在遛她。

他一直跟在她身后,偷偷的跟,纠结她的小胳膊小细腿会不会被大狗的冲力给扯断了。

脑海里又思索着,要不要上去打个招呼,然后实施当年的计划。

奴役她,让她给他洗衣服做饭……

想着,心里就有点……乐。

倒不是可以报仇的那种乐,是说不清楚的感觉。

少女遛完狗,回了家,他看着她关上门,心里突然觉得空空的,心情郁卒的回到舅舅家,舅妈一见他就是一阵怒吼,“死到哪里去了,想吃饭不干活!!!”

听得他心烦意乱,不过忍了,因为不想母亲的心血白费。

他这个外省市的学生要在上海转学,挺困难的,就算他在原来抚顺的学校功课再好也一样,折腾了大半年,也没找到。

这大半年,他忙着赚生活费,以便减轻母亲的负担,偶尔会去偷偷看看那个藏在心里的小冤家。

看着,看着,心里的味道又变了。

尤其是看到她和狗这么亲密,心里就发酸。

赚生活费的时候,他认识了沈伯伯,一个老好人,反正舅妈和舅舅不待见他,他还不如跟沈伯伯过,和母亲商量了一番,他就去沈伯伯家住了,顺便帮他看顾商店,在沈伯伯这里他学到了不少东西,尤其是男人跟女人……

于是,他明白了一件事!顿时心情开朗了。

沈伯伯的人脉很广,没多久给他找到了可以转学的学校,不过要重新读初二,正好初二(3)班的班主任是沈伯伯朋友的女儿,送了点礼,事情就搞定了。

一开始他挺不愿意的,凭什么要重新念初二,他还想早点念完书找工作,好奉养母亲,让她过好日子。

但在去学校参观的时候,他看到她也在这个学校,读的正是初二(3)班,什么想法都没了,立马同意重念初二。

转学的那天,他站到了讲台前。

她却在最后的座位趴着睡觉,老师在黑板上写上他的姓氏时,在惊奇声中,她醒了。

两人的视线就此对上。

康聿黑色的眸子灿亮了起来……

欧阳淼淼,你是逃不掉了。

番外之四 格格和驸马

格格四岁了,升上了幼儿园的中班,这年班里来了新朋友,是一个漂亮到无极限的混血小男孩,金发碧眼、皮肤白皙、像洋娃娃一样,因为爸爸的工作变动,来到了上海,巧的是这个小朋友的爸爸也是飞机师,还是康聿的同事。

男孩的中文名字叫齐豫,今年同样四岁,妈妈是北京人,爸爸是瑞典人,有趣的是虽长着一张西方脸,却半句英文都不会说,原因来自他那热爱中国文化的爸爸,早年齐爸爸为了学中文,向航空公司申请去北京工作,等会说一口流利的中文后,遇到了齐妈妈,一个贤惠又温柔的女人,好在齐爸爸会说中文,和不会英语的齐妈妈在沟通上没有障碍,很快两人陷入爱河、然后结婚、隔年齐小朋友就出世了。

齐爸爸认为汉语是这世界上最难学的语言,又是十足十的中国迷,所以齐同学的中文名随母姓,不仅如此,齐爸爸因为说中文说惯了,从不对齐小朋友说英语,又是个飞机师,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家,齐妈妈也不会说英文,于是,齐小朋友只会说流利的中文,还是标准的京片风味。英语,估计他还没格格厉害。

漂亮的小男孩总是吃香的,又是个混血儿,转瞬间将原本班里最漂亮的格格的地位给抢走了,成了瞩目的焦点。

格格很生气,但是没有表现出来。

有一回,格格不小心看到齐小朋友嘘嘘,震惊的发现他的下半身和自己不同,但她淡定的当没看到,从旁走过。

晚上,格格去外婆家吃饭,外婆是个法医,在书房里的墙上挂着一副人体的器官图,上面详细标注了人体各器官的名称。

她看了又看,伸出手指指向一处,“妈妈,那个字念什么?”

欧阳淼淼当场喷饭,头大的看着女儿指的地方。

你说这人体器官干嘛一定是男性的,女的不行吗,她又干嘛非指那个字,难道是笔划多的关系?

格格是出了名打破沙锅问到底的个性,见淼淼不说话,就去问外公,问外婆,问小姨,他们全都跟抽风似的摇头,再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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