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孽缘(11)+番外


真的说起来,我从来都不是什么勤快的人,在家中基本上是没有做过家务的,唯一会的也就是下下冻好的饺子、面条,这样挥舞铲子还是第一次,而且别看我在夜市上挥舞的很有劲,但要是让我在家中炒个青菜,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如果不是大家凑到一起很有意思,如果不是每天都能见到很大的收获,如果……当然,无论什么原因,我必须要承认,我自己是喜欢的。所以,虽然嘴上有时也跟着韩悦一起抱怨,但却是从不偷懒的。
炒冰是个力气活,并不太需要什么技巧,只要不停的挥舞铲子,人完全可以神游太虚的。
那天我炒着冰,突然发现找不到王晶了,开始我没有太放在心上,以为这小子又去送炒冰冰水了,不过还是四处张望,看他是送到哪儿了,然后就发现他被几个人围住了。
和李海打了声招呼,我走了过去。
然后,黄华就被我杀死了。
具体是怎样的过程,我已经想不起来了,我唯一印象深刻的,就是刀捅进血肉时的感觉,还有黄华那惊讶、错愕和凶狠的脸。
我不知道自己是自首还是被抓走的,反正是立刻到了派出所,然后又到了分局,警察问我什么,我就说什么,最后,我来到了四科。
四科,是K市的老百姓对这里的称呼,其实,它应该是个看守所的。不过极其不正规。在这里,有没有定罪的嫌疑犯,也有已经判了刑的,注定要呆上几年的犯人。
这里的一个号本来只能关十人,但狱警为了方便管理,往往塞进十五人甚至二十人进来,于是原本就狭小的空间更被挤得水泄不通。虽然有一个漏风的大天窗,但气味也可想而知了。
除了号长,每个在这里的人都要做活--糊纸盒,就是那种医院用的放药剂的纸盒。
才进来的人头一天四十个,第二天一百个,第三天就要一百五十个,从此以后,除了春节和五一十一,每天都要这样糊。
一百五十个纸盒,听起来好像不多,但发进来的只是一些硬纸板,要把这些纸板折叠了,沾上胶水,打上眼,一个个弄好,也不是很轻松的事情。当然,这实际上也不需要什么技术,只要糊的多了,自然也就快了。
不过就算最快的人,要糊完一百五十个纸盒也需要六七个小时,像我这种新进来的,动作不熟练的,就算用十二三个小时也不见得能完成。
我是新进来的,没有势利没有关系,而且,也许是因为是他们口中的文化人、高材生,这些人虽然没有对我动手脚,但言辞中也多有讽刺挖苦,清理厕所,打扫卫生这样的活都是我做,自然也没有人会帮我。当然,我也不需要他们忙,如果没有事情做,会更为痛苦。
一天三顿饭,饭菜长年累月不变--馒头、水煮白菜。白菜是只有咸味的,油水是根本别想看到的,馒头,经常能发现老鼠屎,不过却是管饱,每次送来的馒头都多。
当然,要是想吃好吃的,也不是办不到,有门路的,家中可以送,也可以花钱买。
四科不比真正的监狱,因为很多都是还没有定罪的,也许是害怕和外面串供吧,所以是没有探视时间的,这里的犯人唯一能接触的,就是律师警察和法院的调查员。
我在四科呆了将近半年,没有见过父母一面,不过倒是经常能收到父母送的东西,但无论是方便面火腿肠还是牛肉烧饼,大多都被号里的其他人抢走了,能到我手中的,不到十分之一。
父母也经常往我的本上打钱,但号中所有人的本子都是由那个叫威哥的号长收着的,买什么都是他说了算,最多也就是买来的东西他给你留一小部分--呵呵,真是好笑,他也叫威,不过在这里,已经没人叫我威哥,我现在的名字叫高材生。
高材生,小白脸,小子,这就是那些人对我的称呼。如果换在过去,我绝对不会甘休,就算对方人多势众,说不得也要和他们打几场,但是现在,却真的没有任何感觉。
被叫做什么又有什么关系?一个人被我杀死了,就算我还不满十六,就算我是失手,就算我后来去自首了--这是法院的人对我说的,我自己却是完全忘了。但我总是杀死了一个人。
八年、十年也许更久,我生命中最灿烂的日子就要在牢狱中度过。而且,这一辈子都要背上杀人犯的称号。不会有学校要我,也不会有什么好的公司招我……当然,只有初中学历的我就算没有杀人犯的罪名恐怕也不会有什么好的单位要吧。
我梦想中的城堡,梦想中的未来,全部都在那一刀中消失了,而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我会永远记得黄华死前的表情,我会永远的,记着这个名字。

