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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套路得人心(100)+番外

“我家老二是要考状元的,要不是怕耽误了他学习功课,今天这事儿谁也别想完!这次看在乡里乡亲的份上就算了,慕喜你别让我抓到下次,我们走!”气汹汹的撂了一句狠话,刘寡妇带着两个儿子离开了。

算是自己找了个台阶下,她也怕找县官,捕快查出来她家根本没少鸡就坏了。一路上回去都在骂着慕喜,真会没吃到鱼还惹了一身的腥。

慕喜坐在屋子里也气呼呼的,要不是原主前科太多,那刘寡妇敢上她家门来这番做派?看来得好好扭转扭转原主的形象,最起码让刘寡妇这样的人想上门踩一脚之前,得好好寻思寻思。

今天这事,她以后一定找回来!

另一边小永看慕喜生气也不敢上前,小声的在柳献之跟前问:“爹爹,考状元很厉害吗?”

柳献之听了这话一愣,苦笑着刚要说话,就听慕喜从屋子里走了出来:“小永,考状元当然厉害了,当了别人都不敢轻易的欺负你,每天还能吃得饱,所以明天娘送你去学堂,你给娘靠个状元回来怎么样?”

慕喜说风就是雨,在屋子里听到小永的问话,猛然想到今年五岁的小永该启蒙了,乡下人家的孩子都是十多岁了,去读个一年两年的书,丰富一下学识。

当然,这得是好年头,如今这旱灾连年,百姓手中没钱没粮,自然不会让家里的孩子去读书。

“嗯,小永上学,给娘考状元!”小永点了点头,平时就听别人说状元厉害,现在小永知道了,当状元能吃饱饭,别人还不敢欺负他,他要当状元!

“好,果然是我得儿子!”娘俩双眼‘冒火’,热血沸腾。

“娘子,小永太小,过几年再去也来得及。”柳献之不想小永去读书,上学堂是件极为烧银子的事,笔墨纸砚哪个价钱都不低。普通农家需要一大家子的力量,才能供上一个读书人。

像刘寡妇的二儿子,也是一个月才回家一次,平日里在书堂帮忙抄书,干活,打零工这才能读下去。

小永太小,心性未定,爱玩不知道努力学习,现在去就是浪费银子,这是以平常农家人的心态,所以很多人都是十来岁了懂事了知道上学多花银子,不能浪费的时候才被送去学堂。

柳献之如此想也是不愿再麻烦慕喜。

而若是在贵族大家中,这个年龄的孩子则是最好的启蒙时段,这个时候学的知识记得才牢,且自小学习,陶冶心性。

作者有话要说:

在网咖码字是什么感觉,三个字:有点尬……

昨天没更新是因为电脑坏了,今天拿去修,说什么硬件还是啥玩意坏了,店里正好没有,发得货得明天才能到。

这样一来今天又更新不上了,不能在断更了,便去了网咖,那网咖电脑的大屏幕,晃得眼睛疼,回来一身的烟味……

还有一更只码了一半,剩下的部分用手机慢慢打吧~~~233333

第78章 泼辣娘子vs文弱相公

“就是小才要抓紧学习!”慕喜不由分说拉着小永到一旁坐下开始‘洗脑’。

小永很聪明, 是个学习的好苗子,五岁的孩子每天晚上都能够自觉练字,根本不用柳献之开口催, 从这点就能看出小永自律极佳。

平常爱玩归爱玩, 但是柳献之嘱咐他做的事情,小永每件都做到了。

不许下河游泳,不可以回来太晚等等, 这些明显是玩疯了的孩子转眼就会忘记脑后的事情, 但小永答应的从来没有做不到。

这孩子懂事的让人心疼,慕喜想把好的都给他。

柳献之再没说什么否定的话,只是看向小永的目光中,含有一丝自己都没发现的期许。

连续下了两天雨, 这两天每顿饭都带着肉, 平时炒素菜慕喜也要求往里放些肉丁, 慕喜本意是让两父子身体好些, 长些肉。

可事实和期许还有很大的差距, 父子俩没胖,反倒看来憔悴了些,原因就是肉吃多了, 之前两父子吃的都是红薯, 稀粥, 肉腥是半分不沾, 连续吃肉吃重油的菜,肠胃受不了了, 上吐下泻折腾大半宿。

