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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小卖部到古代(103)

“听说,张瑞这个小子定下来了啊!”陈舂儿嫁的远,两家也不怎么来往,老太太也不怎么关注这个外孙。

不过,张瑞跟着陆林之后,老太太倒是上心了。

陈老太太很是好奇,陈小米和陈小菜两兄弟能赚多少钱,村中经常进城的人跟陈老太太提起来的时候,免不了夸两句,说陈小米三兄弟现在是体面人了,这穿的就和乡下人不一样。

这陈老太太不好找陈小米问,就去找张瑞打听,张瑞虽然不是太精明,不过,多少了解陈小米和陈家之间的恩怨,这他靠陈小米这个表哥吃饭,自然不好吃里扒外,就什么也没说,事实上,张瑞也不太明白,总觉得陈小米权利挺大就是了。

“好像是吧。”陈老大道。

陈老太太撇了撇嘴,道:“一个两个都是不孝的,这样的东西,早晚遭报应。”

陈老太太没从张瑞那边打听到想要打听的消息,就把张瑞当成了陈小米一伙的,谈到的时候,也没有什么好话。

陆家

“好了,好了,总算是出头了。”老太太有些意气风发。

老太太这几年过的很是憋屈,这陆程玉考中了秀才,老太太特意去村里转了一圈。

这陆程玉考中了秀才,还是很不一样的,村里不少人上前将老太太恭维了一番,让老太太狠狠得意了一把。

“娘啊我早说了,程玉会给你争光的。”汤氏道。

老太太点了点头,道:“可不是,这陆林这家伙,挣再多的钱,也就是个给人干活的,这程玉才是有大出息的。”

汤氏得意的笑了笑,道:“可不是嘛。”

汤氏嘴上这么说着,心里对陆林的工作还是很羡慕的,这秦毅是什么人啊就一山里的山民,原先连个住处都没有呢,这跟了陆林几年,这会已经在镇上置了宅子了,两个儿子也跟着陆林混,应该是没少赚钱。

这陈小米那表弟张瑞就一傻小子,他爹是个杀猪的,家里也不宽裕,也没个人愿意嫁过去,这据说张瑞在陆林那边工作,一年能赚十几两,这不,娶上媳妇了。

这陆林手底下的人都混的这么好,这陆林本人能混的不好这汤氏对于陆程玉能考中秀才,还是很满意的,只是这秀才吧,没考上举人,就是这名头好听,也换不来多少银子,虽说能免税,天长日久的也能省下不少,不过,这到底是比较长远的事情。

张家。

张琴看到张瑞回来,有些高兴。

“大哥,回来了大哥,回来了。”

陈春儿看到张瑞回来,道:“阿瑞,回来了,这次能休息几天啊!”

“林哥说,给我十天的假期,让我不用急着回去,把亲事处理好再说。”张瑞有些尴尬的挠了挠头道。

陈春儿忍不住道:“这阿林也太客气了。”

陈春儿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是暗暗松了一口气,这工作不能丢,这亲事也不能耽误,她家儿子可不小了,这眼看着要18了,再耽误下去,可就要交税了,这次女方她也是看见过的,那个小丫头长相不错,家里事情也样样可以操持,应当是个贤惠的。

张瑞在华夏商行也干了很久了,一开始一个月领一两银子,后来,一个月领一两半,工钱之外,张瑞时不时的还能得到一些奖金,现在一年也有近二十两银子。

张瑞点了点头,道:“那可不是。”

他这份工作,不知道多少羡慕呢。在张瑞看来,工钱倒还是其次的,最重要的是华夏商行吃的好啊

在那边还习惯吗?”陈春儿问道。

张瑞点了点头,道:“挺好的,商行的生意很不错。”

张瑞挠了挠头,暗道:商行里的东西也太贵了,他虽然工钱不低,但是,店里的东西,基本都买不起。不过,他是店里的员工,能拿到内部价格,张瑞思索着,他如今要成亲,可以考虑在店里买一对玩偶,添添喜气。

华夏店铺有不少玩偶是专门用于喜事的,有钱人家嫁娶的话,都喜欢买一对。

陈春儿看着张瑞,有些高兴的道:“你在那边好好干。”

陈春儿看着张瑞,隐隐有些欣慰,他这个儿子现在也算是岀头了,之前,儿子见血就晕没少被周围的村人笑话。

有那些个刻薄的说,张瑞这么个大小子,见血就晕,不像个男人,还有人说,他们家杀生太多,沾染了太多的煞气,所以,遭了报应。

柳镇。

陈小菜看到沈池,道:“回来了啊?”

