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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爱我就滚(157)

“你想死还是想活?”萧允拆开苏诺意腹上小半寸的伤口,用剪刀从里面夹出那颗被林越塞进去的微型炸弹,带着一种血腥的笑,对着敖诚开口。

敖诚啐了一口唾沫,“当然是想活。”

萧允的手摸上敖诚的腹部,摸了一下,直到摸上了一个明显的硬块才开口,“疼就叫。”

“尼玛,老子……”漂亮话还没说出口,腹部一下子被捅了一个创口的敖诚惊喘一声,忿忿道,“我操,你轻点啊!”

萧允没说话,把剪刀放下,伸出两根手指在里面夹了一下,同样把那个东西夹了出来。

敖诚看见那东西从自己的身体里出来,明显松了一口气,也不敢停歇,马上躲过剪刀摸到萧允腹部那个硬块落下的地方,拿着剪刀小心翼翼的划开。

“快点,没有时间了!以前都被人捅穿过,这算个毛。”萧允道。

敖诚咬着牙将创口剪开,同样将那个硬块取了出来,几乎不敢停歇的就站起来跑到卫生间丢进马桶里,开着冲水器不敢听。

马桶连着地下水管,只要东西丢进去,就算炸开威力再大也波及不到他们!

果然,不到两分钟,脚下传来一声闷响,应该是微型炸弹炸开的声音。

敖诚听到这声儿,一下子瘫坐在了马桶旁边,腹部的伤口血留个不停,但他也没有时间去管。

自己在房间替苏诺意重新包扎好伤口的萧允走了进来,丢了一条干净的布条给敖诚,“自己包。”

敖诚看见自己腹部上那个小小的伤口不断往外冒血,后知后觉感到无比的剧痛,也不敢再磨蹭,拿着布条就开始包伤口。

“萧允,咱们这算不算是死里逃生?”敖诚戏谑的看着萧允自己处理着自己的伤口。

萧允包好之后抬起头道,“林越估计想死也想不到我们敢这么取炸弹。”随即一阵低笑。

“还是萧允你聪明,要我我也想不出来。”敖诚说,然后又道,“大叔怎么样了?”

“只是旧伤口重新裂开,不算大事。”萧允说,“肯定比我们硬生生自己捅自己好受多了。”

敖诚道,“那我们赶紧走,不然等下查房的进来看到一屋子死人,报警了就不好了。”

萧允应了一声,转身就去抱床上的苏诺意……

146林越之悔

林越坐上车之后就有些心神不宁的感觉。

随着手中炸弹遥控上的时间嘀嘀的流逝,那种无处发泄的郁闷感简直让他有些坐立不安。

脑子里反反复复想和苏诺意有关的事情,从第一次从那几个混混手里把他抓过来,再到楼中楼一遇,这些事都不算多让他记挂,他只是想不明白,这个男人为什么要救自己,并且还是两次都是舍命相护。想不明白,所以要想。

林越形形□的人见得多了,抱着什么样目的在他身边呆着的人更不少,林越喜欢坐在主位上看他们斗做一团,用这种事来取悦自己。

林越不喜欢女人,并不是因为坐在这个位置上需要不近女色,而只是因为,纯粹的讨厌,从出生知事起,林越讨厌的第一个女人就是自己的后母,也就是老妈死后他老爸娶的第四个女人,她外表招摇又艳丽,涂着鲜红颜色的指甲总是喜欢掐着林越的脖子,林越知道后母讨厌他,所以从不接近她,直到后母生下了一个女儿。一个叫思思的女孩。

