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重生农媳翻身:老公,乖乖就擒(117)

作者: 音若笛 阅读记录

“淑兰,那天在操场坝上发生的事情,你怎么不告诉我?”

“啊?”姜淑兰愣了一下,差点儿没回过神来。

“就是他们拿钱收买人的事情。”

姜淑兰这才恍然大悟,“有什么好说的,他们是差点儿收了钱放人,可是最后不也帮了我的嘛。”

作为一群没有念过书又吃过大苦头的人,看到张海他们愿意拿出二十五块钱来,他们会动心也是正常的。

如果不是重活一世,她也会这么干也说不定……

“我知道,我不怪他们,我只是遗憾,你那么勇敢的一面,我居然错过了。”

“……有什么勇敢的,还是你最勇敢,在社长面前说话也头头是道,我还得跟你好好学呢。”

她那天,不过就是做了一个当妻子的最应该做的事情而已。

沈凌云微微抬头,改为蹭了蹭她的头发,唇角挂着满足而欣慰的笑容。

“就是勇敢,越是胆小的人,勇敢起来越是难能可贵。你做得很好,我也相信你,有一天会做得更好。”

听着沈凌云的话,姜淑兰忽然体会到了他的心思。

他怕是也有些怕了以前那个样子的自己,太提不起来,太隐忍柔弱了,所以看到自己好不容易立起来,他就想好好的鼓励她,激励她。

他也意识到了自己曾经的冷眼旁观对自己的杀伤力有多大了吧?

想到这里,姜淑兰忍不住心头一软,回过头就着沈凌云杵到嘴边的脸亲了一下。

“谢谢你的鼓励,我会加油的。”

沈凌武牵着沈华群一走进灶房门,就恰好看到了姜淑兰转头亲吻沈凌云的一幕,整个人都给雷得外焦里嫩,甚至忘了把抬着的脚落下地。

☆、第150章 买猪仔

“婶婶……”

沈华群见人就喊的礼貌向来学得好,一开口,惊得抬着一条腿的沈凌武失了平衡,砰的一声,撞得整个灶房的板壁都跟着晃了晃。

姜淑兰和沈凌云回过头,就看到沈凌武揉着后脑勺的样子,两个人都是一惊,随后沈凌云装作若无其事的退开了两步,走向了沈凌武。

“二哥,你没事吧?”

沈凌武急忙摇了摇头,“没、没事……”

看着沈凌云,又看了看低着头面色微红的姜淑兰,沈凌武一时之间不知道说点什么好。

他知道老四俩口子的关系有转变了,以前老四无奈的时候也跟他说过几嘴,嫌弃姜淑兰这人性子太软了,脑子还不够灵光,连……连讨好男人都不会。

可是他没想到这转变,竟是这么的大。

煮面条的时候,两人都能搂搂抱抱,还亲在一块儿……

他和桂芝素来算是关系好的,那也没有到正儿八经做事的时候亲热呀。

“到里面坐吧,华群,跟你爸一块儿坐好,马上就有面条吃了。”

沈凌云知道沈凌武尴尬,率先开了口,领着父女俩到了桌边等着,给了姜淑兰喘口气的间歇。

稳了稳呼吸和心跳,姜淑兰才开始着手夹面条,沈凌云也急忙走了过来,帮忙给每碗面条浇上一勺子泛着红油的绍子汤。

“给华群那碗多舀一点肉吧,那孩子太瘦了。”

沈凌云点了点头,勺子从汤碗底部刮了一下,果然看到里面有一小撮的肉末儿,全部放到了沈华群的碗里。

“二哥,为了省时间,就吃面条了,这碗你先吃,不够的话再让淑兰丢就是了。”

沈凌武看着沈凌云递过来一碗冒尖的面条,汤汁不多,面条上染着一层亮晶晶的油星,看起来就十分可口。

再看递给自己女儿的一碗,虽然不如自己的多,表面上却全是肉。

再一看,姜淑兰端过来的两碗面,表面上只有一点点肉末,沈凌武的脸都红了起来。

“凌云,她一个小孩子,怎么弄这么多肉,你们也要吃啊。”

