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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大撕(557)

【一定藏着很多隐藏条款吧?就像是之前百事可乐的那次宣传一样,‘换飞机都可以’,但最后却换不了飞机,只是宣传噱头吧?】

这样的噱头,一定会上新闻的,毕竟有百万美元吸金,又是这样一桩带了性丑闻味道的冲突,媒体也要追逐销量和点击率。不过,没有进一步的广告费,各大电视台当然也不会免费为品牌提供宣传。这件事,按理只该在当时恰好看到新闻的受众中慢慢地扩散流传,甚至很多社会人都不会和朋友讨论这则新闻,并表露自己参与进去的意愿。——但,奇怪的是,就这么一则新闻,竟然一夕之间就在各大讨论版都扩散开了,Facebook出了小组,Quora上出了问题,Redit、4……当特别缺钱,或特别有挑战精神的中年人还落伍的在网址栏里键入着新闻中看到的地址时,年轻人早已在各大讨论版掀起了风浪。

在广告营销业如此发达的美国,以重金为诱饵的营销层出不穷,虽然奖金诱人,但群众也不是不由分说就为之疯狂。对具体的兑现条款早已燃起了戒心,【有没有人去研究活动条款?我记得有什么案例是对此进行规定的,厂商不能做出欺骗性规定什么的,e on,快来个快被学费贷款压垮的法学院学生!】

不过条款并没问题,现金已经打入了监管账户,规则也描述得异常清楚,只要是在过去十年,在指定品牌的服装秀里能找到类似的舞台设计、服装设计……和那场秀有关的元素被【韵】的服装秀借鉴超过两种以上,并可以证明录像曾往外传播,有被设计师团队看到的可能,那么这个幸运儿就能获得百万大奖,如果多人发现,则一同分享奖额。至于说怎么验证是否借鉴,元素是否相关,这一点也不需要担忧,公司请来了纽约知名律师凯瑞儿杰弗逊,她的律所会为冲击者提供法律支持,如果品牌方不认可冲击者提交的证据,她会出具法律意见,这一切证据都将在网页上公开,接受所有人的审视。而如果冲击者在她的帮助下获胜,律所则会在奖金中获得一份分成。

活动范围、获胜条件都被规定得如此清晰,甚至连怎么会在法律上被定义为抄袭,在网页上都有贴心的介绍和举例,处处留底,再加上对专业人士的信任(大部分人其实还是比较傻白甜的),网友们很快就发现,这个活动的奖金其实并不难冲击:说白了不就是把这些品牌的服装秀都看一遍,再和【韵】的服装秀进行对比吗?如果真有借鉴,其实也不可能看不出来的,这活动,没难度啊。

【这只是一次营销吧?会划定范围,就证明一定是有自信这些服装秀不可能证明它抄袭了?】

【不是吧,划定的品牌有200多个,基本囊括了这世界上所有的奢华设计师品牌了,网页上都说了,设计师本人都没看过这么多服装秀。很合理啊,一年至少两次,十年就是4000多个秀,而且十年以前是1999年,那时候的中国有互联网吗?她该怎么看到?这个规则设定得对设计师不公平啊,即使只是巧合的话,只要符合游戏规则,她也得认账。】

【不管怎么说,现在可以肯定的是品牌本身肯定没抄袭,也就是说她们指控的职务勒索罪名完全成立吧?这挺可悲的,不是吗,一个品牌只能用这样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无辜,而正规渠道完全无法发声。用一百万——甚至更多(这些服务人员当然都是有成本)的代价来洗刷自己的名誉,那些体制中的老古董真应该为此付出代价。】

【回到活动上来,当然了,划定范围里的服装秀多如牛毛,而且很多录像根本没有上网,有人知道该怎么获得它们吗?我觉得我们应该组成一个小组,彼此分工,获得奖金的话就均分。】

【附议,我可以负责找资料,这是我的专长,我想我们可以先直接索取,如果被拒绝的话,电视台方面肯定是有留档的。】

【我可以看秀,我是服装设计系学生,如果有抄袭,我一定能看出来……】

【插句嘴,我有个愚蠢的问题:所以,时尚这行业里到底存在不存在抄袭?之前我有听说过服装业不存在抄袭的说法,这样的话是不是这种指控一开始就不存在?因为我看了Gu**i的秀,好明显,和几个月前C***E的秀好像哦,如果这个业界都没被定为抄袭的话,那个编辑凭什么说YUN是抄袭呢?她总要在最近的秀里能找到一个原型吧?】

【种族歧视吧?隐性歧视?国籍歧视?你们看到最近对设计师的采访了吗?她没有明说,但挺明显就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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