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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爱(15)+番外


我知道这有多可笑,也知道自己实在有够无聊,但事到临头还是会忍不住把这麻烦又可笑的戏码再演一遍。
穿过一个商场,气喘吁吁的跑到公司后面的小道里,还没走近,那辆嚣张的法拉力的门就开了。
“哇,你每次出现的方向都不一样啊。”杨云一脸惊叹,“阿一,老实说,你是不是有什么秘密身份?比如类似于超人的那种?”
我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忍不住开口道:“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每次出现的方向不一样了?”虽然是事实,但我打死也不要承认,我就不信这家伙坐在车里,还能看到我故意绕圈,他又不是千里眼!
“两只眼睛都看到了。”他凑过来,笑嘻嘻的指着自己的眼睛,狭长的眼,如同黑色的旋涡,让人在胆颤的同时又忍不住被吸引。
“胡、胡说!”我别过脸,不知怎么的想到上官。一直到现在我都没弄清这两人到底是什么关系。前两天我曾问过杨云,但他笑嘻嘻的把这个问题踢给了上官,说什么这个问题很复杂,还是要上官来回答比较好。
虽然我想不通这有什么复杂的,但也没有真去问上官。管他是什么关系呢,反正也和我没关系,何况谁知道这其中会牵扯到什么,大家族嘛,总是有隐晦的。
两人都姓上官,应该是有血缘关系的。但是从外貌看,他们并不相象。如果说上官是一块包着火的冰的话,那么杨云就是一朵在花。而要说性格的话,那就是一个能把人冻死或烧死,另一个则能把人气死。
但在这一刻,我终于找到了两人的相同点——眼睛。漆黑的、深沉的眼睛,这该死的眼睛可真危险,要是个女孩子,保不准就被这一双眼睛骗去了。
“嘿嘿,阿一,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啊。”
杨云两声奸笑,我打了一个寒颤,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果然,就听他用那动听的嗓音说出魔鬼似的语言:“我呢,其实是最不喜欢等人的,特别是在车里等,闷都闷死了。但我还天天在这儿等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每天都能欣赏一出菜鸟特工的表演。让我想想,恩,昨天是咖啡馆的后门,前天是地铁站,大前天……你让我多等了一会儿,其实是故意坐出租绕了个圈子对不对?”
我瞪着眼,目瞪口呆的看着他,这家伙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难道他真有千里眼,还是在我身上放了跟踪器之类的东西?
“想知道原因吗?”
我僵硬的点点头。
“很简单啊,只要站在路口看着就好了。”
“你……”
他大方的点点头,毫不愧疚的承认道:“我每天都站在路口,一直等看到你才回来,所以这个车门才会每天都这么巧的打开哦。”