和后母不一样的是,思思漂亮又清纯,像朵不染纤尘的白百合,她是林越第一个喜欢的人,也是第一个杀掉的人。

至于原因,林越早就记不清了,他只知道,从那之后,他讨厌女人,什么样的女人都讨厌。

思思的事就像一道疤,被他盖上厚厚的冰雪,藏在心里最不能触及的一个地方。

他十六岁成年的那一年,把后母从主宅赶了出去,接手林家之后,为了把林家所有的权利都握在自己手里,他连父亲住在医院最后弥留的一面都没有见到。

反正他心里从来不喜欢我这个儿子,他的死活与我何干。林越当时是这么想的,或者说他一直都这么想。

二十岁之后,他就陷入了一种无所事事的无聊中,没有什么事他可以做了,因为手底下的人都帮他办妥了,他只需要看手底下的两方势力争夺个你死我活,在最后把那个输掉的势力剔除掉而已。

因为无聊,他结识了楼眘,那家伙很对他胃口,从某方面而言,两人算的上是个朋友。

楼眘说不喜欢男人,但是他知道,楼眘是喜欢的,喜欢的那个人是在某个夜店认识的,然后再问什么,楼眘都没有说了。

原本抓住那个男人,只是想折辱他,因为上一次他从自己的手里逃掉了,但是他没有想到,楼眘真的会和那个男人做了,并且还从他的手上讨这个男人。

可是,再一次的被那个男人跑掉了,还拿走了桌子上的企划案,其实那企划案就算被别人拿到了也无所谓,反正也没有多大的利润,他只是很讨厌,讨厌被人戏耍。

第三次,在楼外楼见到那个男人,狼狈非常。作为报复,他把他丢进了夜BAR。

再然后,就又是消失。姚泊如递给了他一个关于沙婷薇的消息,他想也没想的就把一早就怀疑的沙婷薇除掉了。

后来偶得一消息,指明T城里有人取动了沙婷薇名下的财产。林越知道,沙婷薇给那个男人开了一张支票,作为代价想得到的是什么他不知道。

正好T城里出了一件事,其实那件事很小,有的是人能帮他处理好,但是他就是想去那里,也许是因为无聊,也许是因为那个三番四次从他手上逃掉的男人就在那里。

在车一开进别墅就被人抓住,林越当时脑中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就是那个男人做的,因为他知道那个男人会有多恨他。

绑他的人是以前和那个男人在一起的三个小混混,林越被人拿枪指着的时候,心里除了不甘外没有别的感觉的。他没有什么好愤怒的,因为他对那个男的做的一切,会被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枪对准他的那一瞬间,林越想起了思思,思思那个时候也是拿着枪指着他的。

思思那一枪射穿了他的右肾,思思以为他会死就没有补上第二枪,丢掉枪就走了,但是很侥幸的他活了下来,在他养病的日子里思思一直惴惴不安,直到那一次来看他,林越杀了她。

因为有血缘关系,两人的肾源相当匹配,换了一个思思的健康的肾,林越康复的很快,后母从思思死后就一直神神叨叨,他的父亲厌倦了她有意要离婚,林越就很‘孝顺’的把那个半疯掉的后母赶了出去,重新找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塞给父亲。

为什么,突然会想到以前的事……是因为那一枪带来的痛给他的印象太深刻了吗?林越不知道这一次会不会有上一次的侥幸,就在他已经放弃所有无谓的挣扎的时候,突然有个人扑在他身上,温热的体温隔着衣服传过来。

随即传来的,就是子弹打偏打在硬物上的响声。

是他!

看着身上这个扑过来保护他的男人是他狠狠羞辱伤害过的那个,心头涌上的别样的感觉就无法抑制。

面对那三个人的质问,那个男人一直低着头,直到枪又重新抬起,抵在他的头上。

第二次,那个男人用身体保护住了他,如果第一次是他临死前产生的幻觉,那第二次呢?第二次又是什么。

林越心里异样的情绪翻涌,但是在抬头的一瞬间看见那个男人眼中毫不掩饰的厌恶的时候,所有的莫名的情绪都冻结了。

既然讨厌,为什么还要救我?林越想问。

到这个时候,林越已经知道自己脱险了,因为那三个混混已经失了先机,林清他们几个很快就会赶过来。

果然,看见红外线瞄准了其中一个人的时候,林越笑了,可是下一秒,他看着那个男人毫不犹豫的扑了上去,用救他的方式救下了另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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