沈池的父亲前几天到了忌日,沈池和沈阿婆回了乡下扫墓。

沈池点了点头,道:“对,没在乡下多留几天啊!”

“没什么好留的。”沈池皱了皱眉头道。

沈池这次回乡下,不少人都逮着沈池问他的近况,还有不少人跟沈池说,陆程玉考中了秀才的事情。

有人跟沈池说,陆程玉考中了秀才,是有大出息的了,这陆林心气不要太高了,这会回来走动一下,这将来陆程玉要是发达了,说不定还能带挈陆林一把,说到底,血浓于水,毕竟是堂兄弟,打断骨头连着筋呢。

沈池将在乡下听到的话,告诉了陈小菜。

陈小菜黑着脸,道:“这谁出的馊主意啊还跟陆家走动一下在陈小菜看来,陆程玉就是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这家伙为了自己的前程,可以任由家里人把堂弟入赘掉,让二房绝户,还可以让家里把他的妺妺嫁给一个鳏夫,这样的人能是什么好东西,指望他带挈家里人,这不是做梦吗?

沈池摇了摇头,道:“陆程玉在乡下可风光了。”

一个秀才而已,又不是举人老爷。

陈小菜前两年,请了个老童生来教他和沈池读书习字,之后,字学的差不多了,就自己买了书来研习,见识早不是村人可比,对读书人也没多少敬畏之心了,沈池自然也是一样。

第104章 鸡蛋吃腻了

汤氏找到陆林的商行的时候,陆林正在看店。

元宝骑在一个摇摇马上,在店中玩耍。

这几年,陆林的店铺之中,推岀了一些少儿玩具,这摇摇马就是其中一种,这小孩子坐在摇摇马之上,可以前后摇动。

这几年,店中陆陆续续推出了好几款小玩具,一些玩具刚出来的时候,这里的人也不知道怎么玩,这时候,元宝就成了形象代言人。

元宝对于各种玩具的玩法如数家珍,可以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

在前世手机、平板大行其道的年代,摇摇马自然不算什么,不过,在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陆林弄出了摇摇马之后,不少疼爱小孩的员外,都愿意给自家的小孩子买一个。

陆林研究出各种玩具之后,最高兴的当属陈小麦了。

小麦对各种玩具都非常感兴趣,尤其是各种婴儿玩具,小麦最喜欢的就是元宝的玩具,陆林为了研究玩具,做出了各种试验品,都堆在了元宝的房间里。

虽然喜欢玩具,小麦却不会跟元宝抢玩具,等元宝睡着之后,小麦会偷偷跑去拿元宝的玩具玩。

汤氏看了一眼元宝,元宝穿着一身好看青色的衣服,衣服上缝了好几个口袋,口袋之中装满了零食。

元宝胖乎乎的胳膊上,带着两个银镯子,脖子上还挂着一个银锁片,脸蛋胖乎乎的。

汤氏看着元宝这一身的行头,心中酸溜溜的,她家的丫头,瘦瘦小小的,和眼前的小鬼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真要说起来,她家的丫头还稍微大一些。

汤氏酸了一阵,又想不过一个小双儿而已,居然给宠成了这样,也不怕宠过头,折了这小子的福气。

“伯母来了。”陆林笑了笑道。

汤氏有些得意的道:“是啊那个摇摇马,不便宜吧。”

陆林笑了笑,道:“也还好。”

摇摇马售价二两银子一个,价格有些贵,这玩意的工序比较繁琐,卖便宜了,利润就薄了。“你堂哥日前,考中秀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