第17章

“5023,有人来看你!”
“是!”
听到这句话,我放下手中的铲子,洗净手,解下围裙向外面走去:“这里你们先看着,我去去就来。”
“好嘞!”
“放心吧,小锅不行,大锅菜跟在你身边这么久了,也能耍两下了,要是漂亮妹妹来了,你就多说一会儿吧。”
阿豪笑着挥舞铲子,旁边的林丛向他屁股上虚踢了一脚:“少说大话了,做的不好了,仔细那些人剥了你的皮!”
厨房里的人笑做一团,我出来的时候张干事也拍了拍我的间:“小威快去快回啊,否则中午的饭我恐怕就要泡面对付喽。”
我对他笑笑,然后跟着他向外面走去。不知道的人,听了这些话,也许会以为我是某个饭店的大厨,但其实,我只是这L市监狱中第五区的厨师。
在监狱里,每个人都是要工作的,如果本身有一技之长,比如是医生、律师,那么很可能做自己原本的工作。如果学历比较高,比如是硕士、博士,那就很可能成为老师。
不过大部分都只是普通人,无论原先是总经理也好,厂长也好,如果没有特长,或者没人在外面走动,那么就只有和大多数人一样,做工人了,可能去烧砖,也可能去做衣服,但都是无比的繁琐劳苦。相比之下,能在厨房里工作,算是非常不错的了。
我刚来的时候才刚过十六,干事看我年纪小,就把我安排到了厨房里。当时在厨房中掌大勺的是种伯,少有的特级厨师,我跟在他身边学了六年,就接掌了这第五区的大勺。
而种伯则已经是区长狱长的个人厨师,有时候连市里的官员要招待客人的时候,也要请他出去做饭。
种伯自己占了个房间,平时也不用出操做工,就连衣服也有其他的犯人帮他洗,除了没有自由,生活也可以说得上悠哉游哉。
种伯和我一样都是杀人罪,本来是无期的,但这些年和狱长等官员打交道,已经减为二十年了。其实是二十年还是无期,对种伯来说,区别并不是很大,他进来的时候五十一岁,二十年之后也到了古稀,他家中也再没别的亲人,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则是:“在这里还能有个伴,出去就什么都没有了。”
这虽然是种伯自己的想法,但别人对这种际遇却是十分妒忌的,连带的,对我也有几分羡慕。
面对这种情况,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我被判了十八年,这些年,因为我表现良好,也减了两年的刑,但我对出去并没有太多的希望,如果不是父母还在外面等我,恐怕我也会和种伯一样,觉得这里挺好--十年,我已经习惯了。
记得以前看过一个电影,好像叫做《肖恩克的救赎》,讲述的就是一个关于监狱和理念的故事吧,故事中的肖恩是被冤枉的……当然,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其中有两个人,他们几乎在监狱中住了一辈子,他们已经习惯了那种生活。当他们刑满出去后,再也无法适应当时的社会。其中的一个人,上吊自杀了,另外一个人,也有这样的打算。
那个电影我大概是在刚上初中的时候看的吧,当时还有点不以为然,这么多年下来,却越想越心惊。不过,我还要在监狱里再呆七年,就算减刑,最多也就再减个一两年,还有三四五年的时间要在这里呢。
就这么想着,我已经和狱警来到了会面试。
L市监狱的会面试并不像电视中演的那样,有玻璃隔绝,只是有一张张的大桌子,桌子大概有三米长,中间有铁栏杆,彼此可以见面通话,但绝对碰不到,而且,犯人这边还会有一个狱警旁听。
每星期五都可以会面,每次会面的时间为二十分钟。我的父母以前基本每星期都要来,后来在我的劝说下才减少的。L市和K市虽然同在一个省,但坐车也需要三四个小时,我不想他们太频繁的来回奔波--我已经够不孝了。
会面试有十张桌子,此时八张桌子前都有人在说话,一张是空的,一张那边有一个年轻人,显然就是要见我的了。
那年轻人中等身高,头发很长,遮住了眼睛,很瘦,穿了件浅绿色的格子衬衫,下身是一条白色的牛仔裤。一直在向门边看,见到我,他站了起来。
这人是谁?倒有点熟悉。
向前走了两步,那人的面孔越发清楚了,而我,也认出了他。
我停下了脚步,那人也发觉我认出了他,脸色一变,嘴唇翕动。我毅然的转过身,对狱警道:“我不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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