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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火烧(124)+番外

目前白龙帮帮他们□着船员,他们帮白龙帮负责后勤,现在沈宇还负责培养人手,渐渐的,两家说不定还真能融合到一起,这当然不是短时间内能办成的,可是再过个二十年、三十年,估计也就差不多了。

当然,最关键的是,他们和白龙帮没有利益冲突,而魏瞎子也是一个聪明人,自然,不会轻挑事端,自动的削弱两家的实力,不过沈宇再这里做的事,也要给魏瞎子做一下交代,虽然只是一个挂名的二当家,好歹也是人家的核心人物。

她想着,低下头,写了封信,然后就派人送了出去,于是,在三天后,沈宇拿着自己绞尽脑汁写出的计划找到杨毅的时候,在近海某个小岛上的魏瞎子,也收到了杨毅的信,看到杨毅信中的内容,他的面色古怪了起来。

“大当家,可是紫竹军那边提了什么要求?”

他的手下见状道,他摇摇头:“没什么。”

他这么说,他的手下也不敢再问,倒是他自己道:“你觉得二当家……可是一个热心人?”

“啊?”

他的手下一愣,怎么也想不到自家首领为什么会这么问,沈二当家那性子……怎么看也和热心没关系吧。

魏瞎子也觉得自己问的不着边了,他那个义弟,就差在脸上挂个“不要惹我”的牌子了,要说热心,一百个人要有九十九个不信,另外一个,不是机缘巧合的得到过他的帮助,就要是不认识他的。

但是……

他又低头看了一下手中的信,如果真像这信中所说的,那么那件事可是很繁琐很麻烦的。如果是能顺手而为的,沈宇看在两家合作的面子,恐怕还真会做做,可这件……往少里算,也要有个两三年的时间,沈宇会做?

魏瞎子压根就没往沈二当家是为白龙帮殚精毕力,为白龙帮搜集情报的方向想。

“大当家,可是二当家有什么不妥吗?”

“这个,倒也没什么。”他这么说着,心中却仍然疑惑,真没不妥?想到沈宇先前对杨毅的态度,再想到他这几次的莫名是中,魏瞎子觉得这其中,总透着古怪。

他一时想不到原因,也只有把这个疑虑先放到一边,然后提笔给杨毅写了封回信,他也没说别的,只是重点突出了一下沈宇的性格孤僻,含蓄的点了一下他的单纯,然后让杨毅多包涵,万一沈宇出了什么差错,看在两家的面子上,也不要太和他一般计较了,杨毅接到这封信后,乐得不行,当天看到沈宇就会嘴角勾起,笑的沈宇很是莫名其妙。

之后选人选地方,虽然沈宇不怎么高兴,杨毅还是给他选了个书记,这书记叫吴德,名字起的很令人无语,人却是个机灵的,早年是游街走巷的卖花郎,逃难来到巨岗后,也跟着别人一样做工,然后进了学习班,因成绩突出,被选到了书记部,也不知道是天生的,还是早年卖花留下的后遗症,此人常年嘴角带笑,胖乎乎的脸上,时刻都是喜洋洋的,不管别人说什么,也都笑着点头,面对沈宇这样的冷脸,也会自得其乐的打招呼,一点也没有热脸贴冷屁股的尴尬,沈宇就算对它有再多的不满,也不好说什么了。

要训练人,当然不可能在办事处,这里人多事杂不说,严密性也不够,更何况,这些人将来是要做杀手,做探子的,办事处的地方也不够大,设施也不齐全,所以到最后,这个会所就被选到了山上,在知道这一点的时候,沈宇的那个脸黑的啊,可是在面对杨毅的时候,他也没有说说什么,从各方面来说,杨毅选的都没错,除了,没有考虑他们之间的距离!

不过这一点,他是怎么也不会说出来的,但就在他要带着满肚子的不满上山的时候,杨毅又说要给他送风,沈宇想说不要的,不过最后还是同意的,晚餐意外的简单,竟只有一个炒青菜,一个辣子鸡丁,再有,就是一份排骨萝卜汤了。

饭是在小餐厅吃的,类似于现代的小包间,两个人坐,也不显得空旷,杨毅招呼沈宇坐下后,道:“本来说是送行,就应该把吴书记也叫来的,但杨某,想和沈公子单独相处相处。”

沈宇没有说话,但垂下的睫毛却颤了颤。

“菜简单了些,沈公子不要嫌弃,杨某也是很久没有拿刀了。”

沈宇一愣,杨毅又道:“这辣椒之物,真是奇妙,多了它,可是增味不少,不瞒沈公子说,我现在可是无辣不欢了。”

她说着眉眼都笑了起来,她在现代就是嗜辣的,吃辣椒吃的,家里附近的米线店都知道直接把辣椒给她放到锅里,来到这里后,没有辣椒还很是失落了一阵,在和扎马做交易的时候发现此物,立刻就让人培养了起来,目前这辣椒虽没有大面积培养,但供她一人吃已是足够。

“这、这是你做的?”