第28章

杨云露出一副“我很聪明吧”的表情,而我则完全不知道要怎么反应了。生气?我有什么资格生气?愤怒?是我自己要进行所谓的菜鸟特工的表演的。难过?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难过。
如果真要找一个词汇形容的话,那就是麻木,一种习惯的麻木。就像当年习惯仪琳的那句“阿一,你今天洗脸了吗”的问句一样,习惯了杨云的捉弄……应该能用捉弄这个词吧。
所以,我只是木然的坐直,木然的收回目光,木然的说了一句:“开车。”
杨云嘻嘻一笑,放下手闸,发动车子。在踩油门的时候,他向倒车镜看了看,表情很奇怪,但我现在也没心思在意了。
说起来,我天天表演特工的反跟踪,好象要和杨云做些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似的,但其实也无非是一起找个地方吃饭罢了。
是的,就是吃饭,只是吃饭的时间有点长,每次结束的时候都差不多要十点了,有时想想也觉得有点不可思议,竟然天天用三个小时和一个说不上熟悉的男人吃饭。
不过杨云虽然可恶,但和他一起吃饭绝对不会嫌闷,他总能找到一个你喜欢的话题,总能让谈话变的非常有趣。
我绝对不是一个健谈的人,和人交往的时候一般也是别人问了才会回答,但在杨云面前,我会不自觉的多谈一些东西,甚至一些遗忘的记忆也会被他引发出来。
我想,这就是我到现在还能忍受他捉弄的原因吧。
有时候也会想,如果不是他捉住了痛处,如果现在不是要赶案子,如果没有对上官撒谎,其实和杨云吃饭还是很有趣的——起码比和上官在一起,老听他骂我强。
但如果让要在上官和杨云之间选一个朋友的话,我还是会选上官。原因?习惯了吧,也许。
我说过,杨云其实和上官一样鸭霸,吃饭的地点从来都是他说了算。不过我也无所谓了,反正两人选的都是高格调、高价格的地方,不用担心吃不下去。但在这个时候我是不会再讲究AA制的,开玩笑,是他强迫我来的啊,没找他要精神损失费都不错了,再掏钱?我傻了……呃,何况我也掏不起。
“今天我们吃烧烤。”
就这么一句话,杨云就把我拉到了森林公园。森林公元在N市的北郊,地方不小,景物倒没什么看头,而且里面的树木也实在愧对森林这两个字,不过这里的票价便宜,最重要的是,里面有几个饭店很有趣。
森林公园里有三家饭店,每家都和景物有一定联系。比如“水上人家”就是开在湖边,“草原儿女”就真在草地上弄了几个蒙古包。
也许是为了创收,在三家饭店里任何一家吃饭,最后都会把门票钱再退回来,有的吃又有的玩,森林公园和三家饭店的生意都不错。
正是吃饭的时候,森林公园人来人往,杨云的车一出现,立刻就引来了众人的注目,N市虽然名车云集,但这么骚包的法拉力还是少见。而一身休闲西装的杨云,引来的注目也不比他的车少,在这两个闪亮的参照物下,我自然就被人忽略了。
在我刚下车的时候,我甚至听到了几声叹息,哼,没看到想象中的绝世美女一定很失望吧,我带着几分恶意的想。
吃烧烤,当然是要到“草原儿女”,就在快走到蒙古包的时候,我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杨欣?我一愣,就在犹豫着要不要叫她的时候,她已经被身边的男子匆匆拉走了。
不是遇到麻烦了,但那个男子的身影还有点熟悉,我用力的想了想,终于想到那个男子应该是办公室的同事。
确定了男子的身份,我松了口气,至于杨欣和他的关系,那就不是我所关心的了。

第29章

“怎么了?”见我突然停下,杨云回头问道。
“没什么。”我摇摇头,快步跟上。
饭店虽然建在蒙古包里,但在我看来,实在很有点挂羊头卖狗肉的嫌疑,因为无论是蒙古包内的布置、还是食物都更像韩国烧烤多些,好在服务员穿的还是蒙古人的服装,所以坐在里面也能稍稍的感受一下草原风情。
懒人是没有挑嘴的权利的,所以只要是正常的东西我都吃,托腮听着杨云点菜,见没有希奇古怪的也就没表示异议。
“要什么酒水,我们这儿的闷倒驴非常有特色,是正宗的草原药酒。”服务员大力推荐。
杨云看着我:“吃烧烤不喝点酒就没意思了。”
“没意思就没意思,反正我不喝。”开玩笑,如果我带着一身酒气回去,那不是找死吗?而且,我的酒量这么差,万一喝醉了胡言乱语,说点不该说的,那就等着被上官剥皮抽筋吧。
杨云遗憾的耸了下肩:“那就来一瓶吧,别瞪眼,我自己喝,不会灌你。”
我翻了个白眼:“先声明,我可不会开车,如果你醉了,别以为我会送你!”醉酒的人都非常可怕,就算他不胡闹,对比一下我和他的身高……光抬他也能把我累死了。
他嘻嘻一笑,混不在意,倒是旁边的服务员解释说那个什么闷倒驴是小瓶装的,一瓶也不过三两。
不大会儿,食物一一的送了上来,羊排、青菜、牛肉,虽然都是烤的,但看起来也非常可口。我拿起羊排咬了两口,还没品出滋味,就听杨云叹了口气:“吃了这么多的烤肉,还是两年前的烤薯片最美味。”
烤薯片?薯片是肉吗?
我还在疑惑,他就一脸回味道:“阿一,你知道吗?最适合烧烤的,其实是老鼠肉啊……”
……
“可千万别小看老鼠,那个小东西其实是和人类最像的动物之一,要不科学试验为什么总找老鼠做呢?老鼠和人类的基因有百分之九十是一样的,也就是说老鼠和人只有十分之一的不一样。所以我们也可以说,老鼠肉和人肉是相差无几的,不过据说人肉是酸的,那么在这点老鼠肉完全没有人肉的弊病……”
他滔滔不决的介绍着老鼠肉,我的脸白了又青青了又白,看着面前的烤牛肉,直觉得阵阵反胃,当听他介绍道老鼠肉的肉感的时候,我再也忍不住的吼道:“你还让不让人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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