作势就端起了沈华群的碗,准备把肉末儿分一点给沈凌云俩口子。

却被沈凌云一把拦下了。

“二哥,孩子小,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让她吃吧。我这个当婶婶的也帮不了她什么,也就只能时不时给一口吃的了。”

姜淑兰说着,转身又从灶台上拿了个小碗过来。

“这韭菜面啊,配猪肉酸汤绍子汤可好吃了,顶上再撒上几粒葱姜末儿,味儿全部吊了起来,不用吃,闻起来都特别香。二哥,华群,你们来尝一尝吧。”

果然,姜淑兰抓了几丝葱花姜末丢进碗里,碗中的热气往上一冒,就把那姜末葱末的味道带着一起飘进了鼻息里,勾得人口水直流。

大房伙食清淡,经不住饿,沈凌武又是个天天干着重力活的汉子,半夜里都消化完了,这饿了一晚上闻到这香味儿,早就忍不住了。

当下也不跟沈凌云客气了,埋下头就哧啦哧啦的狼吞虎咽起来。

沈华群看着自家老爹吃得喷喷香,也忍不住用筷子开始吃了起来。

可她毕竟是女孩子,又斯文,让人看着有种她这一碗不如沈凌武那碗香的感觉。

姜淑兰和沈凌云对视一眼,也开始吃了起来。

*

江怀县是个不大不小的县城,辖区内共有八个区,共三十一个乡镇。而沈凌云他们今天要去买猪的村子,就在同样位于县城东边的柳溪镇。

因为有三个人还要带着猪仔回来,沈凌云他们一行只能靠着步行前去。

虽然在县城的同一个方向,可离着也有五六公里的路。

这一走,就是一个多小时,一路上姜淑兰脑子里就幻想着大肥猪的样子,路上经过了些什么地方她都没注意。

倒是沈凌武和沈凌云,两个人一边走一边聊,一路聊到了目的地的村子……木棉村。

“老四,你是怎么打听到这村子里有人要卖猪仔的?”

“是我一个同事的亲戚家里养的母猪,过年的时候他来拜年正好看到他们家的母猪产了仔,准备卖呢。”

“哦哦,你这有份工作就是不一样,不但能给凌风找活干,还能打听这些事情。像我们成天在地里忙着抢工分,哪有工夫打听这些。”

沈凌武说着,不由得艳羡的看了一眼身旁比他高出一个头不止的沈凌云,一丝不苟的穿着,挺得笔直的胸膛,看起来都比自己这个穿着补丁衣服,皮肤又黑又糙的村夫有气质多了。

不过……这都是命啊。

自己小的时候,沈家还没有如今这般落魄,也是有机会上学堂读书识字的,偏生那个时候调皮捣蛋,每天不是喜欢上山抓鸟,就是下河摸鱼,看见书本就觉得一个头两个大……

“二哥,如果你也想去城里干活的话,我可以……”沈凌云看着沈凌武,沈凌武和沈凌风不一样,如果是沈凌武,他倒是愿意帮忙。

“不用了,去城里打工虽然工资高一点,可是家里面就什么都顾不上,你二嫂那情况你又不是不知道。”如果刘桂芝身体好好的,他倒是可以出去拼一把,可她身体不好,而且已经时日无多,他真的狠不下心抛下一切只为了挣钱。

沈凌云抿了抿唇,抬起头看向已然近在眼前的一颗巨大的梧桐树。

“我知道,淑兰,别走了,咱们到了。”

走在前面脚步轻盈的姜淑兰听到沈凌云的招呼,立马顿住了脚步,抬起头朝着大梧桐树看了过去。

“到了?难道就是梧桐树这一家?”

沈凌云点了点头,“我同事这么说的,说是他舅舅家门口不远处有一颗大梧桐树,房子是瓦房,横排四间开,应该就是这家了吧。”

姜淑兰回过头,对着那房子数了数,“是四间,看起来好像很有钱的样子呢。”

沈凌云咧了咧嘴,没说话,径自往前去了。

“有人在吗?”

堂屋门大开着,其余的房门都是从外面扣着门闩,左边的一个茅草偏房里隐隐约约有些动静想起来,沈凌云便朝着偏房走了过去。