“沈公子为我做了这许多事,我为沈公子洗手做一次羹汤也是应该的。”她说着,就将旁边的砂锅掀开,然后亲手给沈宇盛了一碗汤,“沈公子尝尝,可还过得去?”

这排骨汤是用小火熬了一天,放有姜片、葱片,又用了八角来提味,那滋味自然是还可以的,当然,若是和名厨相比,那也只能是一般,但借用现代某位上了百家讲坛,讲礼仪的教授的说法——女朋友夹的菜,恨不得连筷子都吃了,现在沈宇则是,心上人做的汤,那恨不得连锅都喝了,别说这汤还过得去,就算是黄连,沈公子说不定也能喝出蜜味。


匆匆 (上)

第一百二十四章匆匆(上)

杨毅几年没有下厨,但手艺却没有荒废,毕竟她虽不是练刀的,但到了她这个层次,那对于力量的控制,火候的掌握,也不是她过去那个宅女身体可比的,因此鸡丁切的大小如一,青菜炒的脆嫩可口,沈宇的筷子,自开始后,就没有停过,就就着这两样菜,吃了三碗米,到最后,杨毅只喝了一碗排骨汤。

“沈公子,真是好胃口啊。”

沈宇不自在的咳嗽了一声:“今日中午没吃东西,有些饿了。”

“哦,原来如此,杨某还以为是自己的手艺真不错了呢。”

沈宇更不自在了,他嘴唇翕动了几下,才道:“当然,你的手艺……也好。”

“如此,我就放心了。”

沈宇有些诧异,杨毅在自己的碗里,舀了个萝卜吃了,然后才笑道:“以后再为沈公子做饭,也不用担心,沈公子不喜欢了。”

沈宇有些不敢相信的看着他,杨毅这意思是……以后还会亲手给他做?想到这个可能,沈宇的心立刻火热了起来,倒不是杨毅的饭就真的这么美味,吃了一顿就念念不忘——就算真是如此,他现在肚里饱饱的,也不会有这么大的念想,但就算他说不上机智狡诈,毕竟不笨,立刻就想到杨毅这话里的意思。

杨毅什么样的身份,每日又这么忙碌,连点闲暇的时间都少,却愿意为他做饭,不是沈宇自己为自己脸上贴金,他觉得,就算是自家大哥,都不见得有这样的待遇。

“你……”

他想要说什么,杨毅已道:“说起来,你我已如此熟识了,我还不知道你字什么。”

沈宇面色有些尴尬:“我没有字。”

想他海贼出身,在白龙帮中,有个绰号倒有可能是真的,哪里会取什么字。

“那,可有什么小名吗?我若总是这样沈公子二当家的叫,总是生疏,不如,我就叫你二哥?”

她说到这里的时候,眼波流转,沈宇心中一动,一句“也好”就卡在了嘴边上,突然想到,他叫自己二哥,那叫魏瞎子不是要大哥了?这也就罢了,那自己不是要叫他三弟吗?这男女之间,女方称男方为哥哥是亲昵,男男之间……也是亲昵,但,这不成了兄弟了?

他也是患得患失,这个念头一冒出来,立刻就道:“以前在家的时候,家中人都称我为玉郎。”

杨毅的目光在他的脸上转了一圈:“这倒的确是个好名字。那我以后,就这么叫玉郎了,我有一个字,为定之,是当年夏二世子为我取的,玉郎也可以这么叫我。”

听到夏卓敬,沈宇的心中微微一酸,再想到两人几年没见面了,就又觉得自己是多想了,因此就道:“好。”

这一顿晚饭,沈宇肚中填满了,心中也很是满足,虽然也有一点不踏实的感觉,但杨毅早先就对他说过,对他是有好感,却还没到非君不可的地步了,所以现在能有这些进步,他也就满意了。虽然不愿意承认,但他心中,对杨毅未尝没有敬佩,而早先在魏瞎子身边的经历也令他知道,像杨毅他们这样的人,恐怕就此一生,也不太可能把情爱放在首位了。

不是没有失落,不是没有不满,可是,他又能要求什么?只要杨毅不再勾搭三四,再娶一个老婆回来,在现阶段,他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其实杨毅就算这么干了,他能做的,恐怕也就是就此远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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