从江湖郎中抓了汤药,熬好喝了俩人病情终于减轻,第二天早上除了脸色有些不好,可算是不跑厕所不呕吐了,慕喜舒了口气。

是她大意了,忘记父子俩平日不沾油水,突然大鱼大肉肠胃当然适应不了。

“别起了,今天午饭我来做。”慕喜把要起身做午饭的柳献之按回床上。

原主也会做饭,但自从和柳献之成婚以后便什么事情都当起了甩手掌柜,指使着他,乐得轻松。

慕喜起身走到西屋,把在床上打着呵欠的小永抱过来,塞到柳献之怀里:“看点孩子,郎中说小娃娃病情容易反复”

小永躺下转过头就埋进柳献之的怀里,小脸通红心中美滋滋的想,娘抱他了呢,小手搂了搂柳献之的腰,撅了撅嘴,不如娘香香软软,算了,对付抱吧。

有了一次对比之后,平日爱和爹亲近的小永,已经把柳献之划分为凑合的行列了。

为了父子俩的肠胃着想,慕喜熬了软糯糯的青菜粥,不光是生活要循序渐进,就连吃食方面也得如此。

对于父子俩‘娇弱’的胃,慕喜发出长长的一声叹息。

盛了满满两碗粥,用汤匙搅拌温了才拿进屋,小永乖乖的接过粥,按着慕喜的嘱咐细嚼慢咽。

昨天折腾半宿,早晨只喝了药,肚子早就饿瘪了,小永吃得很好,一勺接一勺,端得很稳。反观当爹的就有些‘差’了。

拿着碗的手居然有些微微颤抖,勺子几次磕到碗边,差点洒出来。

慕喜挑眉问道:“你这是怎么了?身子还难受?”

柳献之一笑,脸上尽是心酸:“老毛病了,只要患了病,手脚就没有力气。”

“嗯?”见手中的碗被抢走,柳献之发出一声轻嗯,只见慕喜坐在他身旁,舀了一勺粥,递到柳献之嘴边道:“吃吧,我喂你。”

慕喜发现柳献之这个毛病了,昨晚半夜生病的时候,他看起来比小永还要痛苦,按理说孩子的抵抗力应该更弱,病情更严重,没想到俩人更严重的那个居然是柳献之。

看他平日里干活看似文弱,实际上很有力气,但生病的时候却比谁都柔弱,慕喜就当做这是个疑难杂症,毕竟这世界上奇怪的病那么多。

柳献之看着慕喜的目光闪了闪,嘴角浅笑说句麻烦了。而后张嘴接过粥一口接一口。

一碗粥很快就见了底,最后一勺的时候,见柳献之嘴角有些粥水痕迹,慕喜下意识的反应是用手擦了一下,做完这个举动才发现,这个行为对于两人这种相敬如宾的夫妻来说,有些亲密。

“你还吃吗?”慕喜开口询问。

柳献之摇了摇头,他吃饱了。

“那我去把碗刷了。”两句对话全程慕喜没有抬头看柳献之的脸,说完起身往厨房走去,出门的时候还被门槛搬了一下。

看着慕喜仓皇的背影,柳献之笑得灿烂,平日平淡无波的眼中多了几分彩色的光亮。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下午的时候柳献之和小俩人身体就完全好了,雨过天晴,烈日炎炎一天过去,地面就被晒得半干。

几场大雨过后,如今村子后面的小溪又有了水流,抱着装满脏衣服的水盆,慕喜去小溪洗衣服,村后有一颗数十年的皂角树,村子里面的人洗衣服都是用皂角上的皂角,路过顺手摘几个,到小溪边直接就洗了。

可能是天刚晴的原因,河边洗衣服的妇人不少,其中就有和慕喜平日极为不对付的莲翠,见慕喜来了,莲翠不是好眼神的斜了一眼,然后拔高这嗓子阴阳怪气的说了句:“呦,小偷来了~”

慕喜心中早就有所预料,那天的事情刘寡妇没有密谋成功肯定会和村子里的其他人嚼舌根,诋毁她,一看莲翠说的话,证明她果然没想错。

慕喜心中冷笑一声,拎起棒槌直冲莲翠走去,啪的一声响,就听莲翠嘴里发出一声冲破耳朵鼓膜的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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